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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惊报,I服了YOU!

2017-07-30 张迟有度 猫眼看天下


阅兵,之于一个国家而言,其意义是什么?阅兵,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国威、一支军队的军威、一个民族的浩然正气;阅兵,是军人向国家宣誓忠诚,展示军队风貌的重要形式;阅兵,对于扬国威军威、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兵强则国安,这是我们都懂得的道理,今天上午,当我们歼二十战机从朱日和的上空呼啸而过、当中国人民看到最自己的军人一身豪气向这个世界展示着他们不可战胜的强大时,作为一个中国人的骄傲之情油然而生!


可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依然有劣迹斑斑、前科累累的媒体发布一些个让人细思极恐的内容,带着一股子不可告人的节奏!



今天上午8点30分,沙场点兵开始前半小时,这个媒体发布了这样一张图片,夕阳西下,一潭死水,茫茫雪原,下面一句话,缺少谦虚就是缺少见识。


如果把这些个内容剥离舆论环境,那么我们无法从中理解和体会出其他的内容,然而,当我们把这些个内容放在今天的舆论环境和全国人民都无比振奋的环境中呢?有没有感到阵阵的心惊?身上的肉有没有剧烈跳动?有没有一种被浇了一盆凉水却又说没法发火的冰冷感?


这就是故意带节奏的最高境界!


您是不是觉得这都是我个人的臆想,呵呵,那我们再来看一个月前,新京报的一条博文,这条博文我当时就有过类似的“臆想”。



当时看到这个内容时,我是这么“臆想”的:7月6日7点30分,中国的大西北,中印对峙,第二天,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周年纪念日。五星被插,有事儿不敢出手却绝食自虐的所谓圣雄说,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要不然全世界的人都变成了瞎子,好了好了,赶紧从中印边界都回去吧,那地儿挺冷的。


朋友说,我脑子进水了,或许是我今天脑子又进水了吧!


前文中,我说新京报劣迹斑斑、前科累累,这不是我瞎说的,来,我们看看新京报的过往。


为杀人犯打悲情牌。杀人犯就是杀人犯!新京报呢,用这样的标题为恶魔洗地,将一个杀死城管工作人员的杀人犯描述成一个快死了都要再给社会做点儿公益的人,你想闹哪样?



这个标题,我不想做过多解释,大家自己看吧,很明显,新京报把标题改得庸俗不堪、恶心至极!你想闹哪样?



河南的一个事件,央视的报道代表官方的报道是“事故共造成22名学生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5人重伤”,可新京报呢?新京报当天11点48分,先说“今日(3月22日)上午9时许,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故,目前已致2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13时8分报道的是:“独家从濮阳县应急办获悉,初步查明,共有22名学生受伤,其中1人送医途中死亡,1人抢救无效去世,另有2人重伤。”新京报,你这是要闹哪样?


明明是学生砍了老师后,砍老师的学生自杀了,在新京报这儿,就变成了学生砍老师,老师群殴学生把学生打死了。新京报,你这是要闹哪样?


新京报一遍遍地被打脸,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大家可以到微博上搜一下,关于新京报造谣、故意带节奏、毫无底线地篡改新闻标题的证据遍网全是。↓↓



新京报,张迟有度说你劣迹斑斑、前科累累有没有屈说你呢?


有关部门多次对歪曲新闻原意等“标题党”的专项行动,还制定印发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明确要求各网站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穿到互联网新闻采集、撰写、编排、发布等环节。难道新京报不在这个规定的管辖范围之内?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令互联网信息提供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第十五条),二十条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难道这些法律法规对新京报都没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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