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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河南舆情年终总结

历史于时序更替中前行。当2016年第一缕曙光闪现之际,也就预示着着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在此向所有关心关注网络的网友们,送上美好的新年祝福!时光飞逝,转眼间2015年离我们而去,2016年蹦哒蹦哒来了。按习惯,一年过去,总要总结一下。

 

一年来,我们的中原大省河南在网络上的宣传工作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如我们都知道的上合组织政府首脑会议在郑州成功举行;“中国粮仓”再传丰收捷报,夏粮突破700亿斤,秋粮突破500亿斤,粮食总产突破1200亿斤等等。作为关注网络舆论的普通一员,我的年终总结自然绕不开网络舆情。

 

在此之前,先要声明一下,笔者绝无地域歧视之意。我对河南人民对河南省的中原文化非常向往。所以写作此文,仅为分析指出河南省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几件重要舆情事件。

 

一、开封警方随意禁闭下属民警引发网友吐槽



 

闲着刷微博,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笔者当即表示惊了,心想幸好鄙单位领导没这要求,要不然以新疆春秋天劲爆的狂沙,我们出趟车送达一次就可以去禁闭室呆上一段时间了,呵呵。

 

说真的,警车太脏内务不整确实该批评,但禁闭明显处罚过重,况且该车还是在出警过程中。对此网友多有不满。比如新浪网友@悬壶问茶发微博讽刺“喂!110吗?我们这里出人命了,你们快来呀。~好的,我们马上洗车。~洗啥车啊,人命关天。~警察形象也很要紧,你能不能叫罪犯先等一会儿,我们洗好车马上就来,一定!”

 

然而子弹飞到这里并未结束,很快有网友扒出当地警方频繁使用禁闭这一非常严厉的内部处分方式,处分针对的行为往往并不严重,比如很短时间的迟到等等。

 

就此事不难看出,开封警方的处理方式明显存在些许问题,甚至有些不近人情,完全不顾及基层民警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且风险高的实际情况,时间久了,难道不会寒了基层民警的心吗?网友@千钧客指出:“第一,关禁闭有严格规定开封公安是否涉嫌违规执纪滥用职权?第二,天气有变化工作状态的警车一定比局长专座脏关禁闭更脏!第三,少做表面文章多考虑一线民警实际。也不知该地警方领导能否听进去。”

 

二、大鹏谣天下




(大鹏最近好像被禁言了。顺便介绍一下,大鹏看天下是河南广电-映象网的内容主编)



 

提起河南的网络舆情,恐怕网友们最熟悉的莫过于@大鹏看天下。这位认证为河南省广电下属@映象网主编,真名何鹏的正宗党媒五毛,造谣传谣断章取义煽动仇恨,确实乐此不疲,由于其过于“敬业”,网友们甚至为他专设了一个话题#大鹏谣天下#。由于大鹏同志造谣的“光辉事迹”如银河之星数不胜数,笔者在此仅摘取寥寥几则。

 

如,造谣



 

针对中俄天然气贸易,大鹏同志爱国之心爆棚,竭力向大家证明中国买俄罗斯天然气买亏了,俄罗斯不可靠等等。我都差点被感动了,然而……



 

嚓!果然贵了好多!没想到啊没想到,我们这么帮沙皇普京,结果他们从俄罗斯跑了不知道多少公里,送过来的天然气竟然比北京的天然气要贵:0.21元!!!两角一分啊!1m³贵0.21元人民币啊!!!我按照一个月用100m³的气,那就是要贵21元人民币啊!!!……好吧,你可以说这是进口价格,到了市场上就不止这个价了,行,我们再翻一倍,不,三倍,按照大鹏的说法,2.5元进价,到了市场上7.5元卖出,一个月用100m³,750元!擦!这是什么概念?!这家里开伙得供三十个人吃饭才行啊!什么?开车也要烧气?他喵了个咪的,要不是你们开车要烧油烧气,中石油中石化用得着满地球的去找油找气么?




 

如果你以为中枪的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之类的国企,您就错了,大鹏同志对警察的兴趣也很大。只是……他的很多观点都让我看不太懂,比如这个,评论美国警察的时候,美国警察的追车就是猛,就应当点赞的(当然,大鹏同志没忘记顺便黑一把中国和中国体制)。然而……

 


 

当轮到中国警察的时候,同样是以追车方式处置肇事逃逸案件,大鹏同志的态度却产生了180度(不是360度哈)大转弯。

 

唉,大鹏啊大鹏,你的逻辑真是让我捉急啊!酒后驾驶还撞人后逃逸,危险程度跟暴恐分子有的一拼啊,这种危险分子不赶紧截停处置难道放跑了?暗示手法玩的不错,你是没有明说警车的责任,可是不是危险驾驶者的责任还能是谁的?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么?哦,你是不是想表达应该学习美国警察,直接突突了?



 

那么,看看大鹏的这一条微博。好嘛,刚一看标题,笔者是吓得后背直冒冷汗,如果喝酒吵架就能被击毙,这些警察简直罪大恶极!又然而……(我为什么要说又?) 

 

原来是个无视警察两次鸣枪警告持刀袭警的暴徒啊。我说大鹏同志,上次你说你没暗指警车有责任,这次呢?你作为专业新闻人不知道无视鸣枪警告袭警是何其严重又何其重要的情节?故意省略这一情节,事情性质就完全变了好么?唉,笔者真想说,幸亏新疆没有大鹏同志这样的媒体人,否则新疆警察不要被大鹏同志的口水淹死啊……



 

好吧,原来大鹏同志不止精分双标,语文也成问题啊。西瓜蜀黍担心老百姓受伤害提的建议,在你那里就成了选择做看客?说真的啊,大鹏同志,只要歹徒不是太强,姐敢冲上去拼,好歹练过的,你敢去么?别光鼓励别人上啊!

额,接着,大鹏同志又忍不住急公好义了(某律师躺枪)。大家一看,哇,警察殴打无辜百姓!叔可忍婶不忍!只是……再次然而了……群众的眼睛实在是太雪亮了……



 

 至于这个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乌克兰警察因向示威者开枪而向民众下跪,哇塞!民主的胜利!大鹏高潮了。额,是的,想必你猜到了,又然而了……开枪的是乌克兰“民主”反对派……血腥的碰瓷和栽赃而已。不敢想象中国警察学了这些乌克兰警察之后,谁来保护我们。细思恐极。

 

 

 

嗯,笔者累了,亲爱的大鹏同志的光辉事迹就宣传到这里,其实这只是沧海之一粟。看到这里,各位网友一定有种我伙呆的赶脚吧?我勒个去,这样的人居然萱萱能忍?当然能啊!我们不禁要问一下:我们也知道,现在河南的发展处在很关键的时期,是不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无暇顾及相关的鸡毛蒜皮之小事。可是,相关基本的工作,我们还是要做的。不然,可真的有必要追究一下与此相关的渎职责任了哈。

 



三、大河报门神事件

 

今年4月,河南大河报刊登了一篇文章,介绍中国民间贴门神习俗的由来。其实这本来挺好的,让大家对自己的民族文化加深了解。但是……




这个配图里的门神脚下的鬼魅,看着似乎有点眼熟?让我们放大了看看。

 


 

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了。五角星!安全帽!镰刀!铁锤!所有这些元素,特别是红色五角星是什么政治含义,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难道……?也许有善良的朋友会说这纯粹是巧合,其实倒希望是这样的,然而,万恶的挖坟党找到了图片的原始出处……

 


 

好吧,看看这两个鬼魅身上的字,没人再说笔者过于敏感过于政治化了吧?那么大河报是个什么身份呢?

(关于此事的评论,详见本文左下角链接《网评:是谁在下这局大棋?》)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报纸~~那么,河南日报又是什么来路呢?




省委机关报,妥妥的党刊,党刊旗下报纸刊登侮辱共产主义和开国领袖的漫画,标准的吃饭砸锅啊!!这一幕好熟悉啊,80年代后期的苏联就出现这种奇葩现在,后来么,大家都知道了,苏联没有了。党校姓党,党刊呢?

那么,面对自己旗下的党刊如此作死是如何处理的呢?呵呵,标准三板斧:装聋、删帖、封号。直到现在,党刊出现了如此严重的政治事故,居然可以岿然不动,毫不理会。所以,笔者也不奇怪如下的事情会发生了~~

 



 

四、赵克罗侮辱毛主席事件


 


这……政协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好吧,让我们来看看政协和民革都是干嘛的。



 

赵克罗先生这表现怎么也看不出他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啊,他这表现哪里有一点国民党左派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样子?连中国共产党领袖、备受人民爱戴的毛泽东同志都敢肆意侮辱,他看起来更像是凯申元帅的国民党反动派啊!呵呵,连自己党刊的大鹏和大河报都不管,对民主党派的砸锅党估计就更加有心无力了吧?唉!药丸啊! 

 

五、驻马店涉检涉警舆情

 

2015年11月24日,一条爆炸性新闻吸引了网民的目光——同为法律机关的驻马店市检察院和新蔡县(属驻马店)公安机关掐起来了~~起因是,陶磊等4位民警是驻马店下辖的新蔡县公安局的民警。在处理杨艳军、杨杰吸毒、盗窃案件中(均已判刑),由于罪犯杨杰父亲多次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未果,便向检察机关和河南省公安厅举报4名办案民警刑讯逼供,致使其子险些咬舌自尽。杨父多次频繁上访,河南省公安厅和驻马店市检察院组成了专班,对举报的刑讯逼供问题进行调查。因为缺少证据,做出了“查无实据“的结论。

 

2015年5月,新上任的驻马店市检察院检察长不信邪,决定重新调查此案,并指定驻马店市西平县检察院管辖,成立了30多人组成的专案组进驻新蔡县公安局,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想强行带走4位民警,受到了同是执法人员的4位民警和其领导的抵制。检察院要带人,公安局不给人,这下惹怒了检察院。据《新蔡公安局民警联名书》透露,检察院一工作人员说”本来不打算立案,你们一闹,市检领导恼了,上班这么多年,还没见过哪个单位敢和检察院对着干的呢“,”谁让检察院没面子,谁就更没面子”随后,4位民警先后被刑拘和逮捕。

 

以下是网上流传的新蔡民警公开信:


 

而当地检方对此舆情的应对是——装哑巴、找水军、写软文。网络舆情发生以来,驻马店检方对此并无任何正面回应,反而出动了很多低级水军为检方洗地,不幸的是,被久经网战的网民扒了个精光,接着又调动外地检察机关水军上,结果又被网民的火眼金睛发现。之后,就是一些似是而非为检察机关洗地的软文。对此,微信公众号@猫眼看天下有较完整的总结。

 

结果,不但涉检舆情没能被引导到检察机关所希望的轨道上,反而由于使用了水军这一手段,使得该舆情更为迅猛地发酵,微信公众号@猫眼看天下说:“检察机关在网络上,无论是其口碑还是形象公信力,都远胜于公安机关,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公安与检察都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按理来说,就算有了矛盾,应该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然而,河南今年接二连三出现了太多奇葩之事,现如今,检察机关公然动用水军,来消蚀网民的影响”。

 

随即当地检察机关之前的两起涉警问题案件也被曝光。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4NTU2Nw==&mid=401705418&idx=1&sn=52670156565040a0898580d0cffa7bce&scene=0#wechat_redirect

 

两起案件中的其中一起,当事民警已经被宣告无罪也获得了国家赔偿,但制造作案的检察机关却无任何人被处理。用新浪微博公安博友@椒江叶Sir的话:“【涉警舆情】昨天说的河南驻马店新蔡检察院的一起【涉检舆情】,今天发现2015年5月13日公安民警范洪峰实名控告新蔡县检察院:新蔡县检察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为谋取个人私利、体现自身权力,采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人为制造冤假错案。我不建议使用签名这个招数,这不是正常的法制渠道,甚至起反作用。建议大家关注此舆情,这对基层办案民警将会是一起起到重要影响的舆情事件。”

 

笔者评: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责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和适用,同时它也有部分案件的侦查权(如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用网民的话说,在这类案件进行侦查时,检察机关“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在现行法律规定还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在办案时理应严格要求自身,严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努力实现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而在出现舆情的时候,不能一味躲、赖,甚至动用水军低级洗地。消灭舆情的最好武器是证据和积极应对的姿态,用过硬的证据证明自己所办案件符合事实和法律。

 

六、新四军假借条事件

 

严格说来,这个新闻该算是2014年舆情,但因为其后续处理延续到了2015年,我们也姑且写在这里。

 

经过是这样的,2014年11月4日,财经网、新京报等媒体刊登了一则新闻,大意是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致电新京报新媒体,称家中有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借条显示其祖父曾借给新四军3万元。该村民多年向政府要求兑现无果。今日,光山县财政局一负责人回应,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处理借条兑现。



小图看不清楚,让我们看看这个借条的尊容




围绕这个疑点重重的“借条”,网友们也是各显神通,从新四军的活动区域、“借条”中借款当事人江克成的履历,所谓“军令部”的设置(该机构只有国民党军有)以及借条上明显的圆珠笔笔迹和当时不应出现的简体字等角度论证该借条为假。然而无论是始发的新京报,还是跟进报道的财经网、人民网等等,都对这个借条渔网一样的漏洞视而不见。直到当地政府对该借条作出了科学鉴定,证明该借条为现代仿制品。

 

http://www.dahebao.cn/news/html/216023.html 

 

当然了,发生在河南的事儿,自然少不了大河南的媒体来凑热闹,比如刚刚“表彰”过的惊世骇俗的大河报。 

 





 

又是大河报……笔者表示已无力吐槽……。怎么黑共产党新四军的新闻,这些党刊党报这么热心呢?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总是懂的吧?看共产党不顺眼就别在党刊干啊,我亲爱的某些报纸的小编?

 

七、《郑州晚报》断章取义盗猎保护动物案,反投诉批评的自媒体侵权

 

2015年12月1日,《郑州晚报》A16班刊登了一则新闻《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文中还有“在家没事掏鸟窝,卖鸟挣了钱”、“大学生”、“自家门口”等字句,生生打造出一个放假在家一时贪玩掏鸟却莫名其妙触犯刑律的无辜青年形象,也引得一众网友——特别是家在农村、有过幼年掏鸟经历的网友为当事人打抱不平。



好吧,是燕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看看百度百科是怎么说的:燕隼(学名:Falco subbuteo)的体形比猎隼、游隼等都小,为小型猛禽,上体深蓝褐色,下体白色,具暗色条纹。腿羽淡红色。繁殖于欧洲、非洲西北部、俄罗斯等,越冬于日本、印度、老挝、缅甸等地,在中国分布几乎遍及全国各地。栖息于接近林地的开阔原野。捕食小鸟和大型昆虫。近似种有非洲燕隼、东非的燕隼、东南亚和南太平洋的东方燕隼。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那么,这位“顽皮青年”所触犯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如何量刑的呢?根据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备注:要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1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

 

所以,从法律条文看,闫某猎捕十余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判刑十年并无不当。而且,万能的网友还扒出了这位顽皮青年的黑暗历史……引用网友@带刀小捕快的话:呵呵,只提是大学生,怎么不说他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只说他掏鸟,怎么不说他曾网上非法收购1只凤头鹰转手出售?只说他量刑重,怎么不说他在网上兜售时特意标注信息为“阿穆尔隼”?只说他还是学生,怎么不说被告人王某家是养鸽子的?记者!?

 

进一步,有网友挖出这位“无辜青年”,原来在捕猎野生鸟类方面早有“前科”。



这是图四和图七



唉!媒体啊!郑州晚报啊!!你的节操呢?刻意断章取义混淆视听挑动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不满情绪,不惜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歪曲成普通的鸟?!就像网友说的:“我偷了一根绳子判我三年,冤枉啊!!什么?绳子后面还有一头牛?我没看到啊!!”

 

更不可思议的是,当众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对郑州晚报违背新闻道德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后,该报居然向腾讯公司投诉这些自媒体侵犯名誉权!!真真的脸皮比城墙厚啊!!PS被投诉微信公众号对郑州晚报的投诉附文,各位读者可自行判断。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4NTU2Nw==&mid=402297263&idx=4&sn=5955eb6a8f42beccbd9003cbf61bc1ca&scene=0#wechat_redirect

 

更精彩的是,郑州晚报造谣传谣也是有“前科”的,仅仅今年,该报就炮制了《少女替父讨薪坠亡续:骨灰安放烈士陵园》、《16岁女高中生遭郑州一的哥猥亵 报警投诉无人管》以及涉及天津爆炸事故的多条谣言,详细情况请参见网友的博文。

 

http://weibo.com/p/2304181526858070102vve0


郑州晚报居然是中共郑州市委机关报?我说郑州晚报啊,你确定你姓共?共产党人怕就怕认真二字,可是您老人家发新闻报道这真实性让您扔进山沟了?!


八、小结

 

林林总总算下来,在过去的一年里面,我们选取了这“七个代表”,谈一谈个人的看法与想法。

 

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不会干枯,一个梦只有融入中国梦才会更精彩。新的一年已经开始,笔者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河南网信,河南党宣能够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务实重干,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过程中更加出彩付出新的努力、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作者:新浪微博博主@绿洲猎鹰 在此鸣谢!




另外,河南日报评论员盛大林恶意自发标题诽谤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教授梁柱事件,也能看出河南舆论生态环境之恶劣。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cfe0f780102w0kp.html






老猫点评


关于河南的舆情,贫猫先后写过数篇文章,也包括文中提及的新四军假借条、大鹏鸟造谣、大河报辱党、郑州日报标题党以及河南检察院舆情等,这里不再一一絮述。




2月9日,河南省委宣传部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出席会议对象都是河南省宣传部门负责人、中央驻豫和河南省内主要媒体负责人。会上河南省委宣传部的主要领导发表讲话。至于为什么要连夜开会,会上又说了些什么,下一步会有什么样的异动等,均不得而知。但据资深网络名家老辣陈香的评论是这样的:

终于,赵部长这下子紧急起来了!——但是,网络没忘记,大鹏看天下、赵克罗、宋都网、大河门神、盛大林、亮冰娜无穷动、姚健说……;网络都还记得,网民挂帖喊了几百天无动于衷;还记得,派分社记者说情;还记得,动用权力封删微博帖文……要深深反思,真心守土啊!


河南的舆情事件发生的频率、密度及负面影响力,在全国都算得上位居前列的,习-总在新年过后对人民日报、新华社及央视等媒体单位进行视察之后,河南省委对此进行了紧急会议,既属于正常的,又属于积极的,希望能看到河南的媒体能从此回到规范建设、依法治理的健康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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