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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打不还手:醉驾男狂揍交警仅行政拘留

2018-03-29 7维视角 猫眼看天下


这是一段让7维君感觉实在是匪夷所思的新闻、这是一起滑天下之大稽的暴力袭警案!


这更是让中国警察特别是让中国交警蒙羞的暴力袭警案!


在公安部强硬表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暴力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基层一线民警辅警尊严与执法权威之时,在全国各界开始达成共识,支持警察更强硬执法的大环境下,在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公安机关勇于担当、敢于为民警撑腰打气的氛围下,在出现越来越多的担当局长的可喜局面下,竟然仍然会出现如此荒诞、如此降格处理的情况,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中国警察的尊严屡遭践踏、中国警察的执法权威如此沦丧,一些没有担当的“关键少数”、一些没有担当的基层公安机关、一些不合格的警察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中国警察屡被暴打,半数原因真的在于自身!


而这个暴力袭警案的起因,就已经足够让人愤怒了!7维君先列出几个关键词:醉驾、豪车、逆行、撞伤男童、辱警、暴力袭警、行政拘留。


先看这段新闻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c0614gtnz42&width=500&height=375&auto=0


案发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3月24号下午三点多时,在玉泉区公园南路,一辆黑色奥迪车在公交车道上逆行,撞伤一个小男孩。


交警接到报警,处理这起交通事故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


交警发现肇事司机明显喝酒,遂要求其接受酒精测试!结果肇事者竟然一上来就抓住交警的衣领,十分狂妄。交警想要用力将他推开,肇事者即对交警大打出手。



这张截图很清楚了

这名肇事司机有多狂妄

上来就抓住交警的衣领



交警试图将这名暴徒推开

结果太过“文明

不仅没推开

反而惹怒暴徒

开始对交警暴打

这张动态图清楚的记录了

暴徒打中交警头部的一幕

可惜的是

呼和浩特交警真的是“打不还手



再看看截图

第二次暴打交警的瞬间



暴徒第二次暴打交警

仍然是狂打交警的头部

这张动态图够清楚了吧

可悲的是

身边的另两名交警在做什么呢?

看客

如同一边的围观群众一样

在充当看客

全然不知自己是一名警察

全然不知自己的队友、战友、兄弟被人暴打了

人身安全遇到危险了

他应当立即上前出手

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与队友一起制伏暴徒

一名交警被打“打不还手”

一名交警围观

一名交警只知用执法记录仪拍摄

同事被打的视频

中国警察的脸面被一名暴徒加上三名警察

羞辱如斯



暴徒有多狂妄呢

在暴打交警之后

还要疯狂的叫嚣

“我就打你了”

法律和警察

在他的眼里

可能真的就狗屁不是



不仅仅从肉体上暴打警察

还在精神上对警察进行公然的污辱

狂妄的辱骂这三名交警

这些狗们

而三名交警呢

不仅仅“打不还手”

还“骂不还口”

堪为“文明执法”楷模



从头到尾

交警执法现场均只有一名暴力袭警者

而交警加上用执法记录仪的拍摄者

交警则应当有三名

明显警力占优

这是特别让人感觉悲哀的地方

暴力袭警是明显的涉嫌犯罪的行为

身为人民警察竟然不能制止犯罪



暴徒面对交警的“文明”

更加嚣张

不仅仅是辱骂、殴打交警

也不会放过另一名交警

对另一名交警公然威胁

而被威胁的交警(应当是中队指导员)

依然在文明执法



继续嚣张的挑衅



有人喜欢拿辅警被打不适用妨害公务犯罪说事

那么这名警察

可是清清楚楚吧

他是呼和浩特玉泉区的一名交警

而且是穿着制式警服

警用标志完整的一名警察

只是没有携带可以保护自己安全的单警装备



暴徒的狂妄与嚣张仍在继续

他在交警面前

反复的自称为“

这是对交警的公然羞辱

只是“文明执法”的交警们

既然“打不还手”

当然“骂不还口”



打了多少拳

视频里很清楚

其实也不重要

因为妨害公务罪是行为犯

只要对正在执法执勤的人民警察放以暴力、威胁

就符合犯罪构成

就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从截图上也可以清楚的看到

这些交警腰间空空

没有携带任何单警装备


通过以上视频、动态图、截图,还能再清楚吗?这就是极为典型的暴力袭警犯罪,就是涉嫌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只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法职务的行为,都是妨害公务犯罪。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则属于从重处罚情形!



本案中有暴打警察、有威胁警察,怎么就成了阻碍?我们再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违法行为的规定: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很清楚,阻碍仅仅是阻碍,而对人民警察进行暴力或者威胁就升级为妨害公务刑事犯罪!


而呼和浩特玉泉警方是如何处置的呢?



这名指导员说

以阻碍执行职务进行了处罚



对暴力袭警的暴徒

仅仅“行政拘留十日


7维君不知这执的算哪门的法?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玉泉不能施行?如此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将中国警察好不容易恢复的一点点执法权威置于何地?


这是要和公安部对着干吗?


7维君也只能呼吁呼和浩特市局能立即启动维权程序,对此案进行强力纠错,将袭警犯罪嫌疑人立即刑事拘留。


同时,对当事交警未能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当成反面教材,进行深刻反思。


希望呼市警方能以实际行动捍卫人民警察执法权威、捍卫法律的尊严!


我们将持续关注!


本文来源 微信公众号 7维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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