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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了……”这个协作机制帮到了他!

滨江检察 杭州检察 2021-04-26

“检察官,我代表我哥哥真心地感谢你们!12年了,他的身体越来越差,就快撑不下去了,多亏了你们才让我们有了希望。谢谢你们,谢谢!”


隔着屏幕,救助申请人冯某顺的弟弟朝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旁边躺着的就是冯某顺。案发后,他瘫痪在床,基本丧失了语言功能,但他心里非常明白。虽然无法用语言表达感谢,他还是坚持隔屏朝检察官挥了挥手。


缘起

这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案。2008年12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陈某因琐事持西瓜刀将冯某顺头部、右腕部砍伤后,拦了辆摩的潜逃外地。冯某顺头部、腕部受刀伤,经鉴定已构成重伤。2019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至湖北省石首市公安机关投案。目前该案正在滨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


"疫"外

年轮转了十二圈,当年50出头的被害人冯某顺已经63岁。他被砍断整只右手,砍在头部的那一刀使他丧失了语言功能,没什么文化的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申请伤残鉴定。案发后,多种疾病缠身、孤身一人的他只能缠绵病榻,靠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弟弟的接济维持生活。


2月26日,滨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汤秋静在辖区防疫值守的间隙回到院里,在统一业务系统中逐一排查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冯某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冯某顺是湖南籍务工人员,当年留下的联系方式及所有证人均已联系不上。疫情当前,也不能前往当地取证,这些都给司法救助工作带来重重困难。


如何找到卷宗中的被害人,让他成为真实的救助申请人,成为摆在汤秋静面前最关键的问题。


但这难不倒她。


合作

不久前,滨江区检察院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会签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办法》。两地检察机关从减少跨区域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对接障碍及协调困难出发,细化协作规则、简化救助流程、压缩审批程序等。《办法》明确了在收集所需证明材料时互帮互助,让当事人在最快时间内争取到救助金;同时确立了多元救助模式,即由受托方代为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通过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等多种救助形式,集结多方力量,共同营造救助大格局。


2月26日下午,汤秋静就与芙蓉区检察院取得了联系。


芙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地域优势,联合当地侦查机关,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地毯式排摸,迅速找到了冯某顺。2月28日,汤秋静就拿到了他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因冯某顺在案发后基本丧失语言功能,无法正常与人交流,生活均由弟弟打理,汤秋静通过冯某顺的弟弟向他传递了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信息,并表示司法救助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网络递交。

2月29日,冯某顺递交司法救助申请。考虑到被害人重病在身,汤秋静在三日内就办结了冯某顺的司法救助案,并与滨江区相关部门及时沟通。3月2日,2万元救助金顺利打到被害人的账户上。从发现救助线索到救助金给付,仅用了5天!


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探索



视频会签


杭州市滨江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万多家高新企业在此落户,自然也吸引了众多外地务工人员。滨江区检察院经梳理发现,近三年来近三成的司法救助申请人系湖南籍来杭务工人员。由于他们工作不稳定、联系方式频繁更换,在办案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部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在案发后难以寻找的情况。


找不到被害人,就意味着司法救助无法顺利开展,也就不能实现高检院对于中西部贫困人员“应救尽救”的刑事政策。今年年初,汤秋静在办理另一起湖南籍务工人员的司法救助案件中,因无法找到该名人员,灵机一动想到曾一起参加高检院培训的湖南籍同学。这位热情的湖南检察官很快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找到了被害人,使得这起司法救助案得以顺利办理。


受此启发,经这名湖南籍同学推荐,滨江区检察院与芙蓉区检察院协商决定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芙蓉区检察院是湖南省委所在地检察院,也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月下旬,两院“云”会签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办法》。冯某顺司法救助案是《办法》会签后首例运用协作机制成功办理的案件。

根据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办法》规定,浙江省各检察院如遇救助申请人身处湖南省内任一地点,且需湖南检察机关就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协作的,均可与滨江区检察院联系,这是浙江省、湖南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信息互通共享的平台。

 

“与芙蓉区检察院会签这个《办法》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希望后续能与中西部地区建立更多的跨省协作工作机制,共同助力国家脱贫攻坚工作,尽显检察机关的时代芳华。”滨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夏涛如是说。


编辑 | 方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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