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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的小女孩自杀,谁的错?

2016-01-03 右边就是我 科学家种太阳

这是「我日」公种号


第 011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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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私聊,注意节操


这是一篇无聊的装逼文。


全文约2000字,阅读需要5分钟。


第一次用手机写长微博,试试。


封图的意思是:


文章评论里肯定会有人说「你这么牛逼你咋不上天呢」,你看,我上天了。




【 01 事件回顾 】


直接看图,大家都不在现场,暂时以官方公布的为准。


图片来自 @大脸撑在小胸 师太的微博


甘肃永昌县,一个12岁的小女孩,进超市拿了总共价值100多块钱的商品,主要是巧克力,没有给钱就要走,被发现。


面对未成年人,超市一方通知了家长。女孩妈妈来了后对女孩进行了当众责打,后女孩独自离开。


女孩跳楼自杀,有人打砸超市,超市老板赔偿女孩家长80多万元。




【 02 该怪谁,看「归因」 】


一件事情发生了,大部分人第一反应是,该怪谁?


  • 是怪超市小题大做为富不仁?


  • 是怪父母养而不教不配为人?


  • 是怪女孩心理脆弱一时冲动?


  • 是怪社会贫富不均人人反省?


其实有一个很好用的逻辑工具,「归因」。


我在《为什么你不会用马桶圈》《怎样才能真的远离Low货》里简单解释过什么是归因。


  1. 如果一个相同的人,在不同的环境里,表现仍然相同,那么这事,人的因素大一些。


  2. 如果一个相同的环境,换了不同的人,表现仍然相同,那么这事,环境的因素大一些。


要初步回答该怪谁,依次回答下面的问题就行:


这个社会其他未成年人,多大比例会在超市偷东西?


这女孩在别的超市,是否常偷东西?


如果这家超市发现其他未成年人偷东西,处理方式会不会不同?


其他超市如果发现了未成年人小偷,处理方式会不会不同?


如果是其他未成年人的家长来了,是不是也当众责打?


这女孩的妈妈在别的场合,是不是也当众责打过女孩?


其他未成年人因为偷东西被当众责打后,会不会自杀?多大比例会自杀?


女孩、父母、超市、社会,在这次事件中,各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各要承担多少责任,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我的看法是什么?不重要。


因为很可能在这件事上,我们谁也无法说服谁。


不如聊点事件之外的,更通用的东西——逻辑。




【 03 「解释」vs.「狡辩」 】


很多人遇事喜欢站队。


站队没什么,但要允许有人不站队。


在以前《地铁上穿着暴露被骚扰是谁的错》《今天,我不是农大狗》《为什么我死都不会用知乎》《为什么恐怖分子永远占优》里,我都提到过explanation和justification的区别。


用英语的原因,一是强调,二是区分细微差异。


explanation,也就是事实判断,单纯地从事实角度进行「解释」。


对事实判断进行最终评判的,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justification,也就是价值判断,给出某事合乎道德标准的原因,在反对者看来相当于「狡辩」。


对价值判断进行最终评判的,外部有法律,内部有人心,都是人类自定义的主观标注,随时随地都可能变化,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


很多人,其实在看待一件事情时,往往无法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把别人的「解释」强行认为是「狡辩」,然后贴上站队标签就开始互相指责。


这样的交流,就毫无价值。




【 04 穷人不配生孩子? 】


  • 圣母们觉得,当然是超市的错。一百块钱的巧克力,你们资本家就缺这点钱么?又是叫家长又是当众让人出丑,把一个生命本来充满无限可能的无辜花季少女活活逼死了。


  • 公知们觉得,当然是社会的错。人吃人的社会里,才会出现一个可怜的小姑娘为了吃饱饭而被迫偷窃,然后还要被没有良知和同情心的暴民活活逼死。


  • 法制人觉得,当然是父母的错。管生不管养,生出来做什么?这样的人配做父母么?别人家孩子怎么不偷巧克力不自杀呢?程序正义至上,超市凭什么赔钱?


我不予置评,只补充一个社会学的观点。


如图所示:



1990年之后,美国的犯罪率,不论是暴力犯罪还是财产犯罪,都出现了突然的下降,并且在之后的近20年里持续下降。


研究者们从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警备力量的增加、社会保障的完善、甚至政局的稳定等可能的方面进行了分析,均无法解释1990年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


为什么曲线的拐点如此突兀?可能真的是God bless America?


直到,有人想起了一件事。1973年,罗诉韦德案,最高法院裁决,公民享有支配自己体内胎儿的自由,于是堕胎全面合法化。


而17年后,也就是1990年,那些原本应该在17年前仓促出生而且可能走上歧途的问题青少年们,由于在17年前被自认为暂时无法为人父母的家长给人流掉了,因此无法再为犯罪率做贡献,社会治安也有了明显的好转。


是不是听起来像穿越剧?时间旅行?


有的人可能马上就会说:


你的意思是说穷人就不配生孩子?穷人家孩子一定是罪犯?


这样非黑即白的草履虫思维其实很可怜,我从来没这么说过。


而且它们弄错了两点:


  1. 没准备好做父母而去堕胎的人,未必是穷人,更可能是意外怀孕的青少年。


    青少年未必不能成为优秀父母。但统计意义上,他们自己心智都尚不成熟,一般也没有经济基础,确实不太具备抚养能力。


  2. 统计数据的分析,只能得出事实判断的结论,而不会去关心人类的道德与态度。


    即便统计数据发现贫穷的生活确实更容易导致家庭成员犯罪,也只不过是就事论事,而不是价值判断地指责贫穷。


既然数据分析并不代表价值判断,那数据分析有什么用呢?


它的用处就在于,哪怕你真的非要凡事都站个队,有了数据的支持,起码你不会错得太离谱。




【 05 烟民的死亡有利于经济? 】


另一个数据分析不会去考虑道德问题的例子。


《是的,首相》「yes,prime minister」的第一季第三集S01E03里有这样的桥段。


首相:为什么不全面禁烟?


秘书:烟草收入是税收的主要来源。


首相:也是致命疾病的主要来源。吸烟引起的疾病每年花费卫生部1.65亿,夺走10万人的生命。


秘书:是,但如果这十万人活下来,他们需要的养老金和社保金比医疗费还多。从财政角度说,保持现有死亡率再好不过了。


——这就是经济学看待问题的角度。


抽烟对身体有害吗?这是事实判断。


有害就应该禁止吸烟吗?这是价值判断。


抽烟每年导致多少人死亡?这是事实判断。


这些自我毒害的人的生命真的宝贵吗?这是价值判断。


这些人如果不死,以他们的健康状况而言,需要多少社保支出?这是事实判断。


如果他们活着比死了更费钱,就应该让他们这样抽烟抽死吗?这是价值判断。


价值判断并无绝对的对错,但它首先要基于事实判断。


同样地,公共场合是否应该禁烟?什么样的场合算是公共场合?


立足于现实的道德标准讨论,才是有意义的。否则若只是为了逞口舌之快,甚至是为了沽名钓誉或者骗打赏,就故意逢众媚俗,就实在是太不堪了。




【 06 尾声 】


花5分钟看了2000字,这厮说了点啥呢?


1、凡事都可以用「归因」来分析。同一个人换了环境还这样,人的因素。同一个环境换了人还这样,环境的因素。


2、因素只是在事实层面「解释」原因,不是追究责任,也不是在价值和道德层面「找借口」或「狡辩」。


3、凡事换个角度,可能结论完全不同。如果一定要站队,不妨先把事实了解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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