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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春节假期疫情防控,杭检这么做!

杭州检察 2021-04-27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杭州检察在节日期间也不放松:多次重申加强个人防护、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卫生保洁;实行每日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参与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杭检一直在行动!

强调加强防护工作

1月22日,杭州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详情)后,各基层院迅速行动,分别召开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配备防护用品,加强清洁消毒。江干区检察院专门联系防疫部门了解场所消毒方式方法。淳安县检察院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研究、制定防疫预案。


今天,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春节假期延长的通知后,杭州市检察院陈海鹰检察长指示,务必做好延长假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护情况,切实做好物资准备、清理消毒等各项工作。同时,再次强调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聚集、不聚餐。萧山区检察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防控,严格落实责任。

实行每日报告制度

以部门为单位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本人及直系亲属健康状况;不在杭州人员(所处地点和回来时间)的情况;近期有无前往湖北省(湖北何处)或从湖北省返回的情况;有无从湖北省(湖北何处)来的亲戚朋友的情况;是否存在接触疑似病人情况或需要隔离的情况等。

积极参与防控

滨江区检察院根据区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紧急会议要求,自1月26日起,每天由院领导、中层干部带队赴辖区浦沿街道滨盛社区支援,协助开展相关防控工作,在武汉返杭人员小区楼道值守。


桐庐县检察院根据县委安排,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将到高速路口配合交警、医生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

在岗值守

富阳区检察院根据区委提升防控等级的要求,今天开始实行全体干部职工“五五”制值班到岗。到岗干警3人一组分9组配合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临安区检察院也按照区委要求,今日开始班子成员全体到岗,其他干警半数人员到岗上班。





附件



关于做好

浙江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的紧急通知


浙检发办字〔2020〕9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浙江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现通知要求如下:


1、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湖北省武汉市等地近期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各项防控措施正有力有序开展。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研究部署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率先启动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全省检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底线意识、强化风险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部署要求,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打大仗、硬仗、持久战的各项准备,为坚决防控疫情这头“灰犀牛”展现检察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2、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成立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


3、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省委把握好“四对关系”、做好“五个更加”的要求,落实好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强化单位责任,依法规范个人防控责任,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各项工作。要配合并协助属地党委政府、相关单位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要严格落实各级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检察长要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4、省检察院办公室建立全省检察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报备制度,省院各内设机构、全省各地检察机关每日下午三点报情况,有事报进展,无事报平安。如发生检察人员被感染、疑似被隔离等情形,要第一时间层报省检察院办公室。


5、全省各级院监所部门加强对全省监狱和看守所的疫情防控的支持工作,支持做好提讯室、监舍和食堂等重要场所卫生管理及消毒工作,严格限制亲情会见及聚餐等活动,支持监管场所落实全体进出人员和在押人员体温检测及工作配戴口罩的制度,发现重大疫情及时层报省检察院。


6、全省各级院宣传教育部门要更加透明及时投入宣传引导,利用“浙江检察”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信息投放密度,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公众不传谣、不信谣;大力宣传抗击疫情中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进一步传递正能量,进一步凝聚民心民智民力。


7、对发生的涉及疫情防控的有关刑事案件,各市院、基层院要第一时间层报省检察院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确保依法、及时办理。


8、全省检察干警要讲政治、顾大局,带头响应、遵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切实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亲戚朋友身边人的提醒、劝导工作,坚持传播正能量,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的通知要求。原定2月上旬的全省检察长会议推迟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文案 | 方芳

编辑 | 何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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