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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过“小排档”吃了顿便饭被处理,这类“糊涂饭”千万吃不得!

2018-03-06 第1594期 江西组工微讯

“今后,不该去的饭局一定要拒绝。富滩镇党委副书记王小强就是因为吃了餐‘糊涂饭’,受到了组织处理。”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一名干部看到区纪委通报的王小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吃请问题后,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

事情还得从2016年7月5日说起。当天下午,时任青原区富滩中学校长李常军、校工会主席郭玉胜,前往位于青原区东固乡的东固中学参观学习“美丽校园建设”。参观学习结束后,时任东固中学校长袁长福因家住富滩镇,便陪同二人返回。

“李校长,到饭点了,咱们吃了晚饭再回家吧?”到富滩镇后,袁长福提议请大家吃晚餐。

“这不好吧?现在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这么严格,咱不能犯错误啊……”李常军犹豫地说。

“没事,就是一餐便饭,属于参观学习的工作用餐,能报销。”袁长福肯定地说。

看到他如此斩钉截铁,李常军没有再拒绝。于是,他们一行三人走进富滩镇路旁的一家名叫“小排档”的餐馆。


上菜之前,袁长福打了几个电话,邀请了几个朋友来凑桌。等待上菜的间隙,袁长福又看到了下班走过餐馆门口的富滩镇党委副书记王小强,赶紧招呼道:“王书记,来来来,一起吃饭。”王小强本想拒绝,但看到是原先在东固乡工作时的老朋友,他推辞了一下之后,还是走进了餐馆,与他们共同举起了酒杯。

这顿饭饮用白酒3瓶、啤酒20瓶,餐费共计980元。最终,袁长福以“招待镇领导王小强学习参观工作用餐”为由,用东固中学公款报销了这笔餐费。


2017年10月,吉安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这张发票有问题,市里明文规定工作日不准饮用酒水,这张票上却包含酒水消费,而且税务发票是由临县吉水县某餐馆开出,附件却是富滩镇‘小排档’餐馆,这不对啊……”检查中,交叉检查组认定这份单据一定有“猫腻”。经调查核实,原来“小排档”餐馆尚未申领税务发票,为袁长福开具的发票是在吉水县某餐馆代开的。由此,牵出了上述违纪问题。



“袁长福等人以参观学习之名违规公款吃喝,且擅自更改接待事由,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青原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小强、李常军、郭玉胜等人不分青红皂白,违规参加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青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袁长福党内警告处分,对王小强、李常军进行诫勉谈话,对郭玉胜等人通报批评,980元餐费由个人承担。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这个案例中汲取教训,‘糊涂饭’千万不能吃。赴熟人饭局必须‘三问’而后吃,即问清楚‘谁买单、和谁吃、在哪吃’。”青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万斌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陈忠武 邓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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