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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现代教育中心组织学习《关于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7-09-22 林菊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节日期间各种不廉洁和奢侈浪费问题的发生,促进廉洁校园建设,我中心王伦主任特组织我部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王主任强调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及各种有价证券;严禁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等礼品、节礼;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或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借节假日名义违反财经纪律滥发钱物;严禁婚丧事大操大办;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在节日期间除执行公务活动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

广大教师应坚守师德规范,争做育人楷模。教师节恰逢学校新生入学报到,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及“红七条”规定。

通过此次学习,我中心人员熟知并掌握各项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要求,牢记信念宗旨和纪律底线,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把纪律真正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来源:现代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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