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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向第十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活动的通知

浙江检察 杭州检察
2024-10-23


全省各设区市人民检察院: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和荣记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我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沈璋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荣记“集体一等功”;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吕静、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项秉忠、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温一浩、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艳、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孙婷婷荣记“个人一等功”。他们是我省检察机关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代表,是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学习的榜样。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向第十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活动。


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就要学习他们始终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都“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绝对领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学习他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始终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与时俱进转变司法检察理念,提升专业能力本领,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学习他们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强化自身作风建设,培养“自觉的纪律”,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浙检铁军,切实担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


省检察院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把深入开展向第十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活动,作为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历史担当,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不断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总结推出更多浙江检察经验和样本,为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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