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招聘 | 2020年丰泽区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告
2020年丰泽区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告
根据《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和《丰泽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研究,丰泽区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119名,其中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55名、社区事务专职工作者64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报名者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历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专业不限;
3.参加2020年度8月份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且未进入体检范围,《综合基础知识》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
4.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观念强,热心社区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5.报名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党员档案真实完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应于2021年1月6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丰泽区东湖街尚园小区6号楼凤山社区居委会三楼会议室报名: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2020年度8月份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复印件或网页截图;
3.2020年度8月份泉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截图;
4.报名城市党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也可以同步报名社区事务专职工作者,并应携带党员证明信(详见附件3);
5.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者应携带加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4)。
每名报名者仅可报考1个街道,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街道报名者当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可以予以加分(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4):
1.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加5分;
2.因公牺牲干部配偶子女和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一二三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4分;
3.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四五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3分;
4.退伍军人加2分;
5.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六七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1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
五、考察和体检
各街道根据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招聘计划数,按照先选岗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再选岗社区事务专职工作者的顺序,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1:1的比例取满名额为止。若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考察对象:①烈士配偶子女;②退伍军人;③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④社会工作师职称高者;⑤全日制学历高者。
(一)考察。考察对象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计生、综治等证明,已就业的考察人选,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若考察对象有人放弃,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获知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一律不予录用。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违反招聘条件及要求的,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为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
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须服从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和岗位分配,在街道社区或企业园区工作。被聘用的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的任用管理、待遇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丰泽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者对报名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各街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街道 | 办公电话 | 街道 | 办公电话 |
东海街道 | 0595-22910218 | 城东街道 | 0595-22670075 |
北峰街道 | 0595-22885152 | 华大街道 | 0595-22686311 |
东湖街道 | 0595-22188106 | 丰泽街道 | 0595-22568935 |
泉秀街道 | 0595-22567880 | 清源街道 | 0595-68575071 |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502001。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官网下载
·附件12020年丰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0年丰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报名表.docx
·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docx
·附件42020年丰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加分申请表.docx
·附件5丰泽区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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