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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材生毁灭记

拱墅检察 杭州检察 2024-03-19

是非曲直,自有检察答案。洞见真相,传递法治声音。为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杭州检察推出《杭检说案》栏目,还原案件真相,讲述办案故事,阐明案中法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我和他这么多年的师兄弟,无话不谈,真的比亲兄弟还亲。他说要买房,我从银行贷款借给他50多万,可他毫无人性,不管他人死活,毫无底线骗取巨款!”


这是犯罪嫌疑人项某读研时的一位师兄,同时也是本案中众多被害人之一的杨某递交给承办检察官的手写材料,划着三个重重的感叹号。


法庭上,当承办检察官宣读完这段话时,被告人项某深深低下了头,在他的脸上写满了懊悔与自责。而他对不起的人,又何止这一位师兄。


对项某这样一个名校毕业的研究生而言,本是一路向阳的平坦之路,却被自己断送……


从光明步入黑暗


2014年,项某如愿以偿考入一所名校攻读硕研。适应学校生活的项某和身边很多同学一样,想去找个兼职,一方面,可以锻炼自己,增加社会阅历;另一方面,还能利用自己专业所学,赚些外快。这对于一个有着研究生背景、熟稔网络的高材生来说仿佛并不难。


但初入社会,项某逐渐对“普通”的兼职失去“耐心”,对他而言,找到一个“高效”的“快钱”渠道才符合自己多年所学。所以,他瞄准了网络刷单,从各种小广告中快速捕捉“商机”,很快,项某就获得了第一笔不菲的收入。


项某乐此不疲“开展业务”,与此同时,他迷上了一个网页。这里仿佛是一个游戏的天堂,精彩刺激的电子游戏,花样百出的棋牌对战……



仿佛发现了一个新大陆,连续几天,项某都沉溺其中。只是,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这里的“消费”成本过于高昂。很快,项某的兼职所得便在这里挥霍一空。


从此以后,项某彻底沉沦。


填不满的"赌"瘾


2017年,项某研究生毕业后便进入杭州一家电力公司从事技术工作。从学生到职场人是身份的转变,但不变的是对网络赌博的“热衷”,跟项某同时“毕业”的,还有20多万的银行贷款。


随着收入的增加,项某的赌瘾越来越大,亏空和欠款成了填不满的“窟窿”。30万、50万、100万……到2021年,项某的银行贷款、信用卡和网贷都已经被“刷爆”,因申请次数过多再也借不到钱。


迫于无奈,项某终于将手伸向身边人。


2021年1月,项某撒出了第一个慌。


“黄姐,我看中了一个楼盘,现在验资还差不少钱,你看能不能借我一点钱……”


几年的相处让黄大姐对这个90后的小伙没有任何防备,当场就转了5万给他。


项某向同事借钱聊天记录截图


就这样,自2021年1月至11月,项某以购房、验资、购买车位等理由和借口向单位20名同事借款2万至99万不等共计人民币256万余元。


期间,也有同事讨要过欠款,但所有的钱都被项某输了个精光,万般无奈之下,他又将目光瞄向大学期间同寝室室友和关系最好的师兄。


“师兄,我摇的新房被抽贷,需要全款支付。我实在拿不出钱……”


就这样,项某又从他们手中分多次“借”了98万,其中51万还是师兄通过银行贷款借给的他。而这些钱除少量被用来偿还同事欠款外,绝大部分都被项某一分不剩挥霍在网络赌博上。


"赌徒"最后都疯狂


赢了还想赢,输了总想“翻盘”,这可能就是赌徒项某此刻最真实的内心写照。面对几百万的欠款和借无可借的处境,赌“红眼”的项某愈发疯狂,他一边通过“小广告”找到专门给购房者提供过桥垫资的小贷公司,一边通过电脑合成,伪造征信报告、购房合同、银行流水等材料,加上自己真实的社保、公积金等情况。


“他来我们公司借钱的时候还给我看了他的研究生毕业证,我当时真的没有怀疑他,就把钱打给他了。”


因为过桥垫资的期限只有七到十天,“债主”上门,项某只得继续“借”。


项某向小贷公司“借”款合同截图


2022年10月19日,项某再次去贷款115万,但这家贷款公司一定要他当场完成摇号验资并留下身份证和银行卡,他只得照做。


但离开贷款公司后,项某便立刻联系了楼盘开发商,称刚才操作失误不要摇号了,并要求开发商将资金马上解冻。他自己则马不停蹄去挂失了银行卡,并补办了临时身份证。随后,项某利用临时身份证重新补办了银行卡并把资金取出。


但项某并未把取出的115万全部拿来还债,而是每个“债主”只归还了一部分,剩下80万用来继续赌!


就这样,2022年10月9日至26日的半个多月里,项某伪造多份购房合同从七家小贷公司借到多笔贷款合计人民币525万元。而这些钱除了少量被他用来“拆东墙补西墙”外,其他均被拿去“挥洒”在赌场上。


部分小贷公司贷款凭证截图


“项某归案前虽然已由家人偿还一部分,但30多名被害人的实际本金损失依然达到六七百万,是可以认定为诈骗既遂金额的,这样的金额对他的量刑应该是十年以上的。”承办检察官说。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66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2023年4月20日,经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项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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