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说法III》:禁毒五步,远离毒品
《‘未’来说法》是杭州市检察院携手支付宝安全中心联合推出的青少年普法专栏。该系列法治微课以杭州市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成员主讲,嘉宾串讲的形式陆续上线。
今天推出第三季第五期,萧山区检察院徐佳春从第三代毒品所具备隐蔽性、迷惑性的外貌着手,结合未成年人吸食第三代毒品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让大家了解毒品危害,学习禁毒方法,拒绝毒品诱惑,共筑禁毒安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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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同期声
大家好,我是来自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徐佳春。
近期,杭州警方查获了一起庞大的利用网络跨省产销“笑气”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通过互联网发布销售信息,以“吹气球”“打气”“自嗨”等字眼吸引青少年购买,不少青少年也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那么,“笑气”到底是什么呢?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当吸食者将纯度较高的一氧化二氮吸入体内后,会不由自主地发出笑声,并有短暂兴奋状态。
在我国法律中,“笑气”虽然不属于毒品,但直接吸食“笑气”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大量吸食会导致脑缺氧及脑神经、运动神经损伤,重度成瘾者甚至会产生幻觉,表现狂躁并伴随暴力攻击或自伤自残行为,严重的会出现瘫痪症状,甚至死亡。
除“笑气”以外,市场上还流行着许多容易被我们忽视的“第三代毒品”,犯罪分子将毒品制成一些极具迷惑性的样子,让我们降低了警惕。比如“邮票”,这个看上去相当可爱的卡通贴纸,它实际上是一种卡西酮类的毒品,无色无味但毒性极强,它的吸食方式是将“邮票”含在舌头下面,然后慢慢融化。它强烈的致幻性使人彻底丧失理智,曾经在美国迈阿密发生的一起啃脸事件,就是吸食了甲卡西酮产生幻觉导致的。当时啃脸男在迈阿密的一个公路匝道上,把一个流浪汉四分之三的脸全部啃掉,场面十分恐怖。
看了这些,同学们可能会说“我是绝对不会主动沾染毒品的”,但是现在,也有不少人被迫沾染毒品,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李力(化名)是如何从一名花季少年变成毒瘾分子的。
李力第一次接触毒品时只有15岁,还在上初三。他怎么也想不到,把他推向吸毒深渊的竟然只是一杯饮料。
李力说,如果“朋友”给我的是白粉、大麻,我绝对不会碰一下的。他自认为对毒品有所了解,在他眼中,海洛因、大麻才算毒品。但“朋友”给的酒杯里放有他从没注意过的致幻剂,这种致幻剂给他带来了短暂的异常的兴奋,却毁了他原本应该在校园里度过的美好时光。
这个致幻剂就是“蓝精灵”,一种白色的药片,它在日本是一种处方药,学名叫做氟硝西泮,具有镇定、安神、抗焦虑的作用,在我国属于第三代新型毒品,这种白色的药片溶于水后,水会变成淡蓝色。一旦将它放到酒里,就会发生化学反应,服用后,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出现 “顺应性遗忘症”,对近期发生的事情失去记忆。
所谓的“朋友”就是利用这一点,教唆、指使李力犯罪,达到其目的,真是细思极恐。
第三代毒品所具备的隐蔽性、迷惑性等特点让我们越来越难以防范。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远离这些看似无害,实则对我们身心带来巨大影响的毒品呢?通过“禁毒五步”,让我们一起学习如何远离毒品。
第一步: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
第二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不以好奇心为由侥幸去尝试,不受不良诱惑的影响。
第三步: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
第四步:谨防“提神、快乐、兴奋、快感”功效的食品,当他人给予该类食品时,保持警惕,理性拒绝。
第五步:谨慎交友、认清人心,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发现贩毒人员,及时劝阻、报告。
同学们,青春路上勿与毒同行,认真对待生活,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次的课程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
编辑 | 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