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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个!
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会上,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东新检察室、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上泗检察室被命名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据了解,此次会议共命名15个单位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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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东新检察室
巧用“四至工作法”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显成效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上泗检察室
“五微”互动在一线
寻求基层矛盾最优解
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会上,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东新检察室、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上泗检察室被命名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据了解,此次会议共命名15个单位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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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东新检察室
巧用“四至工作法”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显成效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上泗检察室
“五微”互动在一线
寻求基层矛盾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