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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家检察院驻城市管理局联络室诞生了!

拱墅检察 拱墅检察 2019-03-30

7月13日下午,我院驻区城市管理局联络室挂牌成立,在全市尚属首家。本院罗有顺检察长、张启国副检察长,区城管局局长钱志卫、纪检组长朱琍、副局长文尉和双方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揭牌仪式。

驻区城市管理局联络的设立,旨在加强我院与城管部门联动,共同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聘任◁

罗有顺检察长向区城市管理局政策法制科长陈陶育颁发联络员聘书。

▷会签◁

双方会签《关于加强两法衔接和公益损害案件工作的意见》 ,对下一步如何加强公益诉讼领域相关工作协作达成进一步共识。



联络室工作重点

➊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中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

➋涉嫌犯罪、重大敏感、群众反映强烈或移送其他部门无正当理由不被受理、不被立案的城管行政执法案件

➌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使职权或行政机关不作为

➍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监管缺位等问题



联络室工作职责

1

信息互通

以联络室为主通道,专设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互通案件信息和工作动向。

2

实体监督

综合运用口头提醒、检察建议、立案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强化对公益损害案件办理活动的法律监督。

3

业务指导

提供公益损害案件相关法律咨询;提前介入公益损害疑难复杂案件,引导调查取证。

4

双向咨询

就各自领域专业法律、政策问题开展互助咨询,促进提升理论水平。

5

联合调研

不定期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结合实践归纳问题、总结经验,提出相应防范和整改建议。

6

联合普法

举办普法沙龙、讲座,协同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合力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会谈◁

揭牌仪式结束后,双方在联络室内进行了第一次正式会谈,深入探讨了近期公益损害案件办理中的相关问题,我院干警对相关法律问题认真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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