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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检察机关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典型案事例(第二批)

杭州检察
2024-10-22

【编者按】


立足杭州“民营经济之都”“数字经济第一城”市域优势,杭州市检察机关全面对标对表“经济大省”的龙头、“重要窗口”的省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头雁等目标定位,一体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专项行动,助推杭州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2024年以来,杭州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以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优的要求持续夯实涉企案件办理“硬基础”,用数字赋能、穿透监督、团队作战深度挖掘服务营商环境“富矿区”,从案源摸排、淬炼培育、论证研讨用心做好检察助企案例“精加工”,形成了一批服务市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检察护企”典型案事例,力图以此为支点,不断撬动杭州检察“三个专项行动”落实处、见成效、结硕果。



目  录


01

斩断盗卖企业数据“产业链” 守护企业网络安全“生命线”——拱墅区院办理王某等人虚假入职盗卖互联网企业内部数据案,筑牢互联网企业数据安全“屏障”

02

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保障科教文创高地建设——西湖区院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办理祁某、张某等人侵犯著作权系列案

03

检行协同护营商  检企同心促发展——临安区院以督促规范喷水织造企业处置危险废物为切入点,化解行业生产经营风险

04

消弭充换电柜“安全隐患”  促推充换电行业“蓄能发展”——桐庐县院督促整治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05

三轮驱动“加马力”  法护营商再提速——淳安县院以办理王某某受贿案、唐某某等13人串通投标案为切入点,宽严相济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1

斩断盗卖企业数据“产业链”

守护企业网络安全“生命线”

——拱墅区院办理王某等人虚假入职盗卖互联网企业内部数据案,筑牢互联网企业数据

安全“屏障”


【关键词】


虚假入职 盗卖企业内部数据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


【基本案情】


当前,拱墅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全力打造“双百亿”集群,在人工智能、算力经济、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新赛道蓄力发力,互联网创新氛围浓厚、产业基础持续增强。但是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企业经营中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遭遇泄露,滋生电话骚扰、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企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拱墅区院聚焦企业所需所盼,加大力度打击盗取企业内部数据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企业数据安全,维护公民个人权益,助力构建安全有序的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2023年3月,王某某、白某某等人预谋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给缅甸买家,并雇佣黄某某、马某某等人组成17人团队,从事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2023年3月至同年8月,该团伙分工合作,事先物色被侵入目标,购买具有远程窃取电脑信息功能的木马程序,通过应聘潜入杭州市多家公司内部、伺机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远程侵入公司网络后台、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该团伙将上述信息售卖给缅甸买家,非法获利约人民币68万元。经查证,王某某等人采用技术手段从杭州M公司、H公司、F公司等多家公司共窃取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快递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736万余条,被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关联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约80起,涉及诈骗资金500万余元。


【履职情况】


果断行动控态势,切断企业信息泄露路径。2023年11月,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拱墅区院”)经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研判认为该案犯罪模式新颖、后果严重,不仅持续危害互联网企业数据安全,更威胁到公民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遂组建专班入驻侦查协作办公室,全程跟进引导侦查取证。针对木马病毒在企业电脑中仍残留运作的情况,督促涉案企业第一时间完成网络监控和病毒查杀工作,有效阻断信息泄露途径。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抓捕犯罪团伙各成员,加强对电子传播设备、网存数据的扣押、提取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被二次传播扩散的风险。


精准把脉治已病,修复企业数据安全漏洞。2024年6月至7月,拱墅区院先后对王某某等17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依托常态化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涉案人员签订公益损害赔偿协议。为确保“检察护企”工作实效,拱墅区院聚焦做好治理“后半篇文章”,针对涉案互联网企业在人员招聘、数据监测、风险预警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数据安全风险提示函,梳理问题整改清单,精准指导企业强化网络安全防护。


有效防控治未病,护航企业信息网络安全。拱墅区院依托“营商环境检察e站”,邀请辖区内互联网企业举办检察护企商谈会,以案释法、以案促教,形成保护企业内部数据和公民隐私安全的强大合力,为企业良性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制发涉企网络犯罪预防宣传手册,依托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助力企业经营者、从业者树立规范经营与风险防控理念,推动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典型意义】


一是锚定护企目标,打击保护并重减少负面产出。近年来,不法分子攻击互联网企业安全防线的手段不断翻新,企业数据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拱墅区院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数据安全的不法行为,依法办理了虚假入职倒卖企业数据、侵入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一批涉数据安全新型案件。在严惩犯罪行为的同时,该院积极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第一时间追踪、阻断数据非法传播渠道,及时“抢修”受损的企业数据安全“屏障”,努力降低企业责任追究风险,为互联网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法治服务助力企业补漏。“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拱墅区院务求提高“护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企业特点精准提供法治服务。网络安全是互联网企业的生命线。对于侵犯企业数据安全的案件,拱墅区院注重因案施策,深化全面综合履职,从企业日常管理制度、数据安全规范、应急响应机制等方面梳理风险点,通过案后回访、制发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企业填补安全漏洞,帮助企业消除法律风险,轻装上阵行稳致远。


三是立足辖区特色,创新检察举措护航区域发展。拱墅区院围绕拱墅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数字经济“双百亿”集群目标,积极探索数字经济检察履职护航路径。在办案基础上,组建工作专班,出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助力拱墅新型消费中心塑造攻坚行动的十条措施》《关于协同推进营商环境检察e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依托“营商环境检察e站”畅通检企联络渠道,结合调查研究、以案释法、“定制”普法等形式,提供可触可感的特性化法治服务,赋能辖区互联网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拱墅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助力杭州高水平重塑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提供法治保障。


承办单位: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杜倩楠、吴冠军、胡俊策

撰稿人:杜倩楠 倪舒扬


图1:2024年4月,拱墅区院联合区政协举办检察护企商谈会,陈荣土副检察长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宣讲授课。


图2:2024年6月,承办团队在院内召开讨论会,商讨如何阻断涉案信息扩散,维护企业信息安全。


2

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保障科教文创高地建设

——西湖区院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办理祁某、张某等人侵犯著作权系列案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互联网教育产业  全链条打击


【基本案情】


近年来,西湖区以艺创小镇为基地,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涌现出“黑神话·悟空”“种地吧少年”等现象级“爆款”。作为老牌文教强区,融合专业技能与网络传播的网络教育培训是文创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企业对著作权保护的需求日益凸显。


杭州Y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医学考研专业课线上培训,其签约教师在医学考研领域名声显著,该公司享有签约教师讲授的医学考研视频直播、录播课程及相关课程配套所有图书等作品内容全部著作权。


2019年至2023年11月,祁某、张某、刘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淘宝、微信、QQ平台运营“某某课堂”“某某教育”等店铺或小程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杭州Y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人的作品,涉及视频课程2000多个,累计播放50万多次。被告人祁某等人还将若干图书样本等提供给陈某等人进行盗印,在网店上销售盗版书籍9.5万余册,销售网络视频课程给7000余名学员,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


【履职情况】


依法审查,开展全链条打击治理。杭州Y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案后,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湖区院”)在侦查阶段派员提前介入,就侵权视频、盗版图书的认定、犯罪数额、全链条打击等提出建议,完善证据链条。案件移送审查后,西湖区院采取以电子交易信息为主、言词证据为辅的审查原则,结合网店销售记录、涉案银行账号交易流水,依法准确认定侵权作品数量和违法所得数额。同时,全面梳理祁某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银行卡交易流水,查明侵权视频、盗版图书来源渠道、下游代理及协助印刷盗版图书的印刷商。截止2024年8月,已依法追诉上下游漏犯网店和印刷商10人、立案监督9件9人,全链条打击网络教育培训行业黑产。


综合履职,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除了被害单位杭州Y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湖区院在办案中还梳理发现北京、海南等其他6家被侵权公司,依法向被害单位送达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协助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件。2024年7月,西湖区院开展知识产权诉前调解3件,促成15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与被侵权公司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赔偿被害单位共计268万余元,并对被从宽处理不起诉的行为人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移送行政处罚线索2件。


分类分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西湖区院充分考虑该侵权团伙各成员的参与程度、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因素,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评价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分层分类处理涉案人员。截止2024年8月,西湖区院对主犯祁某、陈某等人提起公诉9件19人,同时将赔偿权利人损失作为量刑情节,结合认罪认罚情况,对于地位较低、作用较小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缓刑建议2件4人获得法院采纳,经公开听证后决定不起诉5件18人,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典型意义】


一是全面审查平等保护,落实“检察护企”。西湖区院在办案中发现不仅杭州Y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侵权,另有6家公司的视频课程、图书被行为人盗版侵权,检察官及时联系这些被害公司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协助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开展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工作,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涉案的上下游网店、印刷商等小微经营者大多有其他合法经营业务,检察官依法认定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审慎确定刑事打击范围,对于地位较低、作用较小的商户,综合考虑其主观认知程度、客观上参与时间长短、获利金额多少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努力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二是深挖刑事监督线索,实现“全链条惩治”。网络化、跨区域、链条化侵犯著作权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犯罪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西湖区院通过补充侦查,从众多涉案电子证据中挖掘发现上下游漏犯印刷商和销售代理,依法开展追诉漏犯和立案监督19人。同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通过派员提前审查证据材料等方式,从取证方向、案件定性、犯罪数额等各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确保监督线索落地成案,全链条打击侵犯著作权的上下游犯罪,推动案件高质效办理。


三是完善综合保护机制,助力行业治理。西湖区院联合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四位一体”保护机制,在办理14件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综合运用附带民事诉讼、行刑反向衔接等方式,全面保护被侵害企业权益,提高辖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力度。同时,通过开展入企宣讲、制发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帮助被侵权公司提升著作权保护水平。对于主要通过淘宝、微信平台销售侵权视频、图书的行为,检察机关联系相关平台加强监管,及时删除侵权链接。2024年4月,围绕“云创、文创、科创”产业发展举办“知识产权检察开放日”,邀请电商平台参与开展研讨交流,共同维护西湖区“科教文创高地”建设良好氛围。


承办单位: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韩飞、金宏、严敏等

撰稿人:姜琪、吴冰沁


图:2024年2月,承办人出庭相关案件庭审活动支持公诉。


3

检行协同护营商

检企同心促发展

——临安区院以督促规范喷水织造企业处置危险废物为切入点,化解行业生产经营风险


【关键词】


纺织行业  危险废物  法治护企  行业治理


【基本案情】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也是临安区的传统行业。全区分布喷水织造企业50余家,企业喷水织机织布工艺产生的织造废水,经浓缩脱水后产生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污泥处置不当会造成水体和土壤严重污染。“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安区院”)聚焦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夯实生态检察融合履职,突出公益诉讼预防功能,以法律监督助推全区喷水织造企业规范处置污泥,防范环境污染,助力临安“产业强区”高质发展新优势,擦亮临安生态“金名片”。  


【履职情况】


机制牵引出线索。2024年4月,临安区院在与相关部门会商某企业违规处置危废问题中发现本案线索,并依据共同签订的《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接收相关材料。在核实线索后,临安区院对辖区部分喷水织造企业开展走访调查。查明相关企业将污泥作为一般固废处置,存在生态环境损害后果。


数字赋能寻症结。临安区院以数字建模开展全面调查核实。通过全面调取辖区喷水织造企业名录、企业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材料,并对上述材料筛选比对,精准“把脉”全区喷水织造企业违规处置污泥症结,溯源出多家环评机构错误将污泥定性为一般固废,相关行政机关在审批过程中未能发现环评报告错误,使该问题长期未得到纠正。


公开听证筑协同。5月15日,临安区院围绕职能部门协同履职,纺织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等问题,邀请法律专家、企业代表等共同召开纺织行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经听证,与会各方形成一致意见。职能部门与属地政府应相互配合,协同监管,共同做好企业危废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企业应当落实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化解环境污染违法风险。


检察建议促治理。5月16日,临安区院分别向行政主管单位和属地政府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监管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主管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安区喷水织造行业固体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行政主管单位会同属地政府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覆盖现场指导整改、指导企业变更排污许可证等方式,推动50余家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同时,行政主管单位约谈相关环评机构,要求吸取教训,提升专业水平,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属地政府制定并实施日常巡查制度,确保企业固废规范管理和处置。


跟进监督见实效。8月,临安区院会同行政主管单位、属地政府对污泥处置问题开展“回头看”,通过现场勘查等方式,核实企业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变更排污许可证,将污泥贮存于专门场所等。通过跟进监督,明确了行政主管单位落实行业主管职责,属地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喷水织造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实现了闭环整改、行业治理。


【典型意义】


一是数字赋能排隐患,行业风险零死角。临安区院以个案线索触动类案思维,搭建数字监督模型,开展数据筛选比对,全面调查核实公益损害情形。通过“线上数字赋能+线下调查核实”,准确查明整个行业违规处置污泥的普遍事实,深刻揭露第三方机构出具环评报告的不专业,客观评价行政主管单位事前审批不到位、事后监管存漏洞。在以数字赋能全方位、无死角地锁定每一家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的同时,精准“解脱”企业违规处置危废的主观故意,卸下整个行业的违法“包袱”,为全区喷水织造企业提供强大司法后盾。


二是公开听证聚合力,“检察护企”零距离。临安区院认真领会“三个善于”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在“检察护企”中认真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通过公开听证等工作机制,搭建检企对话平台,让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释法说理、回应关切,“零距离”传递“检察护企”的司法温度。通过公开听证,加强行政监管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凝聚“检察+行政+属地”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形成助企护企安企的同频共振,引导行业自律自治,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三是公益诉讼促治理,企业生产零风险。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产业强区”首位战略,助力打造杭州“无废城市”新名片,厚植“生态文明之都”新优势。临安区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推进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出台《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助力产业强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一条举措》,加强涉企案件公益诉讼监督,消除企业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隐患。以公益诉讼办案,深挖个案背后的普遍性、根本性问题,推动行业治理、溯源治理,彰显法治护企新成效,让企业生产无忧,经营无险,迈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


承办单位: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黄挺、黄圣媛

撰稿人:黄挺、王奇萍


图1:2024年6月,临安区院开展公益诉讼现场调查核实。


图2:2024年7月,纺织行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


图3:2024年8月,承办人对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4

消弭充换电柜“安全隐患”

促推充换电行业“蓄能发展”

——桐庐县院督促整治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充换电柜消防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政协提案 新业态 企业发展驱动力


【基本案情】


电动自行车以综合成本低、配送效率高、灵活轻便、低碳环保等优势,成为快递、外卖行业从业者的首选交通工具。桐庐是中国快递之乡,截止2024年6月底,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就有15.68万辆,加上大量未登记在册的,相当于每2个人中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随着电动车的大量普及,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这一新业态应运而生,通过“车电分离,以换代充”的模式,极大缩短了充电时间,让“即换即走”成为现实,在外卖、快递、邮政等业务领域被广泛使用。但当前充换电柜行业粗放式的发展也引发了不少问题,影响了充换电柜这一新兴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履职情况】


护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是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桐庐县院”)深化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全力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密钥。2024年3月初,桐庐县院围绕县委“发展”主题,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领域为小切口,积极探索新业态领域公益诉讼。期间,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检察云平台提供线索称: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安装在农户燃气管道旁,存在安全隐患。收到线索后,桐庐县院邀请提供线索志愿者、电气领域专家参与县域内充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实地勘查、咨询专家意见等方式,查明: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存在场地设置、安装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充换电柜“飞线充电”等问题。同时,经进一步走访充换电柜企业,获悉因现行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市场准入无具体规定,充换电柜的选址布局、线路敷设、安全质量等并未明确监管部门,导致充换电柜企业虽有意被纳入监管、依法依规经营,却找不到对应职能部门。


3月29日,桐庐县院牵头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公益诉讼圆桌会”,并邀请9家县级行政机关、7个辖区属地乡镇街道、3家充换电柜企业区域负责人、饿了么及美团骑手代表等参加,共同会诊会商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安全管理中的难点与瓶颈问题,厘清部门职责,商讨治理对策。会后,针对不同违法点、违法情形,桐庐县院灵活采用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发检察建议、与三个属地政府开展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职能单位切实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开展充换电柜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完善充换电柜全链条安全监管措施,合力推动新业态行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桐庐县院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转化”工作机制为依托,将该案检察建议同步报送桐庐县政协委员会,推动形成《关于规范充换电柜建设的建议》,借力政协民主监督,扩大监督影响;同步撰写《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之力促推破解县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难题的情况汇报》,呈报党委政府。


收到检察建议和磋商材料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属地街道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着手开展专项治理,整改隐患20余处,完成30余个充换电柜改造,责令搬离1处。此外,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立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并设质量安全组、非法改装组、集中使用行业组、充停场所组、消防安全组等5个组,对照职责领域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县住建局针对充停场所电设施建设使用的问题,牵头开展全县充停场所的摸排工作,并按照建设标准同步跟进改建、新建方案拟定。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充换电柜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完成阶段性“三车”行业充换电情况排摸并跟进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则根据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大会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桐庐县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审批流程,细化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监管职责。


【典型意义】


一是以检察履职“小切口”守住企业发展“驱动力”。桐庐县院针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充换电需求持续增长而催生的换电租赁等新业态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公益诉讼“朋友圈”为依托,有效获取监督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深化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延伸涉企服务职能,通过调查核实,精准锁定案涉事实,实地走访充换电柜企业,及时排摸困企难题,以检之力护企前行。


二是以融合履职“新模式”营造企业发展“好环境”。桐庐县院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模式,紧盯充换电柜行业系统性问题,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政协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健全完善“检察建议+政协提案+专项报告”的融合履职新格局,促推源头消除充换电柜行业安全隐患,以点及面助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充换电柜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优环境”。


三是以协同履职“聚合力”提升企业发展“加速度”。桐庐县院在规范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同时,精准把握背后的问题症结,通过圆桌会“把诊问脉”厘清职能界限,同步强化与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互促共赢提升企业协同保护效能,着力推动出台全流程地方性行业监管办法,为充换电柜企业构筑规范化发展赛道。


承办单位: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朱丹萍、王亮

撰稿人:王亮、谢凯


图1:2024年3月29日,桐庐县院牵头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公益诉讼圆桌会”。


图2:2024年9月14日,桐庐县政府联合桐庐县院,牵头多部门专题研究《桐庐县充换电柜全流程管理办法》工作方案。


5

三轮驱动“加马力”

法护营商再提速

——淳安县院以办理王某某受贿案、唐某某等13人串通投标案为切入点,宽严相济推动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


建筑领域 罚当其罪 涉企检察增值化服务


【基本案情】


工程招投标是当前建筑市场运行机制下一种科学、成熟的交易方式,不仅保障着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对于合理分配社会资源,推动建筑行业技术进步、效率提升也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进行串通投标是建筑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的一大顽疾,不仅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破坏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2021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唐某某等3人以邀请其他公司、借用他人公司资质等方式对淳安等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围标,并协商确定投标报价。当地某国有企业董事长王某某利用全面管理公司事务便利,在招标公告前将相关学校建设项目招标信息透露给唐某某,唐某某通过招标代理公司探听招标信息,使得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条件设置、评标办法确定中给予唐某某优势倾斜。经查,唐某某此次通过围标方式中标项目标的2.1亿余元,中标后又通过部分工程转包获取非法高额“管理费”600余万元。


【履职情况】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安心发展经营,是检察机关应尽之责,更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淳安县院”)聚焦聚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牛鼻子”,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罚当其罪、追赃挽损、行刑衔接“三轮驱动”,依法严惩串通招投标犯罪,推动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助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王某某受贿案、唐某某等13人串通投标案两件关联案件由淳安县院同步审查,并提起公诉。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依法罚当其罪。2024年7月底,唐某某经营的建筑公司反映涉案项目陷入停滞,提出对唐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淳安县院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听取发包方意见,了解经营现状、项目进度,认为唐某某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违法行为的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综合评估其不具备变更条件,遂依法作出不变更强制措施决定。该案已于2024年8月5日提起公诉,淳安县院依法提出判处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在审查过程中,淳安县院认为涉案6名企业普通员工,在串通投标犯罪中仅提供劳务性辅助作用,结合涉案人员作用、非法获利等情节,综合判断责任大小和追诉必要,依法对上述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二是注重追赃挽损,减少企业损失。淳安县院始终坚持司法办案和追赃挽损并重,在审查证据、指控犯罪的同时,详细了解相关企业遭受损失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受贿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及其家属深入阐释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制度,劝导王某某主动退赃退赔,审查起诉阶段追回赃款100余万元,唐某某在被批准逮捕时,淳安县院发出《继续侦查提纲》,要求加大追赃完损力度,通过侦查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合力对两案共计追缴赃款1200余万元,切实提振发展信心,实现保企业、稳就业、促稳定。


三是开展行刑衔接,推动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招标代理公司违规泄露招标信息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及时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线索,经研判适时向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制发行政处罚的检察建议,确保市场公平竞争。针对招投标项目监管规范问题,2024年8月22日向涉案国有企业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单》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健全监管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针对涉案在建学校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后续施工验收把关问题,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推动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公益诉 讼领域形成贯通协同机制。


【典型意义】


一是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以公平正义换取企业安心。招投标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干扰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涉案主体往往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应当注重保企业、稳就业、促稳定,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注重依法精准打击,切实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本案中,淳安县院变阅卷式“静态”审查为亲历性“动态”审查,综合开展办案效果评估,以法律事实最大限度地还原客观事实,最终根据犯罪的情节、后果、作用地位,通过“轻轻重重”分层处理,切实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释放综合履职效能,以严密防线维护市场秩序。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强化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办案、追赃、挽损同步推进。本案中,淳安县院充分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监检协作机制,积极发挥重大案件会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的统筹、分析,增强追赃挽损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同时,加强与相关主管机关沟通协作,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完善衔接程序,明确处罚标准,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找准抓源促治切口,以“苦口良方”厚植发展沃土。检察机关以个案办理为切入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共性问题,注重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考决策,推动制度完善和问题源头解决。本案中,淳安县院深入分析刑事案件反映出的国有企业内部腐败问题,通过制发风险提示单、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促进公平竞争。同时,通过前端预防、中端打击、末端治理,探索出“预约检察长”检察护企新模式,全链条畅通检企沟通联络渠道,取得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良好成效。


承办单位: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承办人:吴晓敏、王宏波

撰稿人:吴晓敏、严巧莉


图1:2024年8月22日,通过“约见检察长”向某建筑集团(国有企业)当面作法律风险提示。


图2:2024年9月2日,淳安县院至涉案建筑项目实地查看工程进度等情况。

供稿 | 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 | 孙家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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