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钟!又一批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

第1977期 江西组工微讯 2019-05-13

小微按

近年来,“花样翻新”“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不断涌现。这不,南昌市西湖区几名自认为“跟违反‘八项规定’不可能发生联系”的小学老师因为违纪违规被处理,一起来看!


       “我错误地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小学教师,跟违反‘八项规定’不可能发生联系,这个教训太深刻了……”近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区松柏巷小学教导处副主任万莹妍因借去广东佛山培训之机到深圳等地游玩违纪被立案调查后,十分后悔。


案件回顾


       今年3月以来,西湖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公务差旅违规问题集中查纠活动。执纪人员在区教科体局发现,2016年5月,万莹妍等7人外出培训返程地点与培训活动规定的地点存在差异。


  针对疑似问题线索,执纪人员调阅培训人员的外出交通、住宿等信息。最终,一起多人“公差私旅”违纪问题线索浮出水面。


  原来,松柏小学接到通知,在2016年5月选派万莹妍等6名教师和袁广华(时任松柏小学校长)前往佛山市参加小学语文创新课堂观摩研讨会。培训前,为方便联系,万莹妍专门建了微信群,商量培训期间活动事宜。群内有人提议,培训机会难得,7、8日恰是周末,打算和家人一起去广州游玩。这个提议很快得到其他4名教师的积极响应。5月6日中午,万莹妍、徐念念等6人办了退房手续,跟袁广华说想到周边游玩,后面的培训课程不参加,袁广华表示默许。于是,万莹妍赴深圳游玩,徐念念等5名教师去广州长隆游玩。事后,万莹妍、徐念念等6人以培训名义报销补助,合计4248元。


处理结果


       6月20日,区纪委监委给予万莹妍、徐念念党内警告处分,对袁广华未履行好监管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挂点联系松柏小学的区教科体局副局长进行问责。其他4名非党员教师违规问题移交区教科体局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个人外出培训活动中的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1

       浮梁县粮食局正科级干部马年中违规收受香烟等问题。马年中在寿安镇任职期间,先后收受了李某某、吕某某和童某某等3人共8条香烟。2018年2月1日,马年中将所收香烟作价8000元上交到县廉政账户。此外,马年中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7日,马年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2

       国营景德镇市苗圃工作人员曹达贵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8日(农历春节期间),市林业局下属单位国营景德镇市苗圃工作人员曹达贵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外出,并用公务加油卡加了92号汽油两次,金额合计579.64元。2018年6月13日,曹达贵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近日,赣州查处一批干部,涉及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工作纪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


赣县区一村党支部书记违规发展党员


经查,1987年1月至2018年2月,谭其龙担任赣县区高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03年至2017年发展党员11名。由于2003年以来村委会成员由原来的6人精简为3人,支委委员3人中有2人常年在外务工,发展该11名党员时,党支部在未召开支委会的情况下,将上述11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且这11人的考察人评语、入党介绍人意见及签名多数由谭其龙一人代为填写。


这11人被党支部吸收为预备党员时有6人未经支部大会讨论,只是在党员大会进行了宣布,未进行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本人宣读《入党自愿书》、全体党员表决通过等程序,违反了组织纪律,违规发展党员,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对此,谭其龙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2018年6月30日赣县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谭其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康区一村委会主任同意村民违章建房


2018年2月9日至3月14日,南康区纪委对赣州市委明察暗访组转交视频中反映的“两违”问题进行了核查,其中太窝乡元岭村存在三处违规建房问题。


  王修生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审核村民建房申请时把关不严,违规在村民曾某平、张某珍、朱某平个人建房申请表上签署了同意,使得三户村民得以违章建房。王修生作为时任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2018年7月5日,经南康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修生党内警告处分。



大余县一村党支部书记非法占地建养猪场


经查,2016年6月,大余县樟斗镇樟斗村党支部书记傅声清与本镇村民朱某亮向樟斗镇、县环保局、县农粮局提出新建燕子窝养猪场申请,在申请未获得县环保局、县农粮局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占用林地2.07亩兴建燕子窝养猪场,并于2017年12月建成。


2018年4月17日,县国土局对傅声清非法占地建养猪场行为作出罚款39591.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8年6月22日,经樟斗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傅声清党内警告处分。



寻乌县一批村干部

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被处分


经查,2016年12月4日,晨光镇江下村“两委”组织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通过投票表决,晨光镇江下村文书钟兹华的母亲黄亚妹被列入低保清退对象之一。次日,村“两委”干部开会研究,将民主评议列入低保清退对象的黄亚妹等3户予以保留,为规避群众监督,将黄亚妹的低保户主名改为其子钟双南(钟兹华的胞弟,在深圳市开办私营企业),并且享受名额由原来1人变为2人。2017年5月19日,经群众评议,钟双南属“七不保四从严”范围,再次列入清理对象。而后钟兹华又擅自将钟双南的申请人改为黄亚妹。此外,江下村在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期间,未按照“七清四严”的要求,清理黄亚妹的贫困户身份。2018年5月25日,寻乌县纪委给予钟兹华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2017年度,菖蒲乡黄砂村“两委”未经乡党委、政府批准,擅自提高入户路建设标准。新八大体系出台后,在全村入户道路硬化项目还有2/3未实施的情况下,仍不执行县、乡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调整的决定,继续将资金用于入户路项目建设,还迁就个别农户不合理要求,绕道硬化入户道路,增加工程量。此外,黄砂村“两委”擅自对23户的生产用房进行粉刷,多花扶贫资金18.02万元。在未逐户建立台账、底数不清的情况下,向乡政府上报住房安全保障方面的资金缺口211万元。2018年5月15日,菖蒲乡党委分别给予菖蒲乡黄砂村党支部书记罗定辉、村第一书记邝先行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2013至2015年期间,南桥镇团红村相继成立9个祠堂维修理事会。为解决维修祠堂资金不足问题,各理事会向南桥镇团红村党支部书记邝树星提出套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维修加固资金用于维修祠堂的建议。邝树星召集村“两委”干部口头商议后同意了理事会的要求,随后由各包组村干部提供了14户不符合修缮加固条件的农户名单,邝树星与村主任邝勤学分别签字同意上报审批,14户农户共获得修缮加固补助款4.4万元,全部用于祠堂维修。2018年5月23日,南桥镇党委给予邝树星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2016年,丹溪乡彭溪村党支部书记赖家柱在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审核、验收等环节未严格把关,导致该村3户贫困户骗取产业奖补资金共计2700元。2016年9月,赖家柱本人在实际未养牛的情况下,以返乡农民工名义,弄虚作假骗取产业扶持贴息贷款5万元,违规享受财政贴息3223.51元。此外,2012年10月,彭溪村村民赖某因计划外生育的孙女未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无法办理户口,将3600元社会扶养费交给赖家柱,让其为孙女办理户口。事后,赖家柱到乡计生服务中心开具了计划生育证明,却未缴交3600元社会抚养费,致使赖某孙女的户口未录入,直到2017年5月赖某亲属上访后才将3600元返还赖某。2018年5月24日,丹溪乡党委给予赖家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廉洁江西、大江网
  


推荐阅读

干得越多越吃亏——领导“鞭打快牛”暴露的问题

55人充当“保护伞”栽了!一图告诉你什么人必查!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官方微信

微信ID:jxswzzb


点击历史信息,查看更多内容 

邮箱:jiangxizugong@163.com

长按二维码关注

我和10W+中间就差你一次zhuan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