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高检关于追授蒋春尧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追授蒋春尧同志
“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以新时代“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能动履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蒋春尧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蒋春尧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任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10月19日晚,因连续加班过度疲劳,突发电解质紊乱陷入急性昏迷,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时年56岁。蒋春尧同志从检30年来,始终扎根检察办案一线,牢记初心使命,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专业精进的求极致精神、维护司法公正的职业本色、开拓创新的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为党和人民检察事业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以实际行动书写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政治忠诚、理念先进、干净担当的精彩华章。他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无论是参加驻村、助力脱贫攻坚,还是参与跨境办案和长期坚守工作专班等,都愉快接受,全身心投入。他始终恪守法治信仰,自觉践行新时代司法检察新理念,参与指导和办理各类案件2900余件,无一错案。他始终敢担当、善作为,先后参与多项重大安保维稳工作,特别是担任杭州市网贷风险处置专班打击工作组副组长三年多时间里,成功督导办理了130余件重大网贷平台类非法集资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参与推动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被最高检推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予以吸收。他甘为人梯,先后培养出8名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能手,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普遍赞誉和信赖。
蒋春尧同志是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是新时代人民检察官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杰出楷模。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追授蒋春尧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全体检察人员要以蒋春尧同志为榜样,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以高质量的检察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0日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