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共护向阳之心,携手同行花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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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
为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理念,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加快建立,5月26日,拱墅区检察院与拱墅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治安案件中全面加强检警协同的若干意见》(点击查看),就涉未成年人刑事、治安案件的信息共享、侦查监督、帮教跟踪和分级处遇等工作加强检警协同。
6月10日下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拱墅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安康、区公安分局政委李徐龙、区法院副院长王斌、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钱凌云、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潘劲、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马婵娟以及各派出所刑侦副所长和涉未案件联络员来院参加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本次“检察开放日”同时也是拱墅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涉未案件检警专办组启动仪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孟春、第六检察部主任王鹭颖等出席活动。
参观未检工作室
嘉宾们实地参观了位于工作区内的心理疏导室、教育训诫室、询问讯问室等。参观过程中,第六检察部主任王鹭颖详细介绍了工作区各室的功能作用,并与嘉宾互动交流。
观看主题宣传片
与会人员通过观看“向阳花开、守护成长”专题宣传片,全方位了解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亮点发布:“处遇码”
以观看视频、ppt展播的形式,王鹭颖围绕四大检察、做好犯罪预防介绍了拱墅区检察院近年来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创新开发分级处遇码的特色亮点工作(点击查看)。
以案释法:盛某案典型案例
第六检察部崔倩如以办理的一起监护侵害未成年案件入手,讲述拱墅区检察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1+X”综合保护、“1+N”精准帮教、“1+1”法律帮助经验做法。
座谈会上,拱墅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孟春回顾历史、看眼现在、展望未来,对未成年人检警专办组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统一办案思想,树立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保护的办案理念;二是形成办案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开展帮教、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在帮教信息化、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多思考、多探索。
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嘉宾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并对拱墅区检察院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对下阶段合力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帮扶教育力度和水平提出设想和对策。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安康
未成年人保护是各部门共同责任,是法治社会必然要求;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很大社会意义。
立足办案理念,打击、保护、救助、宣教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凝聚各方合力,制定未成年人个性化帮教方案;传承发扬优势,做出亮点特色。
区公安分局政委 李徐龙
区法院副院长 王斌
惩戒、教育、帮扶相结合,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处遇码”结合社会热点,“智慧未检”工作理念新颖。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比办案走得更远,希望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与检察院有更深入的沟通合作。
区法院刑庭副庭长 马婵娟
派出所民警代表也分享了自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心得体会。
素材丨第六检察部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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