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鹰:学习,是一个人一辈子的遵循
5月27日上午,陈海鹰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学习(扩大)会,市院检委会委员、基层院代表、市院业务部门负责人、青年干警代表等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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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授课·传道解惑
杭州市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沈佩颖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和实践》为题,结合当前司法实践,特别是杭州地区相关办案情况,从立法背景、价值导向、法条竞合的适用、创新创亮的方向等几个角度对修正案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
02
干警分享·思想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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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乾帅
市检察院
第七检察部干警
张军检察长强调,“以能动检察积极履职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近年来,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屡见报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有助于止暴禁乱、维护权利。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能动性,捍卫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叶岚
桐庐县检察院
副检察长
02
《刑法修正案(十一)》宽严相济,充分体现了刑罚层次,落实了罪责适应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注意准确判断新罪名相关犯罪的行为性质、情节与后果,准确处理法条竞合。在犯罪圈扩大的背景下,重视考量出罪因素,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以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法律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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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璐
开发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刑法修改牵一发而动全身,刑修十一“四十八变”,上承价值下接地气。刑法“求变”在客观上引导着我们工作“求新”。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学会从增量里面看变量、在变量里面看趋向、于趋向里面争业绩,学透、学精、学活刑法修正案带来的理念更新、体系更新、方法更新,在工作中敢想、敢实践、敢创造,补短板、办实案、顺大势,做锦绣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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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发言·结合实践
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
张洪阁
本次刑法修正案在分则上增加了17个罪名,修改了8个罪名,并对1个罪名提高了法定最高刑,法网更严,同时,还对一些不法行为提升了打击力度。我们将严密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新罪名在杭州地区的适用情况,把握好批捕、起诉等关键节点和出罪入罪标准。在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后,我们将会同公安、法院针对新罪名制定精确的起诉、量刑标准;并积极编撰、选送相关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具体内容和立法精神。
04
领导点评·落实行动
陈海鹰检察长在点评中指出,学习,是一个人一辈子的遵循。全市检察机关的领导同志,只有不断加强理论修为、厚植理论功底,才能更好地把握案件、指导工作,真正树立业务权威。学习,亦是员额检察官职业成长的题中之义。只有不断学习,方能厚积薄发,顺应司法办案的最新需求。
今天的检委会学习是一堂很好的业务学习课,有提问、有思考、有碰撞,表现出三个特点。一是立足系统。授课同志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主线,从修订背景和价值取向出发,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主要内容作了系统全面的梳理,结构完整、思路清晰、内容充实。二是立足案例。将本次刑法修订与杭州检察的具体工作有机融合,数据详尽,案例详实,印证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初衷。三是立足方法。讲课过程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在有限的时间内将重点问题讲清楚,将《刑法修正案(十一)》总体呈现。
检委会学习重在未来,要持之以恒,有序、规范、深度推进,要重点把握促进与提升之间的关系,不能固步于传统认知与既有经验。
第一,以学习促理论提升。要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和全市检察干警都应当不断提高理论水准,增长理论积淀,拓展理论视野。检委会集体学习提供了交流互动的良好平台,大家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对案例培育的经验,对检察理论的思考,在这一平台上得到碰撞、得以启发。 第二,以学习促实践提升。精品案例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各业务条线要高度重视案例培育工作,深挖“四大检察”的实践“宝藏”,积极构建与“重要窗口”目标定位相匹配的精品案例培育机制。必须从一线检察官抓起,综合反思自身在思想理念、工作方法、案件质量等方面的经验得失,加强归纳、梳理、提炼,争取早出成绩,努力打造更多“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法理情有机融合的精品案例。
第三,以学习促应用提升。要紧紧围绕考核这一检察业务的“风向标”,直面《刑法修正案(十一)》给司法实践带来的机遇挑战,补齐短板,积极作为。市院要切实提高宏观指导、分析问题的能力,站位全局,去认识、解读、推进《刑法修正案(十一)》。真正将修法精神的领会与落实,贯彻到全市两级院院领导,贯彻到中层干部,贯彻到员额检察官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深处。
最后,陈海鹰检察长说,当前检察工作任务繁重,检察干警在努力工作之余,要张弛有度、劳逸结合。两级院党组和各部门中层干部,要关心关爱干警,了解干警所难,传递组织温暖。注重上下联动,多组织有益身心的集体活动,走近自然,释放压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供稿 | 法律政策研究室
摄影 | 陈智好
编辑 | 方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