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记者怒怼前记者,网友:这才是记者中的真正脊梁!
近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网民,自称“前记者”,以自己被警察盘查过程中,“勇敢”地拒绝警察检查要求,结果被带回派出所继续盘查为素材,写了一篇惊爆帖文《过冼村派出所》。由于其理由及得出的结论过于荒诞,居然成功地吸引了不少网民的关注,点击量一路飚升。
所谓前记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身份?通过蹭警察这个热度来获得关注,究竟是不是如今点击量为王时代的突出成功范例?人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底线才能不算奇葩?知名网友水母真探社今日撰文,以现记者的身份对这位来路不明的前记者进行了点评。
前记者何光伟先生,我相信你很快会看到本文。
今天我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是由于你的《过冼村派出所》一文,导致中国记者的整体形象在中国警察群体的心目中迅速黑化。
如果我再不写篇文章出来解释一下,会让全中国的警察都误以为:中国的记者正经事儿不干,整天就是喜欢碰瓷警察、和警察抬杠,挑拨警察与老百姓的关系。
为了驳斥你这位前记者的谬文,我决定公开我的现记者身份。
以下是我的记者证,我只隐去了身份证后几位,诸位看客可以凭借上面的信息,去“中国记者网”首页查询我的记者证是否真实有效。
我,唐宇声,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记者,2016年6月2日注册微信公众号“水母侦探社”,两个月后改名为如今的“水母真探社”。
写公众号文章2年多来,我从未公开过我的记者身份,之所以不公开,不是因为我见不得人,而是因为我的文章,是靠真凭实据来以理服人,不需要靠着所谓“记者”的身份,来为我的文章加持额外的光环。
而今天之所以要公开我的记者身份,是因为你在你那篇《过冼村派出所》里,借着你自己所谓“前记者”的身份,为你的文章添加额外光环。
你还晒出你曾经当记者时采访的照片,希望能进一步增加说服力。
戴着眼镜、白白净净、斯斯文文。
也许某些无知看客看了这张照片后,认为你很靠谱。
可是在我看来,你都已经不是记者了,却还要不停强调你“前记者”的身份,这得有多么的自卑?
前记者何光伟先生,在你的文章里,你说你作为一个当了十几年记者的资深前媒体人,熟读警务条例。
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15条得出结论:警察在大街上盘查公民身份证,是不合规矩的。
这是你自己的文章里,列出的这张《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15条的法条截图。你把这张截图放出来之后,竟然能得出“警察无权查我身份证”这样的结论?
我的天呐!你作为一名前记者,小学语文合格了吗?
《中国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就赫然写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这句话你看不懂吗?看不懂的话,我帮你翻译翻译。
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警察在大街上看到你贼眉鼠眼的,看起来很像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警察就有权力查你的身份证!如果核实你是被通缉的在逃犯,就抓你,如果你不愿意配合出示身份证,就带回派出所接着查。如果你主动配合出示身份证、或者报出身份证号之后,警察发现你一切正常,你就可以继续大踏步的往前走,整个过程用不了1分钟。
这和你在广州坐地铁,你的包要过安检,是一个意思。只不过在地铁里,你的包是必须过安检,而警察查行人身份证,是随机进行抽查。这也是为什么,你在你文章里提到,你上一次看到警察在马路上盘查行人身份证,是2013年。
算上你2018年8月17号这次,以及2013年你同事那次,你5年内只看到两次。
你见过的次数少,不代表警察做这件事情就不对。
反而恰恰证明,警察在大街上盘查过往行人身份证,是非常克制的。
比如说我,我不戴眼镜,看起来也不斯文,但是我从来没有在大街上被警察盘查过一次身份证,而你,一辈子活到现在,也只被盘查了一次。
就这仅有的一次,你还选择做了杠精?
天呐,你这人平时得有多刁钻古怪啊?
无论是配合检查身份证,还是配合过安检,其实都是在确保每个公民自身的安全。
前记者何光伟先生,你当了十几年记者,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还是说自从你不当记者以后,就开始做杠精了?
我,唐宇声,作为一名现记者,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制新闻记者,我想告诉前记者何光伟先生:警察有权利在大街上盘查任何人身份证这件事情,是个常识,不仅仅每个记者应该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部分脑子正常的公民,都知道。
警察执法在前,公民存疑在后。
很巧,前两天,我的公众号刚刚发了一个美国人拒绝出示身份证,遭遇美国警察暴揍的文章,相关视频,送给何先生过目: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f0755ervdyr&width=500&height=375&auto=0
何先生,对比这个视频、和中国警察把你带回所里的3小时盘查,你比较喜欢哪个?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何先生,你在你的文章中承认:自从去年离开记者岗位后,你目前处于无业状态。
而在你的文章中,你又多次强调:警察盘查你的身份证,把你带回派出所,耽误了你宝贵的3小时时间。
你蒙谁呢?
很明显,你就是失业以后太闲了没事儿干,才有功夫在那里和警察较劲,然后还回家专门写了一篇长文。
我就不相信,如果你家里着大火了,你还有闲工夫在那里和警察较劲什么“你没有权力查我身份证”。
想必,告别了记者行当的你,很寂寞吧?于是注册了个公众号?
你发表的这篇《过冼村派出所》,是你公众号的第一篇文章。公众号的名字起得很妙,“媒律圈”。你在暗示读者,你横跨媒体人和律师两大圈子?
啧啧啧。
大家都是做公众号的,谁看不出谁怎么回事啊?但是我这个公众号,是靠辟谣为生。你,正好相反,你是靠造谣和带节奏为生。拜托了,前记者何光伟先生,看看目前微信公众号里最火的那些前记者们吧:
咪蒙,知道吧?人家是火了以后,才被大家熟知她曾经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六神磊磊读金庸,知道吧?人家也是火了以后,才被大家知道他是前新华社记者。
他们不是靠自己的“记者”身份火起来的。他们是靠自己的文笔和才华,真刀真枪的赢得了读者们的喜爱。而你,在公众号里写的第一篇文章,竟然就到处嚷嚷自己是“前记者”,甚至还想暗示自己是《南方周末》前记者。
老何,你想火想疯了吧?哦对了,还想和你说明白的是,我今天公开我的身份,不是为了蹭你的热度,你还不配我蹭。我虽然远远不如咪蒙和六神磊磊火,但是却比你火得多。公众号我就不谈了,百万+文章多得是。
给你看看我作为记者的独家视频新闻吧,单个网络平台上的单个新闻视频点击过千万的见过吗?全网点击过亿,各大报纸拿我的视频截图当头版封面的场面见过吗?
2015年,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遇害案: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c00177tq0k5&width=500&height=375&auto=0
2012年,北京呼家楼地铁劫持人质案: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w0010QmgInq&width=500&height=375&auto=0
话说我已经公开了我的记者证和曾经的一些新闻作品,那么前记者何光伟先生,你也别光靠着一张照片,来证明你的“前记者”身份了。你以前的记者证呢?扔了?拿出来给大家看看。你以前发表过哪些著名的新闻作品,秀出来让大家赞叹一下。
最后,前记者何光伟先生,你毕竟也是我曾经的同行,我觉得我还是应该语重心长的好好劝劝你:这些年,像你这样,想要靠碰瓷政府、碰瓷公检法队伍,赢得一群无脑粉丝,从而赚钱的媒体人,我见得多了。这样的媒体人,最后没有一个善终的。
看看你的腾讯微博吧:
该更新了啊,还自称从事“新闻出版文化工作”呢?还有,你签名栏里那句“天下苦秦久矣”,是啥意思?明眼人都懂,也懂你这么写的目的是什么。可是怎么到了你的新浪微博,你又自称“爱党爱国”了?
人格分裂了?当然不是。玩儿反讽呢?早被人玩儿烂了兄弟!
老何,我好心劝你,还是弄你的电商卖农产品吧,否则你现在这些小聪明迟早会害了你。悬崖勒马,一切还都来得及。当然了,你大概也听不进去,那么我只能阿弥陀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