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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前曝光五类消费诈骗,最无情的竟然是......

2018-03-14 中国好网民
导  读

随着3月15号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各类消费骗局成为大家重点关注的焦点。近日,360安全专家对近期高发的诈骗手段进行分析,曝光五类最具特点的消费骗局,为消费者敲响警钟。



最诱人:运营专家式诈骗

运营“砖家”式诈骗:假代运营实诈骗


近期,警方破获了一起网络“代运营”案件据了解,犯罪分子曾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虚假的电商平台运营消息,声称无门槛加盟,只需缴纳加盟费请“专业团队”代运营,店主就能每月轻松赚近万元。不少人看到消息后十分心动,甚至有市民转账近3万元,最后血本无归,才意识到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对此,360安全专家提醒广大网友,这种以代开网店、代为经营为由,谎称自己有专业可靠团队帮助加盟者快速、轻松赚钱的消息基本不可信,建议大家提高警惕,别被无门槛、高回报所诱惑,最终落入骗子的陷阱。


最青春:“粉丝经济”诈骗

“粉丝经济”诈骗:见偶像不成反被骗


据“追星族”小王爆料,日前,自己在网上交流群联系购买了一张偶像演唱会的门票,对方发来购票交易信息和物流信息,小王确认后将700元门票钱汇到了对方指定账户。随后,对方以解冻、洗清诈骗等理由先后要求小王转账万余元。


事后,小王并没有收到演唱会门票,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破案后发现作案团队十分年轻,基本全是90后。针对此类网上交易类诈骗,360安全专家建议广大网友购物应选择正规可信的交易平台,不随意听信陌生人的说法,私下进行转账。


最玄幻:家族企业式诈骗

家族企业式诈骗:“彩票特码”成骗局噱头


近日,福建省抓获一起利用彩票“特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近百万元。该团伙成员在网上发布信息,声称可以预测彩票的中奖号码,但需缴纳所谓的“入会费”“保证金”“平台信息费”等,不少市民中招被骗。


该团伙成员皆为家人关系,夫妻、兄妹等形成了家族企业式诈骗,环环相扣,逻辑“缜密”,只要不小心一步踏进圈套,就很有可能被犯罪团伙骗的越陷越深。360安全专家提示,这种所谓预测彩票中奖号码的说法实为无稽之谈,望广大市民理性购买彩票,不要将买彩票中大奖作为生财之道。


最无语:简单粗暴式诈骗

简单粗暴式诈骗:“返利红包”只收钱不返利


“10元返利100元,500元返利18888 元”,这种令人无语的诈骗套路居然让哈尔滨网友小吴中招了。据小吴称,近日在一个聊天群中看到了发红包返利的游戏,还有人还晒出了返利的截图。随即,小吴开始尝试发了一个10元红包,在收到了100元返利后,小吴发了更高金额的红包,结果没有收到返利反被对方拉黑。


这种简单直接的红包套路尽管十分浅显,但骗子仍然屡屡得手。据360安全专家分析,所谓的返利截图都是同伙伪造,群里隐藏着许多骗子的“托儿”,希望广大网友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红包返利的诱惑,以免上当受骗。


最无情:嘘寒问暖式诈骗

嘘寒问暖式诈骗:保健品、收藏品专门瞄准老年人


春节前,多地曝出针对独居老年人的骗局,一些保健品推销、纪念币收藏品拍卖、“会销”、高息理财等电话推销员,通过各种嘘寒问暖甚至认干亲等方式,用 “温情攻势”取得老人信任后,将低廉的纪念币甚至正在流通的货币,高价卖给老人,声称能大幅升值,同时许诺以后帮助老人将购买的纪念币拍卖,获得更大收益。


多个机构的调研报告显示,老年人已成为诈骗的主要受害人群。360安全专家分析,老年人容易被骗的原因复杂,除了自身接受社会信息少、防骗意识低等特点,也有心理、家庭甚至社会的因素,骗子利用这些特点趁虚而入。


对此,360安全专家建议家有老人的子女要多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向老人普及相关诈骗案例,提高对骗子的防范意识,以免骗子打着“温情牌”诱骗老人进行虚假购物,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和后果。


随着科技手段、骗术的提高,网络电信诈骗让人更加难以防范。而最近恰逢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家更要提高警惕,不抱着贪小便宜的心理,不轻易相信“低投入高回报”、“低风险高收益”、“一本万利”等诱惑,多了解最新的诈骗案例,就能免遭骗子的魔手,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说到3·15

肯定要聊聊消费纠纷

下雨天,在购物中心摔骨折了,购物中心担不担责?网购山地车因零件问题致伤,谁来赔?这些让人头疼的消费纠纷,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都帮消费者打赢了官司。3月13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2017年全省消费者组织支持诉讼典型案例。


  


案例1

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 

经营场所需担责


2015年11月,雨天,消费者邵女士在南通金鹰圆融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金鹰公司)经营场所进出口处摔倒,造成右手腕骨折,产生医疗费用63829.58元。邵女士多次与金鹰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投诉至南通市消协。在南通市消协支持下,邵女士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省消保委人士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群众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邵女士在金鹰公司内摔倒,金鹰公司作为该场所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事发当天南通市区为阴雨天气,不能排除邵女士摔倒是因为该场所进出口地面湿滑而导致,且金鹰公司也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事发时已在进出口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故应对邵女士摔倒产生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金鹰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邵女士摔倒产生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判决金鹰公司一次性赔偿邵女士88276.73元。

  

案例2

会所关门不退预付卡余额

  消费者集体诉讼保权益


2015年11月,顾先生等消费者先后在扬州市宝应县康尔健健身会所,分别预缴不同价格的会籍年费。至2016年10月初,会所突然关门停业。期间未退还预付卡余额。由于原经营场所已易主,顾先生等116名消费者于2016年10月初向宝应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在调解过程中,经营者表示“自己拿不出钱来(退款)。”宝应县消协自2017年7月起,分四次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后宝应县人民法院判令健身会所及其实际经营人解某向消费者退还剩余服务费。截至目前,116名投诉会员均拿到了法院判决书,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3

网购的山地车零件脱落

  消费者摔伤千里维权


南京市消费者王先生2015年8月网购了一辆商标为雷尼斯的折叠山地自行车,价格600元。2016年6月10日王先生在其所在小区骑车时,因车辆折叠部分链接栓脱落而摔倒,造成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身上也多处轻伤,前后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用。王先生多方联系,得到了网店的注册信息和客服的手机号码。网店注册企业为天津市柳江工贸公司(简称“柳江工贸”),而客服人却身在广州,对消费者的电话联系推脱不已。王先生根据发票电话又联系到开票单位天津市武清区跃腾自行车零件厂(简称“跃腾厂”)。该厂又将责任推给了销售方柳江工贸。消费者只得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


省消保委前往消费者家调查,发现属实。后省消保委多次与销售方网上的品牌专卖店、生产方天津武清区某厂联系,但对方均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调查。2017年6月,在江苏省公益律师团成员律师代理下,王先生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柳江工贸和腾跃厂。省消保委也向法院提交了投诉处理包括到天津调查时的全部证据。


2017年9月,法院判决腾跃厂和柳江工贸公司赔偿医疗费和交通费合计14843.33元,并承担诉讼费。两公司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结案,要求腾跃厂和柳江工贸公司赔偿消费者5万元,如到期未支付,可按6万元强制执行。且被告两公司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目前判决金额已赔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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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期编辑:刘颖、宋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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