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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案调查处理结果居然辞退了俩辅警?你不是在逗我吧!

2017-05-30 猫眼看天下


山东冠县那起因为讨债引发的伤害致死案正在审理之中,这个打着“辱母案”标签的普通刑事案件,因为媒体的介入,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这起案件中,2012年才参加公安工作的女民警朱 秀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按照她参加工作的年限,估计她会从科员降级到办事员,还好她没进监狱。


女娃民警受到处分我们不解,而和她一同处警的辅警宋长冉、郭起志被辞退却让人莫名其妙。


据报道,处理这些民警的决定是冠 县纪委、监察局做出的,处理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处理两个辅警依据啥人家没说,就说是冠县公安局的决定。


咱不是当地人,对详情不了解,但总感觉对辅警的处理让人有点儿仗二和尚,即便是看了二审庭审记录也不见对两个辅警有过多描述。


辅警是干啥的大家都懂得,他们只是警察的辅助力量,本身并没有执法权,只能在民警带领下开展工作。他们所承受的压力本该最小,所承担的责任也该最弱,可在所有被处分的人中,辅警受到的辞退处理最为严重。正常的做法是,应比照女民警朱 秀明所受处分,结合辅警实际状况,怎么也要轻一些。


舆论这玩儿很厉害,不经常和它打交道的人都怕它,甚至有时往往会让那些饱经风霜的人头脑出现暂时性糊涂,他们会认为处理越重越好,处理人越多越好,那样舆论就会拍手称快。


这样做的后果会引来新的舆情,决策时缺少对后果的评估,决定后又缺少正确的引导,难免会出现差错。


有句话网上经常能看到:辅警也是警。这话不严谨,但说辅警是警察兄弟不会错。


辅警兄弟是公安机关的“临时工”,现在公安工作已经离不开他们,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尊严应该受到尊重。这种尊重既包括当他们取得成绩时应该受到平等的褒奖,出现问题时也要平等地受到追究等等方面。


全国人民一直对“从严处理临时工”的事儿持“嘲笑”态度,可冠县又出现了一个范例,难免会让人哄堂大笑。


你们听听瓜哥说得是不是在理儿?别一不高兴就去深圳删贴,人们心中想啥永远删不掉。遇到问题摆正心态,公平处理才是王道。通过这件事儿,今后能理性一点儿,从容一点儿,公正一点儿,那就是吸取了教训,那才是进步。



本文作者 瓜尔佳 原标题《两位辅警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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