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稼嫦:从案牍到阡陌
一袭“检察蓝”,是矢志如初的法治信念,是公平正义的信仰航标;一颗赤子心,以怀抱星辰大海的热忱,去诠释果敢无畏的检察担当。风雨兼程中守护公正,草蛇灰线里探究真相,倾心写人生,岁月吐芳华。为展示杭检风采,讲述杭检故事,特推出“钱塘检事”专栏,选登优秀工作札记,分享检路历程。
既是延伸检察职能的触角,也是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的前哨,检察室办的是“小案”,却也能有“大作为”。今天推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新登检察室主任黄稼嫦的《从案牍到阡陌》,透过几个“小案”,说说检察室的那些事。
风雨兼程 | 守护正义
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新登检察室主任
黄稼嫦
从案牍到阡陌
山镇红桃阡陌,烟迷绿水人家。2021年7月,我来到了新登检察室,在美丽的“富春山居”中开启了我检察生涯的更新之旅,也让我深刻理解了“小案也有大作为”的含义。
作为检察机关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的触角,检察室主要担负着办理辖区刑事案件、参与社会综治、化解矛盾纠纷等职责。新登检察室是富阳唯一的派驻乡镇基层检察室,虽然处理的都是“小案”,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检察官来说,除了专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此前的十年检察工作,我大部分时间是在综合工作或者阅卷、讯问、开庭中度过,很少有和群众直接打交道的机会。面对过的最激烈的冲突,也就是个别情绪不稳定的犯罪嫌疑人。案件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进展到了检察起诉阶段,大多事实基本清楚、主要证据得到固定,阅卷审查也使我对案件把握做到了心中基本有数。于是,无论犯罪嫌疑人是脆弱是激动还是凶狠,是哭是骂还是逞凶斗狠,我都自诩“稳如泰山”,告知权利义务、平复对方情绪、理顺案件因果、讲透利害关系,有疑点的重新查明,没问题的提起公诉,就这样案子总能一件件顺利办下来。到检察室后,资深“社恐”的我要面对的是各式各样的“田园纠纷”,或是为了一堵围墙、或是为了一颗樟树,当事人大都是勤劳朴实的农民,虽然和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搭不上边,但却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每一方都“理直气壮”,认为自己才是占理的一方,这让习惯于用“法言法语”的我在释法说理上碰到了难题。
幸亏有检察室联动乡镇、公、法、司等各部门的“办案+”联动机制,每次都有资深的人民调解员、乡镇基层干部在场,他们做群众工作时既能与民“共情”,同时又保持“中”心、坚持原则,令我深感敬佩。如渌渚镇孝善平安工作室的章主任,调解中一句“你们虽是外地人,但我们会当本地人一样看待”,让当事人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最终接受了调解,并送来“调解公平公正,情暖他乡故乡”锦旗。又如新登司法所的马所长作为资深金牌调解员,有介入、沟通、化解“三步曲”,妙招迭出解开症结,是新登干部群众交口称赞的“老娘舅”。这些化解矛盾纠纷领域的前辈,是我观摩学习的最好榜样。
如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能接受的方式讲清法理情,是我必须过的关。经过将近一年的历炼,对于群众工作,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一定要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威和基层检察室贴近田园乡村、深入一线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优势融会贯通,才能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同时,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既需要经验丰富的“老娘舅”调解员们,也需要依托司法机关的权威、形成合力。
记得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两个近80岁的老太打架,一方的儿子去帮忙,致对方老太手臂骨折造成轻伤,公安机关立案后取证遇到障碍,嫌疑人到底是去拉架不慎把对方老太手臂拉伤,还是去帮忙打架?初步查明的证据尚难以认定。双方经过民警、村干部和熟人多次调解,始终无法和解。用法定的程序走完案件,不仅需耗费大量司法资源去完善证据,也并不能从实质上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应侦查机关的邀请提前介入后,我们发现该案属于因邻里口角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并没有不可开解的矛盾,若最终“一诉了之”“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化解冲突,还可能使两家人积怨更深,导致日后矛盾升级。虽然只是一件小案,但却是两家人心中的大事,必须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在明确了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的办案思路后,我们提议双方最后再坐下来协商一次,由检察机关联合人民调解、公安等部门进行就地化解。在协商过程中,场面一度混乱,双方都来了很多人,时而对骂,时而摔门而去,然后又被我们劝回来,分头做工作,僵持几小时后,终于使双方对赔偿款的分歧缩小到5000元的差距。但双方都表示“我们不差这点钱,就为了争一口气”,没有一方肯退让,甚至又要起身离去。当时我的心情有点绝望,觉得废了大半天功夫,眼看着就成功了,结果差这么一点就要功亏一篑。我们一直追到了门口,站在双方的角度,客观解释刑事、民事诉讼的流程,委婉厘清各自的利弊,“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比较常见,我们司法机关依法起诉、判决很容易,但你们是否都想要走到这一步,与搬不走的邻居结下‘世仇’,代代相传?”最后的关头,受伤的老太沉吟片刻,突然拍板,“算了,你们刚才讲的也有道理”,还劝说了她的子女,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履行完毕,案件顺利在提前介入阶段就得到化解,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个案子,让我深刻认识到群众不是不想讲理,确实我们概念中的一个小案子,就是他们生活中最大的“急难烦重”。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指导,深入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想法,充分借助基层人民政府、基层站所等各方面力量,再来一点“不怕折腾”的韧劲,我们最终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同。
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就是由这一个个“小案”组成。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能动履职、坚持“小案”不“小办”,就是这岗位最大的价值。
编辑 | 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