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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法:镇江市一男子暴力袭警被抓获

2017-08-02 猫眼看天下


8月1日17:30,镇江市区一男性涉案嫌疑人下午骑电动车在慢车道逆向行驶被查,先是试图摔倒民警,被民警喷辣椒水,随后又用锁电动车的铁锁敲击民警头部,民警随即手铐将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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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独行者:"大家都看到了,是他用U型锁砸我脑袋上的",听到民警这句话时,对依法制服打人者的民警,我没有丝毫的欣慰,而是感到深深的悲哀。执法环境之恶劣,可见一斑!


刘川峰81:够果断,不够专业。但还是要为维护法律尊严的行动点赞。


歌颂的传奇:在美帝这样的话就可以通知家属收尸了…


随缘2291087997:喷完按倒上铐(背铐)直接带离,和周围人磨叽啥


Momons:不容易啊,还要向围观群众做解释.


生命不息拼搏不止奋斗不息:何必呢,何苦呢,服个软,警察吃这一套啊,都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冲动,也怪天太热了!


金盾的空间:不用解释,老百姓绝对理解.


人而有信2013:正当执法还要向围观群众声明,悲哀啊!


平安镇江:交通违章,本就不对!动手袭警,错上加错!




今年以来,类似的案件并不止这一起,镇江警方从严从快,对此类案件依法予以了打击处理,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也得到了广大网友的普遍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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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面对交警执法 女子当街踹警车打交警。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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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逆行不服管理,暴力袭警被刑事拘留。2017年5月7日


阻碍民警执法后果很严重

尊重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基本法治义务

作为普通公民,需要尊重法律,服从法律权威,而警察执法是法律意志的体现,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公民能够履行基本义务,配合警方,可以减少很多矛盾冲突。如果对警察执法持有异议,可以记下执勤民警的相貌特征、警号等识别信息,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或者申诉,就是不能用暴力阻碍执法。

辱骂执法警察,会被直接拘留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妨害执行公务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强烈要求对该案中的嫌犯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刑事拘留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江苏交警发布阻碍民警正常执勤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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