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盘点:2017九大奇葩袭警事件

2017-12-13 猫眼看天下 猫眼看天下


NO.1

强吻式袭警



发生在8月21日,山西吕梁。由于女子好像精神有点问题,所以未处理。


NO.2

熊抱式袭警


发生在11月16日,甘肃兰州,“抱”警女子处行政拘留5天。


NO.3

强暴式袭警


两名女子正在扒交警的衣服。尚不知道是何方妖怪,如此厉害。


NO.4

贴面式袭警


今年8月22日,辽宁辽阳。男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治安拘留5天。


NO.5

脱衣式袭警


发生在5月10日,江苏常州。原因是为了躲避20元的罚款。


NO.6

撕咬式袭警



9月1日,四川成都。警察赶紧去打了狂犬疫苗,该女子则被刑事拘留。


NO.7

摔跤式袭警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d0532z44wmf&width=500&height=375&auto=0

8月1日17:30,镇江市区一男性涉案嫌疑人下午骑电动车在慢车道逆向行驶被查,先是试图摔倒民警,被民警喷辣椒水,随后又用锁电动车的铁锁敲击民警头部,民警随即手铐将其制服。


NO.8

百般辱骂式袭警


10月31日10时许,在香坊区省医院门前。事发时交警规定一条路除120急救车外不许通行,路虎女驾车不听劝阻,随后交警拦在车前面,路虎女不愿停车并继续向前缓慢行驶,直到撞到交警,然后各种脏话百般辱骂执勤人员,最后居然骑到辅警身上,其因涉嫌暴力妨 47 31245 47 14941 0 0 3684 0 0:00:08 0:00:04 0:00:04 3684害公务被中山派出所刑事拘留。


NO.9

恐吓式袭警


10月17日,一段自称是纪委的男子拿出工作证搧女警耳光、口称“别让我抓住你,老子弄死你”的视频在网上火热了。10月30日,云南纪委发布信息,对该副处级何姓男子清除出纪检监察系统。




阻碍民警执法后果很严重


尊重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基本法治义务

作为普通公民,需要尊重法律,服从法律权威,而警察执法是法律意志的体现,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公民能够履行基本义务,配合警方,可以减少很多矛盾冲突。如果对警察执法持有异议,可以记下执勤民警的相貌特征、警号等识别信息,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或者申诉,就是不能用暴力阻碍执法。

辱骂执法警察,会被直接拘留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妨害执行公务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部分素材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中国V能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