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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导向”如何在基层检察院落地实践?陈海鹰参与《人民检察》话题讨论

杭州检察 2021-04-27

基层检察处于司法办案第一线,是检察工作行稳致远的根基。2021年《人民检察》第5期推出《基层院建设的着力点与具体路径》一文,杭州市检察院陈海鹰检察长受邀参与探讨。现将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基层院建设的着力点与具体路径


Q:1

检察工作中如何理解强基导向的深刻内涵?


主持人: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想、强基导向。张军检察长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战略支点是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在检察工作中,如何理解强基导向的深刻内涵?


陈海鹰:

应从以下方面理解把握“强基导向”的深刻内涵:一是政治强基。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检察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检察机关践行政治觉悟,必须落实到加强法律监督的能力与责任上。基层是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岗”,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身处基层,必须通过履职持续提升防范化解矛盾能力,推进社会长治久安。二是业务强基。检察机关要围绕中心主动履职,积极推进基层平安、法治建设,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办好群众身边的关键案件,妥善处置涉检矛盾纠纷,运用法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善于监督做到刚性,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氛围。三是基础强基。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基层检察机关履职方式;要顺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对检察机关留存下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理、维护,促使其成为优质资产,解决好基层检察室建设与发展瓶颈问题,发挥基层检察室在基层治理中的特殊作用,等等。


Q:2

如何提升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


主持人: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打基础。张军检察长指出,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那么,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打基础,提升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


陈海鹰:

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主要是把握和处理好“五大关系”:一是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一方面,讲政治是抓业务的绝对前提。法律监督工作需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抓业务必须守住讲政治的底线。针对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个案办理情况,积极妥善处置,确保案件综合效果。二是正确把握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一方面,下级检察院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切实落实和推进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部署要求。另一方面,上级检察机关要提高对下指导能力。三是正确把握刚性与柔性的关系。基层检察院要善于根据“四大检察”职能特点,灵活运用刚柔并济的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四是正确把握从严与从宽的关系。随着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的深入,应更加注重依法采取宽缓的强制措施,如探索“非羁码”等创新方式,确保办案综合效果,助力化解社会矛盾。五是正确把握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通过注重考核导向和落实考核制度来提升案件质量。将员额检察官考核与捕后轻刑率、“案-件比”等反映案件质量的数据指标“挂钩”,倒逼案件承办人重视案件质量。要积极顺应科技发展潮流,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依靠智慧检务建设,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Q:3

如何把基层检察工作抓得更实?


主持人: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在抓落实。检察机关如何找准切入点,把各项基层工作抓得更实?如何激发基层检察内生动力和工作活力?


陈海鹰:

把基层检察工作抓得更实要落实到“考核”“创新”“规范”三个词上:一要树立考核争先理念。一方面,要运用考核推动业绩提升。分析考核中的得与失,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业绩。另一方面,要依托考核完善工作机制,运用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市级检察机关对下指导,推进检察工作整体发展。二要打造特色创新品牌。要积极引导基层检察院打造某项业务、某个领域上的全国、全省先进创新品牌。三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基层检察工作中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往往表现为业务素质差,案件把关粗,工作流程不严。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司法不规范问题坚决整改、建章立制,做到常抓常新、长管长严。


此外,应从以下两方面激发基层检察内生动力和工作活力: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检察改革,使检察干警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提供了方向和动能,改革带来的成效也推进了基层检察工作的发展和基层检察人员待遇的提升。必须依靠深化检察改革,使基层检察院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有更多的获得感。另一方面,要通过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使检察干警感受到更多的关心关爱。


Q:4

如何提升基层检察理论调研水平?


主持人: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理论调研工作的跟进。当前基层检察理论调研存在机制保障不够、理论创新不足、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对此,如何提高基层检察理论调研水平,为基层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陈海鹰:

检察理论研究既来源于实践,又以指导检察实践为最终归宿,因此,基层理论研究必须关注检察事业发展、检察工作实践和检察办案实际。一要关注检察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无论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是实践“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基层检察院在推进中将会遇到各类新情况,要通过调研这些新情况,主动思考和谋划应对举措和机制,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关注基层检察办案的新问题。基层检察办案中,所遇到的典型案件多、监督瓶颈多、社会矛盾多。通过调研,既能发现检察履职的短板,引导补短板、强弱项;又能发挥检察机关法治参谋作用,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要关注基层检察实践的新经验。基层检察院的最大优势是贴近一线,最大的劣势是理论欠缺。基层理论的研究方向主要是实证分析,将现成的经验转化为一般经验,上升为个案指导。基层检察院应着力打造“实案实训”培训品牌,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为手段,依托真实案例,解决实际问题,以理论研究为实案实训提供教材,通过实案实训历练检察干警实务能力,反哺办案实践。


本文节选自2021年《人民检察》第5期



辑 |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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