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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被市民贴罚单后的思考:警车真的不能违停吗?

2017-11-27 7维视角 猫眼看天下

近日,一辆警车在渭南街头违法停车,有市民拍照并开具了一张打印的“违章通知单”(“违章”应为“违法”,下同),照片在朋友圈引起热议。


“请于三十日内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


朋友圈广泛传播的警车违停的多幅照片显示,车牌号为陕E1873警的制式警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边,但所停位置并不是停车位。


有市民以“渭南车主”名义,给这辆违法停车的警车开具了一张打印的“违章通知单”,内容为:


交警同志,您驾驶的“陕E1873警”警车已违章停车,请于三十日之内能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落款是“开单人:渭南车主”,时间为“2017.11.21”。


据悉,这辆警车违法停车的地点位于渭南市区仓程路和东风大街十字附近的非机动车道附近;后挡风玻璃张贴的宣传语显示,该车属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


交警临渭大队公开处理结果



21日下午5时许,交警临渭大队通过官方微博“渭南市交警临渭大队”,发布了《关于渭南车主反映“陕E1873警警车违停”的回复》。


感谢“渭南车主”对渭南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关注。


经该大队了解,由于近期雾霾天气严重,根据市政府关于防污治霾、保卫蓝天的工作要求,针对大货车闯禁令现象严重的情况,昨日上午,临渭大队三中队三名民警到渭南电视台联系相关业务,将车停在“仓程路与东风大街十字路口南侧”,违反了停车规定,针对这一现象,临渭大队已对涉事民警进行违停处罚,罚款100元,通报全大队,并在全大队开展警示教育。


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继续监督交警临渭大队的工作,共同维护渭南交通管理秩序。


附法律条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目前网络的反映,普遍对渭南交警对警车违停进行处罚一事持正面评价的态度。这很正常,符合大众对特权车辆的批判态度!


可是小编想的是:警车是什么样性质的车辆?


不用回避、不用隐晦,警车就是特权车辆!因为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甚至是信号灯的限制,而且其它车辆和行为应当让行。


可以逆行、可以走应急车道、可以闯红灯,而且其它车辆应当让行。


唯一遗漏的是,所有的警车及交通法规,没有规定警车停车的特权!


没有规定,并不代表警车在停车方面没有特权,或者说特权必须被剥夺!警车停车应当参照警车行驶一样,在执行公务时,享有停车的特权!


此次渭南警车被处罚一事,更不能意味着警车以后必须和社会车辆完全一样,停靠划定的车位!原因很简单:这是警车!


这个观点可能会惹一些人的攻击,因为他们标榜的就是他们在反“特权”!只是7维君今天要说明的是,这个社会有序运转,就是因为有些特权在保证!


不要乱喷哦,小编说的只是有些必须有的特权,不是鼓吹特权!


其中,仍以警车为例,警车必须享有特权,这是为了保障公共事务、为了公共利益!


警察办案也享有特权,甚至法律赋予了警察随时征用大众车辆的特权!如果有一天,有名警察持合法证件要求征用你的汽车,请你不要惊讶,因为法律赋予了警察这个特权,而你要做是只是看清证件、配合警察让警察把你车开走!然后你可以到这名警察的单位索要合理补偿!


可是你不配合,就是你违法了!


所以,法律所赋予的一些特权,是保证这个社会更有序的必要手段,所以,无论是国家还是组织或者是大众,不必要对特权二字心惊胆战、不敢面对!应当勇敢的直接应对,说明!


回到警车停车的特权上,7维不会和公知、喷子们搞什么论战,只需给大众,特别是给公安机关的一些领导描绘或者脑补一些场景,一切就明明白白了:


我们在找停车位


报警人:你们快来呀,有人拿刀砍人!

警察:请您稍等,我们在找停车位。


病人:你们快来呀,我快不行了!

医生:请您稍等,我们在找停车位。


报警人:你们快来呀,我家房子着火了!

消防员:请您稍等,我们在找停车位。


取消了特权车辆的停车特权,最后吃亏的绝不是警察、医生和消防员!


也请上一级的公安机关的督察人员,请你们也不要再搞什么报警暗访,更不要要求民警在什么时间内到达现场!因为,他们或许被堵到路上(因为现在中国警车行车特权要求的是执行紧急任务 ,处个警算是执行紧急任务吗?)、或许正在找停车位(中国警车的停车特权没有规定,渭南处罚一事也可能会在事实上剥夺了这个应当有的特权)!


有的人会说,警车就可以随意停车了吗?7维君想说:如果你发现有警车违停,你应当考虑的是这部警车是否公车私用而不是违停!而且公车私用性质要远比违停严重的多!如果发现是公车私用,请你立即举报!


我们反对的特权,应当是非法的特权,而不是法律赋予的特权!


最后,希望新修订的《人民警察法》能在警车的行车及停车特权有个明确的规定,不要让基层民警在执行公务时或者面临不作为或者面对违停处罚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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