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古树“老有所养”!看“检察蓝”如何保护“古树绿”
一棵古树扎根繁衍
见证历史变迁
一株名木矗立千年
承载人类文明
保护古树名木
就是维护优良稳定的生态环境
就是存续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史书
就是贮藏珍贵古老的历史文物
近日,平阳县检察院收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多个乡镇政府的回函,确认该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古树名木得到了及时的保护。
检察在行动
古树枝干被刻、划、钉、缠;腐烂树体未及时剔除消毒;未设置保护标志、缺少防护设施;在古树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垃圾……今年7月起,平阳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对昆阳镇鸣山村部分古树名木的养护情况进行摸排,发现古树存在保护不力的情形,某主管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行古树保护管理职责的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经分析研判:平阳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古树专项活动,经核查,平阳县现有古树936株,名木2株,品种多为榕树、樟树及枫香等,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与科研价值。
为有效保护古树,平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花了半个多月时间,走访平阳县多个乡镇,寻访了百株古树名木,详尽地列出问题清单,最终向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多个乡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古树名木排除损害、采取积极保护措施,并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活动,保护珍贵植物资源。
针对检察建议中的问题,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进行认真整改,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建立管理档案,及时对古树采取驱虫、复壮等修复措施,消除古树生长危险,目前涉案的157株古树已完成保护工作。同时,已申请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75万元,用于古树名木常态化管理和保护。
日前 ,平阳县检察院实地督查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实地查看,此前存在的问题已逐步得到了改善,整改前和整改后有了很大的变化。
(整改前)
(整改后)
“古树的枝繁叶茂,长盛不衰,彰显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保护古树是美丽乡村建设必然要求,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责所在,我们将持续关注我县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平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审核:王飞娜
编辑:钟园园
来源:第五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