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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检察推出服务经济稳进提质“护企十招”

杭州检察 2023-05-02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解难的十条意见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检察职能,为杭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供给更优检察产品,为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更强法治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结合杭州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更新司法理念

检察护企提升保障能级

01


坚持“法治化”为企纾困,严管厚爱并举。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规模的市场主体,坚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共生共赢,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聚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持续输出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刚需相匹配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全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以及合理诉求。


坚持“善意化”为企纾困,谦抑能动并行。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涉嫌犯罪的,综合考量其认罪认罚态度、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等因素,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起诉的不起诉、能适用缓刑的建议适用缓刑。积极推进“非羁码2.0”应用尽用,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涉案财物,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力防疫情背景下企业因案“雪上加霜”,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紧盯受疫情影响的关键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出保护实招,为各类市场主体稳健发展“续航”。


坚持“源头化”为企纾困,“治罪”“治理”并重。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深入剖析个案、类案和司法数据中反映出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违规风险、相关主管部门履职管理漏洞,规范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从源头上助力消除隐患、堵漏建制。在杭州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进程中,切实做好法治守护者、检察参谋者、治理推进者。  

突出履职重点

检察卫企维护市场生态

02


推进常态化依法战疫。着力惩治扰乱防疫物资生产经营运输秩序、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借机囤积居奇、垄断市场等违法犯罪,冒用疫情排查、防疫检测、防疫补贴等名义实施的犯罪,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破坏交通等扰乱复工复产秩序的犯罪,保持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态势,重拳出击保障国家防疫措施全面顺利运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严惩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加大力度惩治各类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杀人、伤害、绑架等侵犯企业经营者人身权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犯罪。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建立与证券监管部门、侦查机关联合办案、行刑衔接等机制,助力依法监管资本市场。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假借区块链等金融创新之名实施的新型金融犯罪。建立追赃挽损智能辅助机制,尽最大努力帮企业挽回损失。


强化涉企案件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涉企案件“挂案”清理,会同侦查机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依法快办快结,让企业安心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开展涉企财产性判项执行法律监督,有效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加强民事监督

检察利企促进经济复苏

03


妥善办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民事监督案件。对于因疫情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监督申请,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原则精神,依法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条款。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制发检察建议、和解息诉等方式,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修复因疫情受损的社会经济关系。对企业因经营困难导致欠薪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依法监督审查的同时,积极引导协商解决争议,鼓励劳动者和企业共渡难关。


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加大对以虚假债权掩盖的“套路贷”、高利贷、破产程序中的恶意逃废债、虚假执行异议等民商事虚假诉讼行为打击力度,及时纠正错误裁判和执行,营造诚实守信诉讼环境。


加强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做好与法院的衔接配合,持续推动法检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财产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立即纠正。

助推依法行政

检察润企实现政和人和

04


积极开展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点加强疫情期间涉企劳动纠纷、工伤赔偿、行政处罚等行政争议的调处化解,重点办理因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税收征管、行政征用等行政争议案件,依法保障企业有序经营。


加强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环节的监督力度,对涉疫行政征收征用依法应当及时清退返还而未清退返还或者应当补偿而未补偿的,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


推进规范审慎行政执法。综合考虑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企业经营的关系,对过度管控和随意管控行政管理措施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协同探索落实从轻处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拓展完善行政处罚企业暂缓、分期履行适用,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深化公益保护

检察安企修复受损利益

05


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并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细化优化法律监督重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保护;积极在企业感受度强、直接关涉生存发展的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反垄断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着力营造宜居宜业营商环境。


关注涉疫涉企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涉口罩、防护服等重要医疗防护物资等疫情防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坚持法律监督与保障正常经营并重;加大助企纾困补贴资金、社保基金等侵占国有财产案件办理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元气。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惩戒示范功能。探索在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建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视情采取延期缴纳、分期赔偿、替代性修复、技术改造投入按比例抵扣部分赔偿金等方法;对不落实检察建议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做到当诉则诉、以诉促改。

依法能动履职

检察扶企倾力排忧解难

06


以积极履职支持企业依法维权。面向受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等,尽最大力量提供法治保障。运用支持起诉等方式,保护困难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挺过难关。


以精准履职护航企业正常发展。充分考量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准确把握企业因疫情影响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严格区分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灵活采取检察建议、督促履行、协调追欠追赃垫付等形式,妥化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以主动履职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依法慎重办理涉中小微企业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案件,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合力规范金融市场和企业融资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对还贷困难的企业采取续贷、延展或者合理调整利息,通过共同分担风险或者适当让利企业的方式,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推进企业合规

检察保企助力“司法康复”

07


搭建一个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评估认定标准。探索对不同行业的涉案企业,“量身定制”合规模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建契合杭州市域特质的企业合规评估认定标准。针对疫情背景下中小微企业更易在经营、融资、管理等方面陷入困境的情况,探索适用有别于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简化合规程序。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真严管”“真厚爱”,让“带病”企业经过合规建设重新焕发经营活力。


培育一批拓展领域和罪名的企业合规典型案件。聚焦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网络安全、反洗钱等领域,积极妥善拓展案件类型和适用罪名,以办案实效释放合规治理效能。


建立一系列企业合规协同协作机制。以典型案件为引领持续推进行业合规发展,与工商联、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加强协同协作,联袂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实现“办理一个案件、形成一个合规标准、规范一个行业”的联动效应,共同画好助推经济发展的法治“同心圆”。

强化创新驱动

检察兴企激发澎湃动能

08


构建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格局。抓好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难点罪名证据审查指引,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检察保护;加大对抗疫技术专利、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专利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犯罪;依托驻亚运村知识产权检察官工作室,从严从速惩治侵犯涉亚运著作权等违法犯罪;持续推进地理标志、本土老字号、知名商标保护的检察监督。


有力服务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服务保障“云上浙江”和数字强省建设,加强对数字企业依法经营活动的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平台经济优质发展,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引导电商直播、共享经济等健康发展,有效破解监管缺失、野蛮生长等问题;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探索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适度容错保护企业创新创造,以发展的眼光依法评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失误,准确把握正常经营创新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留足发展空间,又坚守法治底线,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内外一体协同

检察惠企释放司法红利

09


切实增强“四检一体”法律监督力。深化检察供给侧改革,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监督,催生更强检察生产力。系统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击虚假诉讼、非法集资、洗钱犯罪,检察环节诉源治理等重点领域的内部联动、统筹运行机制,提升安商惠企整体护航力。打造“一把手靠前指挥、两级院纵向联动、各条线横向协同、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护企立体式工作格局。


有效提升执法司法统筹联动力。全链条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监察、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持续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普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实现涉疫涉企案件办理集成作战、协同作战的合力。动态研判侵害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发案态势,联合开展专项治理。

检企同向携行

检察暖企打通“最后一米”

10


心连心办案,传递司法温度。坚持“一企一策”“一案一治”,促进涉企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优化检察产品供给侧。全市两级院检察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涉企案件,发挥一线示范效应;在知识产权、生态环境、食药安全、金融、涉税等领域组建“四检合一”办案团队,形成“办理专业案件、研究专门业务、培育专家人才”的检察专业化特色优势。以“云听证”架起检企“连心桥”,法理情有机融合,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健全“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诉求表达机制,确保企业多路径、无梗阻表达诉求。


主题式服务,解企急难愁盼。针对涉企常见罪名和前沿热点问题,通过组建法律宣讲团、开设法治大讲堂、举办主题沙龙等形式,提供菜单式预防宣传;主动回应企业关切,适时发布检察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创建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预防指引;依托检察开放日、“走亲连心三服务”等多元化途径,零距离倾听企业司法诉求,靶向式提供检察服务;聚焦受疫情影响较为突出的行业苗头性、趋势性风险精准施策,设身处地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数字化引擎,推进溯源治理。坚持实战导向,精准挖掘司法网拍等常规执法司法领域涉企类案监督线索;深化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研发推广“特定行业准入护城河”、虚假注册公司综合治理等关乎民企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构筑全方位服务企业矩阵,以“一件事”串起治理一条链,以数字革命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级赋能。



供稿 | 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 | 方利利 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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