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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单位为何从上到下全被追责?还有......!

第2302期 江西组工微讯 2019-04-23

原文释义


对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摘自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

空喊口号,能推行的政策被“截留”,能落实的举措被“挂起”;囫囵吞枣照抄上级方案,未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出现多处错误,层层签字背书,层层不负责任,多道程序却造出漏洞百出的扶贫文件……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江西省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准扶贫工作中。


事件回顾

为落实中央和江西省、九江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2017年2月,九江市人社局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精准扶贫行动,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要求各县结合实际,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德安县人社局在单位领导签字传阅后,就把起草全县人社系统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任务交给了刚进入单位、不熟悉政策的人秘股干部陈少峰。


2017年4月底,为落实全县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部署,德安县人社局召开学习传达会,表示要坚决贯彻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扶贫工作要求,全机关要行动起来,力争为脱贫攻坚做表率。会后,人社局才发现,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还没有制定,“红头文件”成了“空头文件”,扶贫政策迟迟没有落实到位。


匆忙之中,陈少峰从九江市人社局要来文件电子版,书面征求下属单位意见后进行了简单的修改,经分管副局长及局长审核后,该局匆匆出台《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告有关部门,称实施方案已经出台。


该县人社局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没有深入理解相关政策,机械地把九江市人社局文件中关于人才支撑的相关部分全部删掉,导致很多本可适用的扶贫政策到不了基层。


“文件上说要开展结对帮扶直通车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进村入户,但究竟如何开展,没有具体安排,也就一直没做。”一名扶贫干部说道。


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就匆忙应付出台的文件中有多处明显的逻辑错误,更没有结合德安县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修改,举措不实、标准不一,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基层扶贫干部无所适从。


“为了便于随时接受检查,他们把市县文件、会议记录、征求的意见建议和文件签发的材料都保存得很全,但是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一次也没有。”参与调查的德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文件印发后,德安县人社局再没有人过问过相关工作,也没有人去扶贫一线实地检查指导,“先天不足”的扶贫举措成了一纸空文,中央和省市有关就业、扶贫保障等相关政策停在纸上、挂在嘴上,就是落不到行动上。


处理结果

2018年4月,陈少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陈丽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局长陈敏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以身说纪

“我们觉得这是上级政策性的文件,就没有进行调研,也没把德安县的具体情况考虑进来。”分管副局长陈丽华说,“我们已经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也都签了字,因此我没细看就签批了。”时任人社局局长陈敏懊悔地说:“把开会、发文布置工作当成了过场,对具体的落实疏忽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除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外,“四风”问题同样需要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抓整改。近期,又有一批干部违纪被通报,一起来看!


抚  州


      近日,抚州市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胜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马胜生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共计人民币9.116万元。其中:2016年3月,马胜生在为其母亲去世治丧期间,收受下属、服务和管理对象所送礼金共计0.731万元;2017年夏天,马胜生一家在井冈山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0.6万元由服务对象支付。马胜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8年6月,马胜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国库。


2

临川区人民法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杨良发违规接受他人宴请、收受他人差旅费问题。2016年8月,杨良发要求被告为其支付调查取证的差旅费4000元。2017年2月16日,杨良发在中午庭审结束后,违规接受原告代理人的宴请,餐费100余元。2018年9月,杨良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市房管局监察支队工人饶华思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饶华思利用单位公车油卡为自己的私车违规加油49次,金额12307.03元。2018年9月,饶华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国库。


萍  乡


      近期,萍乡市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龙博文、分院主任黄春林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龙博文、黄春林等一行6人在山西长治、河南洛阳等市妇幼医院考察,期间绕道平遥旅游,相关费用均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8月,龙博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追缴违规报销的费用。


2

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后埠管理处餐费支出共计657485元,菜单中有高档菜肴,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任后埠管理处处长姚培哲疏于管理,在双签双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姚培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湘东区白竺乡司机李旭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旭辉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给他人私车加油13次,金额共计3310元。2018年4月,李旭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退回违规加油款。


4

芦溪县南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彭菲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彭菲菲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购物卡,共计21000元,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高消费活动1次,消费金额3100元。彭菲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彭菲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职、降为科员,并收缴相关违纪款物。


5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魏江波违规收取企业费用问题。2016年上半年,魏江波在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副局长期间,违规以个协会员费的名义收取企业现金1.6万元,且未入局财务账,用于其个人开支。2018年8月,魏江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  春

      近日,宜春市通报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丰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科级干部熊拥军等人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1日,熊拥军和丰城市卫计委干部付刚、袁渡镇计生办主任李青、袁渡镇袁坊村党支部书记袁佰平一行四人赴云南昆明移送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材料,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擅自乘飞机从昆明出发到丽江游玩,并于11月4日中午从丽江乘飞机返回南昌,4人游玩费用共计13036元,均在袁渡镇报销。熊拥军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费旅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6月,熊拥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付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8年11月,责成袁渡镇对袁佰平、李青立案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

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兰文生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5月和6月,兰文生先后两次使用单位的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557.75元。2018年9月,兰文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

袁州区水务局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高温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该局以大部分局干部需驻工地监督项目施工或进行水政监察为由,以每人每月240元标准,向干部普发2015至2017年每年4个月的高温津贴,共计多发38720元。对此,分管财务工作的时任副局长、党委委员万藻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万藻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4

高安市公安局黄沙派出所所长邹建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7年1月,邹建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杨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合计消费1000元,同时收受其赠送的面值2000元购物卡,并于2017年春节前收受杨某赠送的10斤牛肉、一箱脐橙。2018年9月,邹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5

丰城市拖船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唐群英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1月,该院先后三次在公务接待中出现提供零散香烟、酒水等问题,并在接待管理系统录入报账时,通过虚增菜品数量来冲抵违规开支。对此,唐群英作为该院院长,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唐群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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