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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检察长,我不教书,但我也育人......

杭州检察 2021-04-28

时间

2018年12月14日,下午3:30

地点

杭州学军中学西溪校区

“我是检察长,我不教书,但我也育人......”


一身检察制服,一副金属框眼镜,12月14日下午,作为杭州学军中学的法治副校长,杭州市检察院陈海鹰检察长娓娓道来,“非常荣幸,今天能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各位老师共同探讨研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话题。”


与以往“检察官进校园”活动不同的是,这堂以“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惩处与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法治课,授课对象是学军中学的老师们。

陈海鹰检察长

“各位老师,你们知道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怎么划分的吗?”


“作为学校,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上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既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又有触动人心的鲜活案例;既有对师者的谆谆教导,又有对孩子的真情流露。一个多小时,陈海鹰检察长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从课程设置的意义、法及法的基本精神、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和保护、相关法律法条的链接、未成年人检察的职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思考建议六个方面,与现场和200多名通过视频听课的老师们,进行了探讨。

杭州学军中学校长陈萍

“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学校、离不开家庭,我们有这个责任,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我们要多一份责任,多一份良知,做些有益的事。”


现场的老师们时而静心聆听,时而低头记笔记。陈检的课开启了老师们新的法治教育思路,让老师们更加重视对孩子们的法治及生命教育。

法律是守护孩子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老师更要站在法治教育的第一线,为孩子们撑起一把安全伞。听了今天的法治课,学军的老师们也有话说:

陈欣 老师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老师和家长耐心地引导、精心地维护孩子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远离校园暴力、网络暴力,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谢志龙  老师

学校是实施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场所,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深刻地认识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在当下社会环境下的刻不容缓,应该把法治教育融入课堂,关注学生心理,妥善处理学生的日常纠纷。

钟徐楼芳  老师

通过陈检察长的讲课让我们认识到让法治走进校园、教育学生自觉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感受到了他深厚的法学素养以及高度关心关注中学生身心健康的人格魅力。

朱苹  老师

陈检察长的讲课让我们受益匪浅,学校有保护责任、侵权责任和报告责任,这就要求学校和老师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执教,让法律法规贯穿学校的常规教学中,如此,方能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

张倡  老师

陈检察长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使不具备丰富法律知识的老师清晰理解,讲座丰富生动,使人备受启发,有利于老师们更关注高中生的生活、学习等动态,尽一切努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许晶明  老师

以法治校,法治是学校教育管理的保障;以人为本,人治是学校教育的良方。只有将法治与人治相结合,学校才能更好地做到“立德树人”。

项颖  老师

青春期是极易越轨的“危机期”,作为老师,应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加强日常法治教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陈检察长的讲座对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感,起到了积极作用。

徐卫军  老师

作为学校的基层教育工作者,首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要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让我们的青少年懂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和培养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

此次授课是杭州市检察院深入推进全市“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法治讲座”系列活动的新尝试。


检察长带头授课,将普法对象从未成年学生扩展到教职工群体,对于构建知法、学法、守法的未成年人保护绿色司法环境,强化校园普法,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今后,杭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学校的合作,不断创新教育模式,拓展宣传平台,以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清朗的天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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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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