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招投标在阳光下进行!”检察长主持了这场听证会
“今天,我们公开听证的,是本院办理的一起串通投标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座各方合力参与社会治理,汇聚众智,既给涉案企业以深刻的警醒和教育,又保障了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更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流程和监管措施提供了良方妙药。”
11月8日,由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光主持的鲍某某串通投标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在区检察院召开。此次听证邀请了区人大代表、事业单位负责人、律师和行业代表担任听证员。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荣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参加听证。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至12月期间,淳安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某某等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增加中标几率,借用多家公司资质对招标项目采用“围标”的手段进行串通投标。最终,鲍某某所在的淳安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借用的杭州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两项工程项目。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认定鲍某某为了提高中标几率,串通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构成串通投标罪。鲍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认罪态度良好,且控制公司数目不足以达到控制中标结果的程度,未实际损害招标单位利益。因此,可以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但是串通投标行为会增加招投标成本,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长此以往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区检察院认为,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在处罚之外应当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因此,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涉案企业法人、本案嫌疑人鲍某某进行了陈述。
感谢检察院组织这次听证会,对于这起串标案,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相应的处罚。我想肯请检察院和住建局等行政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愿意为这个传统行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今后我一定会这次事件为戒,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合规经营、公平竞争。给公司、给员工普法,组织专项教育,以公司集体的力量去影响身边的同行。
讨论焦点
王晓光检察长提出本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需听证的问题与争议焦点:
1.对于淳安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是否可以从宽处理;
2.如对鲍某某予以从宽处理,是否应当对其采取行政处理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处理措施;
3.出于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相关部门应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串通投标行为的监管。
区住建局代表、区审计局代表及听证员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区住建局代表 陆珺
“
我们尊重区检察院作出的法律决定,区住建局将会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接下来,针对串通投标行为,我们将加强与区检察院行刑衔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
区审计局代表 周晟亮
“
本案是根据大数据后台数据,审查有无串通投标行为,进而发现的。区审计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鲍某某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一系列问题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审计部门支持区检察院对鲍某某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今后我们将通过主管部门及公检法合力打击扰乱政府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相关企业规范经营、公平竞争,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听证员 朱雅仙
“
考虑到本案中的嫌疑人在串标过程中并未对招标单位利益产生严重影响,我认为检察机关可以考虑本案企业实际,予以从轻处罚。
听证员 郑群
“
鲍某某是一名90后的年轻企业家,在疫情期间建筑行业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其企业生存状况堪忧。希望检察机关给年轻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 郑彬铨
“
我认为对鲍某某予以行政处罚比较妥当,他虽然构成串通投标罪,但串标情节轻,并未实际损害招标单位利益,我希望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应结合鲍某某的公司现状,予以从宽处理。
听证员 孙兴洋
“
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将情理法有机结合,我建议检察机关应酌情对年轻的民营企业家从宽处罚。此外,我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对市场上的串通投标行为予以进一步加强监管。
会后评议
听证会后,参会的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评议,一致建议检察机关应依据相关规定对鲍某某从宽处罚,并同意区住建局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区检察院将结合本次听证结果,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促使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王晓光检察长在听证会总结环节指出,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近年来大力推行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开听证,让诉讼利益相关者参与进来,提供一个平等、公正、透明的平台,为程序公正提供制度保障,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通过公开听证活动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
王晓光检察长强调,今天的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是落实司法为民,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体现。
一要坚持依法办案,保障民企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的要求,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时,要综合运用好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违法行为,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根据案件情节与证据事实能否进行宽缓处理,听取各方意见。
二要强化法律监督,改善营商环境。通过加强对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性的监管和打击,提升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聚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企业合规发展。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法治环境。
三要加强行刑衔接,共同参与治理。检察机关要与行政机关各部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通过今天这起听证案件的处理,针对招投标流程及相关监管措施不到位的情况,我们要汇聚众智,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科学、更合理、更能够从根源上防止类似违法行为发生的机制,促进建筑领域健康发展。
素材丨第七检察部
摄影丨曹青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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