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的铁面税官——包拯
说到历史上的清官,大家第一个想起的一定是包拯。历史上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史上就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可是您知道吗?包拯其实也是一名税官呢。让我们跟着税美人,走近包拯,了解他的税官生涯。
包拯
999年-1062年
[主要成就]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政治家。宋仁宗天圣间五年(公元1027年)进士。初以父母皆迈,辞官不就,及双亲亡,始出任。历任大理监事、建昌知县、转和州税监、天长知县、端州知州、迁殿中丞、监察御史、天章阁待制 、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枢密副使。嘉佑七年(1062年)逝世开封,终年63岁,谥孝肃。
[史料记载]
包拯任监察御史时,主张“练兵选将,务实边备”以御契丹。包拯一生为官刚正不阿,以廉洁著称,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当时称为“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为民伸冤,惩治权贵,百姓尊称为“包青天”。其事迹为旧小说和戏曲取为题材,流传日广,被作为“清官”形象,为历代民众所称颂。
包拯的清正
欧阳修就曾对包拯的“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 称赞不已,并在他所著《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中指出,“况如拯者,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于朝廷”。包拯身体力行,虽说已官至三司使、枢密副使,但他的日常生活还是非常俭朴,力避奢侈,“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孝肃渐贵,夫人与公终日相对,亡声伎珍怪之玩,素风泊然”。
史料记载,包拯知庐州之时,那里是他家乡故里,“亲旧多乘势扰官府,有从舅犯法,希仁挞之,自是亲旧皆屏息” ,也证实了在《宋史·包拯传》,“故人、亲党皆绝之”一说,符合包拯一贯的作风。徐自明所撰的《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 5载:“拯性峭直,然奏议平允。常恶俗吏苛刻,务为敦厚。虽疾恶甚,至人情所不及,必推以忠恕,不为苟合,未尝伪色辞以悦人。不作私书,至于干请,无故人亲党一皆绝之,人多惮其方嚴”。
正是因为包拯一生为官清廉,刚直不阿,言行一致,至今仍然得到世人们的传颂,可说是好评如潮。
包拯的廉洁
在历史上包拯不但善断狱,而且清廉自守,一介不取,人所不及。他曾任广东端州(今广东肇庆市)为知州。包拯升任知端州后,即于知州府邸的壁上写诗以明志。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包拯《书端州郡斋壁》
为官清正,老百姓就是他的见证人。端州出产有名的端砚。当地官员无不以此盘剥百姓。包拯到任后,下令只按贡砚数额征收。他自己连一块砚也不取。
包公在端州留下了不少德政,离去时,当地砚工们为了表达对包拯的感激之情,欲送一块珍贵的端砚给包拯,却被他拒绝。砚工不得已用黄布包裹端砚,暗置在他的船舱里。等船行到羚羊峡口时,被他发现,连黄布包裹带砚一并掷之于水。后来那里就留下“砚洲”和“黄布沙”两个地名。《宋史》包拯本传中亦有“不持一砚归”的记述。包公的廉洁由此而驰名天下。
我们由包拯的简历可以看出他的一生担任过很多官职。《宋史。包拯列传》记载:“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监税,监当官名。掌征收商税”(《宋代官制辞典·地方官类之二》)。由此可见,包拯最初担任的官职就是和州税务长官,也就是在今天的安徽和县专管一州税务。至今安徽和县地区还保留了众多与包拯有关的税收历史故事。此后包拯又陆续担任过京东、陕西、河北等路的转运使(中央政府派往各路的财税长官),中央财税机构三司的户部判官、户部副使,还当过全国最高的财政官——三司使(又称计相)。
在与税收相关的一生中,包拯以其铁面无私的形象深入人心。在作为一名铁面判官的同时,他也是我国古代的经济专家,对宋朝发展生产,整顿税赋等方面成就颇大。
01
以
税
收
促
发
展
北宋庆历新政时期,也就是1048年左右,包拯曾主管盐政,为了解决运城池盐的滞销和财政困顿难题,包拯来到运城改革盐税法令,把解盐的生产与销售历来由官方垄断的政策,改革为允许商人买卖,而且使用“钞引法”。请注意,包拯弄的这个“钞”就是中国历史上发行的第一只“股票”。众所周知,包公断案是好手,从这儿看得出,搞起经济来也很擅长,而且颇具创造性及超前意识。“钞引法”极大地便利了商贩经营盐业,解决了运城盐业的积弊。史载,包拯在运城极得民心,他离任时,当地百姓万人空巷相送。
02
调
整
税
制
还
利
于
民
在宋朝, 农业税赋是国家的主要税源。 包拯在主管这方面的事物时, 也从税制上适时地作了许多修改和调整。“ 免诸般支移、折变、只令各纳本色。”“ 折变” , 是官府征收田亩税时, 要求农民将税粮折变成现钱或绸、绢、棉、布等实物。这些折变由地方政府根据市场物价, 规定折换比例。 实际折换时, 官吏、地主、商人互相勾结, 抬高或压低某种实物的价格, 农民因此受到加倍剥削。
包拯洞察到这一实际情况 , 又根据减产地区的实际收成, 及时提出免去“ 折变” 、“支移” , 一方面减少农民的痛苦和负担, 另一方面制止了地方贪官污吏、地主豪绅截留国税。让农民“各纳本色” , 即只缴纳各自生产的实物充作税赋, 这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压力。 包拯的这些调整深受百姓的称颂。
03
清
正
廉洁
做好税官
史载:“徒知端州产砚,前岁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这记录了当时在端州的税务官员们,不但擅自以高税率对当地非常有名的中国四大砚之一的端砚生产者们征以高税,而且强行索取名砚用以贿赂权贵。在包拯到任后,则按照律法征收税款,并无私自加征、强取豪夺,自己不取一砚。
由此可见,包拯治税铁面无私,两袖清风。正如他入仕时所言:“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我们新时期的税务工作者也应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让税收源远流长,使祖国繁荣昌盛。
本期编辑 / 王泽亚 耿晓嫚
本期核稿 / 桑永山 查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