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春尧同志被追授“杭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2月8日,中共杭州市委决定追授蒋春尧同志“杭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蒋春尧,男,汉族,浙江诸暨人,1965年12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入党,生前任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从检30余年来,蒋春尧同志始终保持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历任多个岗位成长为法律工作“行家里手”,出色完成组织交办的每一项任务;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敢于担当、极端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蒋春尧同志生前曾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获年度工作考核优秀8次、个人嘉奖1次。2021年10月19日晚,蒋春尧同志因连续工作操劳过度,突发电解质紊乱、急性昏迷,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决定指出,蒋春尧同志是新时代检察官忠诚干净担当的先进典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向他学习,要像他一样对党忠诚、保持本色,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自觉砥砺初心、扛起使命,主动把人生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要像他一样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发扬共产党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品格,在中心工作中冲锋在前、争当先锋;要像他一样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深入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像他一样朴实纯粹、敬业精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一流业绩,用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彰显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把蒋春尧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悟初心、强使命的生动教材,采取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激情满怀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昂扬锐气、勤勉踏实的工作作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 赵云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