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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车辆注销公告
车辆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在2022年11月30日前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扣和纠违的以下车辆进行告知,请当事人自登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东阳市迎宾大道66号)接受处理,逾期将对车辆依法处置。
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浙GN5930、浙G18FS0、浙GDM700、浙G305BQ、浙G7LE20、浙G2D2V9、浙GX8523,共计车辆7辆。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浙G5513Y、浙G3057B、浙G62213、鲁C1L572、东阳0731127、东阳509057、东阳0726132,无号牌22辆。共计车辆29辆。
东阳市公安局
2023年2月6日
编辑:吕安冉
二审:蒋智
终审:王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