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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区市打掉一批“保护伞”!还有一批干部违纪被通报!

第2381期 江西组工微讯 2019-04-19

五设区市公布扫黑除恶“成绩单”


近日,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5个设区市又公布了扫黑除恶“成绩单”。

扫黑除恶


吉安侦办九类涉恶案562起

新余刑拘502名犯罪嫌疑人

 

九江市打掉黑恶性质团伙58个;新余市立案侦办涉黑案件2起,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17个、恶势力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128起,刑拘团伙成员167人,破获九类涉恶案件234起,刑拘犯罪嫌疑人502人;鹰潭市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立案3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侦办九类涉恶案件2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8人;赣州市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8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83人;吉安市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81个,侦办九类涉恶案件562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打“保护伞”



赣州26名公职人员被审查调查

彭泽县公安局原副局长等被查办

 

九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察组查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涉及充当“保护伞”问题2件2人,重点查办了彭泽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汪某某和武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张某等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新余市纪委监委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挖细查,查处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等问题7起1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5人;鹰潭市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构建全覆盖、零死角、无盲区的责任网络体系。

 

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5起,对26名充当“保护伞”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

 

吉安市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深入基层“查线索”,同时规范线索流转,确保件件有着落。




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曝光!


抚州

近日,抚州市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临川区鹏田乡干部戢享泉违规帮人办理低保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戢享泉帮助张龙盛、周汉光办理低保,收受周汉光人民币9600元,收受张龙盛两条香烟(价值人民币800元左右)。2018年9月,戢享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时,将其调整调离鹏田乡民政助理员岗位。


2

东乡区邓家乡军岭村党支部书记方国胜扶贫工作不细不实问题。方国胜在扶贫工作中工作不细不实,作风漂浮,对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七清四严”、2017年和2018年脱贫收入标准、残疾补助、危房改造、电力补助等政策不熟悉不了解,在村委会召开民主评议会时,参会人员覆盖面不够,对应到参会却未到的人员未作说明,也未进行个别征求意见,导致军岭村脱贫攻坚工作滞后。2018年8月,方国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南丰县原地税局纳税服务分局分局长邹兴旺骗取国家助学金问题。2013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邹兴旺隐瞒其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违规帮助其儿子虚假填报“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6个学期共骗取国家助学金5250元。2018年10月,邹兴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4

乐安县万崇镇丰林村原村主任罗瑞清套取耕地补贴问题。2010年至2017年,罗瑞清在担任万崇镇丰林村委会报帐员、主任期间,私自将位于丰林村上丰林组属于村集体的田地21.1亩登记于其子罗坤名下,并以罗坤的名义申报了种粮补贴,套取种粮补贴共计28070.77元。2018年9月,罗瑞清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5

广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万贤良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万贤良在任沙背村第一书记和沙背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多次参与村民以现金为赌注的打麻将活动。经查,万贤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万贤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春

宜春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六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

 奉新县旅发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奉新县旅发委2名干部因工作变动调离后,该单位一直未开会研究调整干部及时接替两人结对帮扶工作,造成扶贫帮扶工作脱节。2018年7月,奉新县纪委责令奉新县旅发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全县通报;对县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旭东诫勉谈话。

2

 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办事处落实脱贫攻坚整改责任不力问题。2018年6月,张家山街道办事处因落实脱贫攻坚整改责任不力,致使该街道郭坊村对樟树市脱贫攻坚调研组反馈的问题,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2018年9月,樟树市纪委责令张家山街道党委、纪委分别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主任曾庆平作出书面检查;对纪委书记黄志刚诫勉谈话;郭坊村党支部书记余湘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丰城市董家镇塘头村产业扶贫流于形式问题。2017年7月,塘头村党支部组织本村229户农户(含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塘头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入股协议书,将其作为该村产业扶贫项目。在签订协议的当日,该土地合作社又将入股的土地返租给农户自己种植,实际上,该土地合作社并未真正运行,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塘头村党支部书记张德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张德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高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金后成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核把关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金后成在分管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2015年至2016年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26人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77万元。2018年6月,金后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铜鼓县温泉镇金星村党支部书记刘清有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铜鼓县温泉镇金星村采取伪造施工合同、开具工程发票等方式,用该村无浆组已修好的400米公路通过验收,套取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10万元。此外,刘清有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9月,刘清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

 袁州区金瑞镇水冲村驻村第一书记晏金富、党支部书记易连芳精准识别审核不严问题。2018年3月,金瑞镇水冲村委会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凌某纳入2018年新增精准扶贫对象向上申报。2018年6月,晏金富、易连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纪委对镇扶贫办主任谢恒文诫勉谈话;对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原党委副书记赵木根、协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易运平分别谈话提醒。


-全文完-

来源:江西日报、廉洁江西、廉洁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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