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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潮论坛:《电影产业促进法》是促进还是带着镣铐跳舞

2017-04-22 上海沛皇文化传媒

由新浪娱乐主办的新浪潮论坛,是娱乐媒体领域里屈指可数的高品质论坛,自开创之初,就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近两年由微博话题引导的内容阅读数已持续超过四亿人次。


2017年4月18日下午三点,新一期的新浪潮论坛在北京国际饭店如期召开,此次论坛把目光投向了2017年3月1日新出台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


作为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本法律,此次出台,对于我们的电影产业来说,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是限制,还是促进?带着这些问题,新浪潮论坛此次请到了春秋时代影业总裁,资深电影人,制片人吕建民先生;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尹鸿教授;大地影院集团副总经理丁晓云女士;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继志先生,这些行业内及法律相关人士和我们一起来聊聊《促进法》如何来促进我们的电影文化产业。



30年磨一剑,打造文化产业第一法


作为历时30年打造的这部文化产业第一法,其产生过程可谓是分外艰难。从几十年前第一次提出,到2013年正式列入立法项目,行业内的无数专业人士都做出了不懈努力,当然这也和电影产业自身的飞速发展和越来越国际化的竞争密不可分。那么为什么这部法律会如此难产?现场张继志先生从律师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分析:“从法律的制订来讲,永远不可能跟新兴产业的发展是同步的,一定有相对的滞后性,世界各国都是一样的,文化产业也是这样。我们国家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也是近些年的事情,所以针对文化产业专项立法也是近些年才出现的。”

 


在谈到为什么会以电影作为此次文化产业法的切入点的时候,参与过立法讨论的清华大学教授尹鸿表示:“电影是当前中国文化最重要的一个领域,它直接面对好莱坞最主流的商业大片竞争。”不同于电视领域,因为不同的国情,各国对于电视行业的保护非常严格,但是相对来说对于电影的态度则更加开放,在整个文化产业中,电影对于整个产业是有带头作用的,所以,作为第一部文化产业领域的行业法,选择了电影其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国产片的发展,使之可以与好莱坞大片进行抗衡。


就这部法律的命名来说,叫“促进法”而不是“管理法”,就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态度,不同于之前的《电影产业管理条例》的目的在于管理,这部法律更多的是要促进行业内的良性发展。


我们可以看到,在《促进法》正式实施的第一个月全国就有326家影院因为瞒报票房被严惩,这对于电影的制片方来说无疑是利好的,而从整个院线来看,法律的规范,使得大家都可以在一个较为公平公开的平台上进行竞争,对于那些一直秉持的规范经营的院线方来说,作用无疑也是积极的。


在本次正式对外公布的《促进法》中,和之前的草案相比也有一个很明显的变化,原来草案中的审查要分两步:“本地初审,广电复审”。而此次通过的条文对于相关的表述进行了修改:“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电影送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简单的 “或者”二字,意味着,未来省级行政单位与广电一样具有电影的终审权,一样能颁发电影公映许可证。这种过程上的简化,对于电影公司来说,使得今后的报批过程将会更加简单。 


而对于目前颇受诟病的流量演员的演技及天价片酬等问题,此次的《促进法》也皆有提及,其中点到的“倡导电影从业者应该德艺双馨”无疑是为公众人物提出了更高的公共责任要求。


《电影产业促进法》是基本母法,仍需进一步的配套完善


单从上面我们提到的点来看,似乎这次的《促进法》已经包罗所有,相对完善。其实不然,对于年产值492亿(2016年)的电影产业来说,只有六章的《促进法》还是较为单薄。


例如,最受大众关心的电影分级制,此次的《促进法》中就并未过多提及。虽然大众单就法律实施后第一部受影响的境外片《金刚狼》设置了“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应在家长陪同下观看”的提示这点,认为电影分级似乎是迎来了曙光,但从当天论坛上专家们的反应来看,似乎却并非如此。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继志先生就表示:“目前中国的发展阶段,分级制到来的时机并不成熟。”当然从执行层面上来讲,如果未来真正设置了分级制,比如,某些电影十八岁之前禁止观看,作为影院方的丁晓云女士也表示:“影院端也会去严格执行。”


而观众最关心的“烂片”、“抄袭”等问题,尹鸿教授也表示:“烂片法律管不了,观众就能管,观众不看,就限制了烂片的生存之路,法律只会管坏片。”何为“坏片”?其实就是违反八条禁止规定的电影,这其中就包括了抄袭。当然教授也表示,对于抄袭,不止是这部法律会管,像“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法”都会管理。


在论坛现场,嘉宾对与《促进法》也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担忧。虽然法律上提出了行业组织自律的说法,但是不同于其他相关法律和执行层面已经相对完善的国家,我国的行业组织,充其量也就是起到引导和自我约束的作用。那么就存在一个法律如何落地的问题,《促进法》当中提到的很多问题,到底由谁来执行,怎么执行。这个恐怕也是接下来这个阶段,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作为制片人、发行方的吕建民先生也表示,虽然现在的合拍片政策被放宽,但是整体的配套制度却还没有跟上。因为涉及到国家目前的外汇储备政策,合拍审核通过了,资金却缺少出口。这对于文化产业领域来说,特别是电影领域的合拍片,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而看起来形势大好的审查权下放,在电影人心里也有顾虑。吕建民先生提到:“过去报批审查都在电影局,首先我认为国家电影局做了几十年的审查下来以后,至少是非常懂电影的,很专业的。但是现在我们有一个困惑,比如属地审查的时候,特别是偏远的省份,很多影视公司因为各种税收等政策,都跑到偏远的地方进行注册。但是这些属地往往对电影的理解可能跟不上电影大的环境,能不能给这些审查人员更多的培训?否则他们提出的很多对剧本也好,对影片也好,一些理解是跟不上整体电影现在的发展环境的。”


当然,我们不能期待作为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行业法,一下子就解决这个行业的所有问题,《促进法》确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对于已经迈出第一步的我们来说,接下来的道路想必也不会太过艰难。


新浪潮论坛,给电影从业者一个表达的窗口


从此次论坛的表现来看,整个电影行业一直以来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但是从业者却相对缺乏表达和讨论的窗口。这对于整个行业的未来发展是极其不利的,当行业无法传达和接收到从业者的真实思想,也就无法为整个产业带来新的思考,进一步,就会限制住整个产业的下一步发展。



可以说,新浪潮论坛正是抓住了这点,看到了大家对于表达的渴望,所以期望用论坛的形式,旨在从电影产业及创作角度出发,与业内导演、投资人、研究者等专业人士共同探讨华语片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如何推陈出新,助推娱乐新势力。


就目前来看,新浪潮论坛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几大类型:从和北京国际电影节合作的“先锋对话系列”,到携手香港国际电影节的“香港国际影视展系列”,再加上“上海国际电影节合作系列”和进高校的“新讲堂”系列,四大系列构成了新浪潮论坛的核心竞争力,也让它在行业内具备了很高的影响力。从这次的对话《促进法》,也可以看出,论坛对于引发行业思考的积极作用。


此次《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对电影产业乃至整个文化产业都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新浪潮论坛又一次走在了行业的前端,通过第一手的资料和各界专家的全面解读,为各方构建了一个积极的沟通平台,也向全社会传达了电影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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