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原主任楼杏元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杭州中院 杭州检察 2021-04-28

2019年10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原主任楼杏元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被告人楼杏元利用担任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帮助其胞兄从与他人合作投资的房产项目撤资退股并以需支付“利息”为由索取500万元,违反规定调整辖区改造项目的资金分配方案,使得他人可从中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截至2016年,实际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713万余元。



2004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楼杏元利用担任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滨江区委常委、副区长、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参与辖区改造项目、公司经营发展、子女就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13万元及价值9万元的购物卡。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楼杏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护人也出示了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楼杏元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亲属及社会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杭检君邀您点击“在看”哟 

编辑 | 蔡婷婷

往期精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