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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杭检这样干

杭州检察 2024-03-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最高检、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8月1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更有力的履职举措服务保障“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具体分工、工作要求等四部分组成,包含18项具体工作,内容涵盖案件办理、理论研究、综合治理、人才培养、内外协同等网络法治工作环节,立足杭州检察工作实际,持续擦亮网络检察“杭州名片”,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性的网络检察“杭州高地”。

主动适应网络数字时代形势要求

对标对表提升工作质效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聚焦三个方面安全形势重点推进、持续发力。一是聚焦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国家安全。二是聚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三是聚焦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依法严惩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筑牢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屏障。


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发展时代潮流

有力有效保障创新发展




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及市委高水平重塑“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工作部署,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依法促进数字市场公平竞争。依法平等保护数字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活动,维护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二是依法保障数字产业创新发展。依法保护和规范数字技术、数字产业和数字市场,依法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推动数字技术成果的创新发展和转化。三是积极稳妥开展涉案互联网企业合规工作。探索以事后合规整改促进企业事前合规建设,推动制定数据合规规范指引,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主动迎接网络检察履职变革挑战

优化强化综合一体履职




结合网络数字时代转型发展,应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方式的根本变革,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体现网络法治、数字法治要求的履职监督模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合助力网络法治现代化。一是坚持综合履职。全面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动不同检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人员协作、会商研判,以检察综合履职推动网络空间、数字经济的综合司法保护。二是坚持一体履职。针对网络犯罪案件跨域性、涉众型、链条化等特征,探索网络犯罪重点罪名的集中统一办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形成打击治理网络犯罪内部合力。三是坚持智慧履职。注重加强办案与技术的融合,利用数字技术的融合运用提升办案质效,深入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实现个案办理式监督与类案治理式监督并重。


主动推进杭州网检品牌守正创新

做深做实网络检察工作




锚定持续擦亮网络检察“杭州名片”这一目标,积极打造更多网络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杭州经验和样本,倾力谱写具有杭州检察辨识度的网络法治新篇章。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网络法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成立市院网络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临时性机构开展工作。同时强调各基层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区域特点成立网络检察办公室或网络检察办案组。日前,杭州市院已发文成立由叶伟忠检察长任组长、涉及12个内设部门的网络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在第一检察部)。办公室承担重大案件会商、法律适用研究、典型案例培育、专项调研治理、专业队伍建设等5项工作职责,并建立协作配合、数字赋能、理论研究、人才保障等4项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网络违法案件办理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发挥杭州资源优势,加大网络法治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优化充实全市网络检察人才库,争创全国跨区域重大网络犯罪检察办案(研究)基地。三是持续完善“杭标规范”,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细化符合打击治理网络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总结各类网络案件办理经验,与时俱进延展覆盖“四大检察”的“杭标规范”。


全市两级检察院要结合《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网络法治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

供稿 | 第一检察部

编辑 | 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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