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检察:加强与妇联合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衔接,深入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杭州本土实践,切实提升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于近期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托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完善。
一、发现报告。乡镇(街道)、村(社)妇联在做好日常婚姻家庭纠纷排查梳理工作时,应重点关注再婚、招婿、有留守儿童、有家暴隐患、有吸毒和赌博人员、有同居行为等家庭中未成年人状况,排摸家暴、猥亵、虐待、性侵线索。市、区(县、市)妇联在日常信访接待、12338热线接听中重点关注侵害未成年人的线索。各级妇联开展110联动对家暴家庭回访中重点关注该家庭是否有未成年人作为受害人、施暴者、目击者。对家暴、猥亵、虐待、性侵未成年人线索应当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支付宝—杭州检察监督线索举报小程序进行报告,并同步报至同级党委和上级妇联,受理的检察院应当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妇联组织;对有施暴等不良行为少年、长期目睹家暴造成心灵创伤行为异常的未成年人可以及时转介市检察院主管的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行为矫正、心理辅导等专业服务。
二、协助办案。妇联系统应当发挥组织优势,召集巾帼志愿者、基层妇联干部组建合适成年人队伍,报检察机关审核备案。检察机关应当委托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针对合适成年人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办案流程、合适成年人权利义务、具体工作内容等方面的专门培训,并进一步提高该支队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参与度。在涉女童案件中应当优先安排妇联推荐的合适成年人参与“一站式询问”。
三、调查评估。检察院机关依托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妇联系统家事“六大员”队伍合作,开展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观护及监护评估等工作,出具调查评估报告,作为办案的重要参考。检察机关等办案单位应当对调查人员和调查评估报告的内容严格保密,并尽可能为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四、跟踪回访。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结或者未成年人安置以后,通过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妇联组织合作开展跟踪回访,了解未成年人的监护状况、生存状态、亲子关系等信息。基层妇联结合“四必访”要求,将检察机关转介问题家庭开展分级管理、定期回访,并视情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婚姻关系调适。
五、教育指导。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应当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妇联主管的市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可与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通过开发系列课程、组建专业团队、开通咨询热线、举办个案沙龙、开设西子讲堂等工作载体,为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监护人群体开展亲职教育。
六、观护帮教。市妇联依托市女企业家协会、网红巾帼联盟等平台,链接资源,发动爱心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团队等,与检察机关及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推进全市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设。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应当积极参与被害未成年人的救助帮扶,积极推动与民政局慈善总会等建立专项救助通道,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资源倾斜。
七、普法宣传。线上通过检察机关公众号、西子女性新媒体矩阵等平台开展“以案说法”等普法工作,线下通过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与妇联合作的相关社会组织,依托学校、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对相关重点人群开展定向精准普法。定期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及发布工作,共同开展警示教育。
八、总结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总结,针对工作发现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或专题调研,促进相关问题解决。探索开展大数据分析,定期发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白皮书,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市域治理。
供稿 | 第七检察部
编辑 | 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