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字如面 | 吴文迪: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肩负着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重要职责,既有万钧雷霆,又有和煦春风。杭州未检人,用大爱情怀诠释未检使命,用一个个鲜活故事谱写未检担当,为千家万户和谐幸福奉献杭州未检力量。
《见字如面》是杭州未检办案的一个缩影,通过一封封写给未检案件的信件,展现杭州未检办案中的司法温度,彰显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初心使命。
今天推出第三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文迪写的《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点击观看《见字如面》第三期
万物皆有裂痕,
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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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姚:
你好!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已经脱离了“法律”上的关系。随着不起诉决定的正式宣布,我们不再是“检察官”和“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此时的你,想必能畅快地呼吸自由的空气了吧。半年的考察期,对我来说是一份沉甸甸的担忧和期望。担忧你的工作、生活,甚至恋爱、交友。期望你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人处事更加成熟。我和同事开玩笑说,不是自己的儿子,操起了家长的心。
还记得吗,变更强制措施后的你,来了一句“打赢了得坐牢,打输了得赔钱”。轻描淡写。还记得吗,第一次让你提交思想汇报,“挣钱最重要,没钱什么都不是”。让你带着的这样片面的思想重新走上社会?让你带着对这个世界冷漠的态度重新生活?我忧虑,我担心。我深知,这考察期内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六个月的监督考察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小姚,也许,少年更事的你有了大人般的语气;也许,阴暗的一面让你双眼蒙蔽;也许,过往的经历让你穿上带刺的外衣。但这一切,都不要紧,还记得吗,我和你说过,我们,检察官,愿和你一起找寻少时的稚气、和你一起擦亮清澈的眼睛,和你一起褪去身上的刺衣。你来了,公益活动、谈心谈话、心理咨询,一次次交流,能感到你的心灵的坚冰在悄悄地融化,担当、阳光、爱心,在你那里,萌发着,一点点的萌发着。
我开始看到你考虑自己的未来,开始感恩别人为你的付出。记不记得,在提到父母为你奔波赔偿时,你眼圈慢慢地红了;记不记得那次来晚了,你不好意思地说“叔叔,你今天要晚下班了”;记不记得,你还邀请我去你的老家,说那里是拍电视剧的地方,有美丽的水瀑,脸上写满了笑意。记不记得,在你家人出了意外后,你那坚毅的眼神,那一瞬间,我感觉你是有担当的男子汉了。
一路走来,咱们一起度过了法律意义和心理意义上的18岁。这,对我们彼此来说,都应该是一段难忘的记忆吧。
我们的“法律”关系告一段落了,但记着,如果你需要,我愿意做你攀登未来的一段扶手、一盏烛火,坚定地尽我所能给予你支撑和方向。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这段旅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偏离航道、茫然无措,甚至前路迷茫,但也请你记住,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你的真诚的可信赖的“检察官叔叔”
2019年12月
案
2018年9月,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逮捕的小姚(化名)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经审查认定:2018年4月15日晚,犯罪嫌疑人小姚在余杭区一量贩式KTV内因酒后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两名被害人轻微伤。
2018年10月1日,小姚被依法批准逮捕,余杭区公安分局于2018年11月9日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余杭区检察院决定同年12月13日将小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8年12月24日余杭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小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2019年6月23日,对小姚不起诉。
余杭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一方面以法律为准绳,对未成年人犯罪不一味宽纵,妥善运用刑事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惩戒警示、教育挽救。一方面依托人民团体和专业组织,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化、个性化帮教。全面践行了“惩、防、教、治、责”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
第一,充分运用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办案中的作用,促进对涉罪未成年人惩戒教育。余杭区院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充分评估其行为的社会危险性,妥善运用逮捕强制措施来保障诉讼、惩戒犯罪。同时,在依法听取多方意见后及时评估,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体现了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完善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余杭区院联合团区委、关工委、公益组织等,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将作出的不起诉、不批捕的涉罪未成年人交由公益组织、社工及“五老志愿者”等跟踪帮教,结合涉罪未成年人所涉罪名、身心特点等开展精准帮教,积极为相关人员提供就业、就学等机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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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何驭斐 章桑
编辑 | 何驭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