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提高人民群众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知晓度、重视度、参与度,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在《湿地保护法》即将施行一周年之际,桐庐县检察院联合县林水局、分水镇人民政府等开展《湿地保护法》施行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湿地公益保护基地”正式揭牌
5月5日上午,“桐庐县湿地公益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风光旖旎的南堡湿地公园里举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受邀出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祝红雨和县林水局局长郑宝成共同为基地揭牌。
南堡湿地公园位于桐庐县分水镇沿分水江段,因地处“泰山压顶不弯腰”的南堡精神所在地南堡村而得名,2015年10月经浙江省林业厅批准设立为省级湿地公园,2017年被评为杭州最美湿地公园。“桐庐县湿地公益保护基地”的设立,旨在进一步凝聚湿地生态保护合力,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湿地保护多元治理格局。
参观南堡湿地科普馆 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
科普馆工作人员从湿地的定义分类、形成原因、功能价值等方面对湿地保护进行详细介绍。此外,县检察院也在馆内放置了检察公益诉讼对湿地开展综合保护的普法宣传展板,以案例形式生动展示了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方面的相关职能,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知和了解。
座谈会商、共同签发湿地公益保护协作配合意见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和县林水局共同签发了《关于桐庐县湿地公益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县检察院介绍了关于湿地保护的履职情况,与会人员发表各自意见并共同探讨了后续湿地保护的具体事宜。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会签协作配合意见为契机,以湿地公益保护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针对非法填埋湿地、污染湿地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等违法行为依法能动履职。同时,进一步强化与县林水局、代表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的联系协作,注重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持续擦亮桐庐“中国最美县城”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