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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宝洁公司代表旁听了这场庭审
10月30日,由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闻某甲、吕某、陈某、郭某销售伪劣产品,彭某、鲍某、闻某乙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开庭。广州宝洁股份有限公司派员出席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
2010年,闻某乙无意间从一张宣传单上看到有销售高仿海飞丝、飘柔洗发水,于是联系商家购买了一些样品去老汽车东站周边的市场进行推销。第二年,因为卖家“出事”,闻某乙转向另一个广东卖家陈某处购买高仿的海飞丝、飘柔等日化用品,分销给杭州地区的小商店及市场内的日化商行。因人手不足,闻某乙又拉小舅子彭某负责帮其送货。
2015年,闻某乙将该渠道和业务转给哥哥闻某甲和嫂子吕某。闻某甲夫妇接手后,以每瓶3-10元不等的低价从陈某处大量购进海飞丝、飘柔、潘婷、沙宣、舒肤佳、力士、六神、大宝等知名品牌的洗发水、沐浴露、花露水等日化用品,并以购入价2倍的价格分销给汽车东站小商品市场、安琪儿小商品市场、新东升小商品市场的日化商行的经营者鲍某、郭某等人。鲍某、郭某等人又以进价1.2到1.5倍的价格向小区百货商店、健身房、洗浴中心等处出售上述日化用品。
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不到3年间,陈某共向闻某甲、吕某售出假冒伪劣日化用品合计人民币60余万元,总量数万瓶!几万瓶假名牌沐浴露、洗发水流入大量小商店、健身房和洗浴中心,不仅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了这些知名品牌所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醒:
制假售假终成悔,
购买还需擦亮眼!
编辑 | 魏妍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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