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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赔桶记!

第2428期 江西组工微讯 2019-04-16

小微按



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物资极度匮乏,军需与民需的矛盾突出。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毛泽东提出了“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等体现军为民、民养军的军民一体化思想,提倡发展军民一体化的党群关系、军民关系。

陈毅同志作为红军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率部暂住井冈山下的龙口村时发现了一件怪事:一般村民都对红军十分热情, 但村东水井旁的龙善元老两口却对红军敬而远之。

原来是红军进村时,有个战士没经老人同意,就把他放在门口的一担水桶拿去挑水,弄坏了水桶还随手扔在路边。陈毅得知原委之后,亲自上门赔水桶,在革命队伍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形象。

“百名部长读初心”栏目,今天由中共鹰潭市月湖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潘炜带领我们学习没见过这么好的军队—陈毅赔水桶,重温根据地军民一体化的党群关系、军民关系感受把群众的事记在心上的光荣传统,传承先辈初心,牢记吾辈使命。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诵读者

中共鹰潭市月湖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潘炜


潘炜读后感:

办好群众的“小事”就是谋大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没见过这么好的军队——陈毅赔水桶》虽然是经典革命故事中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彰显了共产党员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揭示了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承担起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历史重任的根本原因。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 组工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事关党的形象,必须要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来办,带头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要厘清“小事”与“大事”的关系,始终保持一股为群众办“小事”的劲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事物发展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把小事干好了就是好事,干不好就成了坏事。有的基层干部反映,大事情干了不少,可群众就是不领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把群众“小事”作为出发点,没有把工作上的细节处理好。要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就不能一门心思想着“大手笔”,而要把普通群众的喜怒哀乐、安危冷暖摆在案头、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来办。“小事”虽然是每个群众自己的“操心事、烦心事”,但十三亿多人民群众 “小事”聚集在一起,就是党和政府的“大事”。只有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群众的急事难事细事都解决好,群众才会有获得感,才会形成对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另一方面,我们党所领导的伟大事业,是由无数为人民群众谋福祉的小事、实事构成的,只有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最后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想办、不会办、不去办群众的“小事”,不把工作上的细节当重要环节,就会使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就会有脱离群众的危险,就会消弱党的执政基础。所以,即便是全村只有龙善元老两口对红军没好感,陈毅也要亲自上门了解情况,把买水桶、赔水桶这件“小事”一直放在心上。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只有始终把每一件群众工作中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好、办实、办出成效,才能更好的服务大局、推动工作,让群众收获实打实的幸福感。


要厘清“对上”与“对下”的关系,真正练就一双发现群众“小事”的慧眼。“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才能实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统一,才能真正找准关系群众痛点、难点的“小事”。 对上负责就是要吃透上级方针政策及其精神,并抓好落实的工作过程;对下负责则是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摸透情况,把上级的方针政策同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开展工作的过程。片面地、一味的强调对上负责,容易脱离实际情况、使工作流于形式,疲于应付,干的越多群众越不满意。单纯地讲求对下负责,忽视上级的精神与要求,则容易使工作背离原则,脱离正常的发展轨道,变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群众的利益最终也无从实现。两者必须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抓落实,才能把上级的意图贯彻好,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形成“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良好氛围。龙善元老两口不满意的是红军战士不借自拿、用坏不赔,而这种行为与我们党的政策也是相背离的,所以当陈毅赔了桶后,就得到了“将来天下之心必归于你们”的民心。作为组工干部,决不能满足于喊口号、提理念,而要在吃透上级精神基础上,常到农家地头、街头巷尾和群众打成一片,多听群众意见,多看群众表情,着力去干群众呼声高、诉求大的民生实事,去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要厘清“尽力”与“量力”的关系,扎实磨炼一身办好群众“小事”的本领。“为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为官的应有之义就是敢负责、能担当、有作为,但是干事创业、改革发展都是有规律可循的,既要主动进取、尽力而为,又要尊重客观、量力而行。群众身边多是鸡毛蒜皮、婆婆妈妈的“小事”,但这些“小事”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就会拖成大问题,引发社会效应,造成严重的后果。要办好群众的“小事”,就要有尽力而为的气魄,彻底摒弃推诿扯皮、混天熬日式的“懒惰”思想,坚持在感情上亲近群众、服务上靠近群众,面对困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矛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主动亮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只有这样,群众才会拥护我们,我们才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就需要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认识和把握“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辩证关系,既要尽最大努力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又要从实际出发,不瞎喊口号、不粉饰问题、不搞花架子。由此可见,办好群众的“小事”最考验党员干部的耐心、毅力和担当,最考验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最考验党员干部的务实作风。作为组工干部,要主动到基层一线去锻炼,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不满的“小事”做起,在实践中一点一滴的磨练本领和积累经验,才能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做好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只有乐于为群众办“小事”,善于为群众办“小事”,才能持之以恒、不计名利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才能带领群众齐心协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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