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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杭州检察 2024-03-19


8月22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要求将书中的真理伟力寓于检察工作实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全市两级院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市直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组成员许莺燕副书记等列席参加本次理论中心组学习。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第一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等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交流发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结合本人的学习思考,与大家分享了三点体会。



一要读原文领会实践真理,用实际行动践行政治建检党建统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党和人民应变局、开新局的伟大实践中,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的新的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进一步科学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我们要原原本本学,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杭州检察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全面系统学,深化完善检察环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杭州的实践基础和行动方向,不断强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我们要联系实际学,主动将党领导一切的实践真理与系统构建政治建检党建统领工作格局联系起来,开展“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支部专项活动,全院各支部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的10个足迹教育示范点,进行现场支部活动与学习,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中的领导力量。


二要学原著锚定奋斗方向,探索护航“两个先行”的检察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之路是中国共产党从我国国情出发,艰辛探索走出的一条来自自己、属于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就要更好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当前,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历史使命。今年以来,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部署了“两个先行”总体路径和具体要求,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锚定了“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幸福杭州建设,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率先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富裕和现代化路径”的杭州目标。我们要锚定“窗口中的窗口、示范中的示范”的奋斗方向,自觉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两个先行”在杭生动实践。围绕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创新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域统筹推动城市高能级跃升”“数字变革促进资源高效能配置”“共建共享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平战结合实现全域高水平治理”等五条率先探索路径,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具体路径抓手,谋划部署各项创新保障机制举措,在新征程中体现杭州检察的“两个担当”。


三要悟原理把握工作方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聚焦党和人民事业面对的重大时代课题和发展难题,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提供了权威指导。我们要坚持服务“国之大者”,保证服务大局高质量。要聚焦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工作,系统做好检察环节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社会矛盾风险防控、维稳安保责任落实等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分工,确保检察环节万无一失、绝对安全。我们要坚持业绩优先,全力争第一创一流。要保持今年以来杭州市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工作成效、整体工作业绩、队伍精神面貌等方面的良好势头,深刻分析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情况,加速推进数字检察领跑示范,补足四大检察业绩考核短板弱项,持之以恒形塑高素质干部队伍,争取推进检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我们要坚持创新导向,打造标志性成果。深入挖掘杭州检察在互联网案件办理、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等方面的既有优势,不断产出法律监督力、数字检察、案例研究中心等方面的新兴品牌,谋划推进服务“两个先行”在杭实践的重大检察标志性成果,提升杭州检察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供稿 | 机关党委

摄影 | 贾旭源

编辑 | 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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