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最新通知: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等对家庭病床、上门医疗服务等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完善“家庭病床建床费”项目
完善项目内涵,并明确一个建床周期收一次家庭病床建床费,确需继续建床的,需重新评估、建档。
增设“上门服务费”项目
规范居家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统一医保支付政策
家庭病床服务
•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
对建床病种实行动态调整。
•经治疗,疾病得到治愈;
非建床患者上门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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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吕安冉
二审:蒋智
终审: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