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式执法是无奈?还是无能?
继2015年8月28日河北邯郸现交警“下跪式”执法后引发了一时的网络热议,苦逼的警察还“发明”了“下跪式执法专用单警装备”在警界的朋友圈内广为流传。无独有偶,11月21日上午,福建莆田再现交警“下跪式”执法,老警在此要从警察自身的角度来说说这两起“下跪式”执法。
先回顾一下这两起“下跪式”执法的概况
邯郸交警“下跪式”执法
邯郸新闻网的报道和据邯郸交警支队官方微博,8月28日交警三大队交通股股长刘恩元,带领民警程龙、刘文等在人民西路邯武大桥东口执勤。7时48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冀DXXXXX的白色广汽传祺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当民警拦停该车正常检查时,怀疑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于是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该车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0毫克,属于酒后驾车。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内,该车驾驶人及其母亲(乘车人)为了达到“免于”处罚的目的,多次利用下跪、试图在机动车道上撞车、抱民警大腿、躺地等过激行为纠缠、阻挠民警,导致民警的正常执法无法进行。当时正值上班的高峰期,路上的车辆较多,车速较快,为保障该车驾驶人及其母亲的安全,尽量避免围观群众产生误解,民警在无奈之下也跪下来面对其母亲解释酒驾行为的危害;劝其退离到安全的地方,合理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目前,警方正在对该车驾驶人丰某(邯郸市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2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下跪的两名民警程龙和谢帅刚,程龙告诉记者,当时看到当事人年迈的母亲下跪,就感觉老人家年纪大了,不应该给他们年轻人下跪,处于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待,所以他们也给对方下了跪,并跪在地上不断地向当事人讲解酒驾行为的危害。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他们下跪为了保障该车驾驶人及其母亲的安全,尽量避免围观群众产生误解,这也是他们也是头一次如此执法。
对于交警下跪执法,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是:他们本身并不赞成如此执法行为,但当时的情况,也是民警的无奈之举,凸显执法困境。
莆田交警“下跪式”执法
据东南网莆田11月23日讯(记者 李妙珠)报道:11月21日上午,莆田文献路一名妇女闯红灯过人行道被执勤交警拦下,听说交警要对其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处罚,该妇女直接在路上跪下,执勤民警为防止误会,也跟着跪着与该妇女沟通。之后,该妇女以身体不舒服、着急买水喝等理由推脱……即跪又躺后,趁民警不注意偷偷溜走。
东南网记者前往荔城公安分局进行了进一步了解,根据路面监控视频显示,11月21日,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文献路与胜利街十字路口红绿灯处,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上午11时许,一名妇女闯红灯过人行道,现场执勤民警见状将其拦下。当被告知闯红灯行为已违法,需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和教育后,该妇女迅速地在执勤民警面前跪下。执勤民警见状为防止行人的误会,也跟着跪着与该妇女沟通,此举引来不少市民的围观。
“闯红灯的行为已违法,必须接受警告处罚并签下保证书。”面对民警的劝说,该妇女说:“我是第一次闯红灯,除了警告,你还让我写保证书,你不能这样对我。”之后,该妇女以自己闯红灯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着急买水喝等理由推脱让民警放过她。僵持了3分钟之后,见民警坚持依法办事,妇女站了起来,该妇女准备离开现场被交警再次拦下后,便又躺在马路上,无论交警如何劝说,她就是不起来……围观的市民看不过去对其进行劝说。在路面上躺了10分钟后,该妇女终于起身坐在路上,但仍以身体不舒服等理由,拒绝离开路面。随后,执勤交警为其送上矿泉水,在喝下了一整瓶水后,又要求交警将其扶起,但该妇女始终拒绝签保证书。之后,该妇女趁执勤交警打电话,指挥车辆通行的间隙,偷偷溜走。“走得特别快,与之前下跪、倒地时所言身体虚弱状态判若两人。”交警说。
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郭秋桥大队长介绍,目前,正值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正在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乱停靠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劝导市民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市民一旦闯红灯便必须在保证书上签名和按手印,并被记入黑名单。
“第一次闯红灯交警会给予警告和教育,若次数达到2至3次则将采取行政处罚。文明交通不仅需要交警部门的管理,更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和遵守。面对这种交通违法后采取耍无赖逃避处罚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对其进行媒体曝光处理,劝导违法人员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和教育。”
老警评说
首先说明一点,老警的评说是基于上述两案例公开报道的内容,若存在报道中以外的其他事实则另当别论。
一、两起下跪执法案例均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交通警察在执法中对法律运用的欠缺。交警执法要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但交警不能只是熟知运用这两部法律,还需熟练掌握其他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比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在路面交警的执法活动中就会经常遇到。
邯郸案例中,交警依法执法中驾驶员母亲的下跪以及其他行为已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此时的执法交警你不仅仅是一个交通警察,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你还有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活动这一所有警察都有用的权利和职责,可以依法将正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对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强制唤到公安机关后移交给有权处理的警种部门进行处理,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采取下跪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的方式。而且从报道上来看,交警也是在事后只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未将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案件移交给其他警种进行处理。
再来看看莆田的情况,与邯郸的下跪执法略有区别。《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设定了对行人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是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交警发现行人闯红灯要么是当场纠正予以批评教育,要么是依据法律作出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不知依据什么法律法规能要求违法者在保证书上签字捺印?所以本案中交警要闯红灯者在保证书上签字捺印后才允许离开这一做法本身就是违法加给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是有权拒绝的。当然如果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并在法规中授权交警这一权利则另当别论。因此,本案中若无地方性法规对保证书的有关规定,则交警不应不让离开,若有地方性法规做依据,则该大妈的行为也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可以按老警上面所述予以处理,无需也不应该下跪。
说到这里也许交警蜀黍要不高兴了要说我这是纸上谈兵了。告诉你,这不是纸上谈兵,老警虽没做过交警但老警在法制部门时就要求和指导过交警和派出所依法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是不错的。还有的交警蜀黍也许会说她不配合我,我连名字都不知道如何实施行政处罚?她拒绝在处罚决定上签字我怎么办?这些都不是难题,法律法规上都有规定,在具体操作上可以请教法制部门。
二、两起下跪执法都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交警在对与当事人保持平等的理解上的偏差。两起下跪执法中民警和有关领导在说起下跪的原因时都提到是为了保持与对方的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在执法中执法者和行政相对人是不平等的,也不可能是平等的。拿交警行政执法来说,交警是执法者,你拥有法律赋予你的执法权力,你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行政相对人是没有权力拒绝履行的,如果拒绝履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因此交警的执法过程不是与行政行对人的平等谈判过程,只有当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行对人就行政行为产生争议,双方在诉讼上法律地位才是平等的,因此认为当事人跪地了民警为保持平等地位也规定进行教育宣传劝导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三、两起下跪执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警察执法监督部门和纪律检查部门对警察执法的苛求和对民警正当执法保护的缺失。
交警下跪执法,下跪者心理是无奈的,同事是心酸的,发生下跪执法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地发生执法纠纷时有关部门为平息事态不惜牺牲民警的合法执法权益,以不合理的苛刻要求来要求民警,导致民警在遇到上述突发状况时不敢为,长此以往必将大大挫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并引发恶性循环,实在值得有关部门和领导深思。
老猫点评
警察下跪执法,丢的不是警察自己的脸,而是公安部领导的脸,更是丢了法律的脸。公安机关改革,能改出这样的结果来,真是让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