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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出台!对基层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2018-01-11 小微君 江西组工微讯

近日,江西省出台两份文件振奋人心!

01


一份文件涉及到公开选聘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乡镇(场、街道)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均有机会通过定向招录,选聘到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队伍中来。

选聘的原则

1、坚持依规办事,严格选聘程序,全程公开透明,突出竞争性,体现公平性;

2、坚持好中选优,突出人选的优秀性,在组织推荐中推优,在素质测试中比优,在考察聘用中择优,让干得好的选得上;

3、坚持分类选聘,区分村干部和社区干部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计划,分类组织测试,强化考试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坚持分县竞争,选聘计划分县提出,选聘职位同县竞争,选聘人员本县使用;

5、坚持定期选聘,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每一到两年开展一次

选聘的对象

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业绩突出,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善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近2年所在村(社区)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均在乡镇(场、街道)前1/3以内,或任职期间本人获得过2次以上乡镇(场、街道)以上表彰奖励;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5年以上;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连续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村(社区)主任连续满9年以上。

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其他资格条件,选聘计划由各县(市、区)根据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数量和现有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的空编、管理岗位的空岗情况统筹研究决定,选聘计划报市委组织部汇总审批,实施前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选聘的程序

要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动员部署——个人报名——差额组织推荐——分类考试——实绩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02


一份文件涉及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

——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乡镇(场、街道)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乡镇(场、街道)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优秀大学生村官均是选拔的范围,其中以乡镇(场、街道)优秀事业编制人员为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优秀大学生村官要有一定比例。

选聘的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人选业绩,突出乡镇(场、街道)党组织推荐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审核把关作用;

2、坚持竞争性选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操作;

3、坚持分类选拔,按照三方面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计划,分类组织测试;

4、坚持定期选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每两年开展一次

选聘的对象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村(社区)干部必须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3、大学生村官必须为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各地可结合实际对三方面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作出规定。

选拔初步计划先由各县(市、区)根据符合选拔条件的三方面人员总体数量情况和现有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职数空缺情况统筹研究,分类提出,然后由市委组织部汇总审批,实施前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选聘的程序

要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个人报名——差额组织推荐——分类考试考核——差额考察票决、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说完了这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有一些基层干部要犯嘀咕了,自己既不是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选聘对象,也不是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选拔对象,会不会组织上就不关心了呢?小微君告诉你,那你可就错了哟。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从今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将在调动基层各个层面干部工作积极性上打出一套组合拳。


第一式


从优秀的村(社区)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第二式


从优秀的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

第三式


那就是从2017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就已经选择了部分乡镇开展乡镇干部绩效考核试点,在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待遇的同时,切实解决好“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2018年,在总结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将适时出台“关于乡镇干部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到时候小伙伴们的工资待遇可能就会有较大的提升哟!


当然,所有的这些利好政策,落脚点都在“优秀”两字上,无论是选聘事业编人员,还是选拔机关领导干部、提高工资待遇,你不优秀、没有业绩,都是不可能的。而只有你真正愿意扎根在基层、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组织上就一定会惦记着你,把“优秀”的你、“接地气”的你选出来,用起来!



供稿:部公务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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