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共识 定目标 提质效|拱墅检察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
3月21日下午,浙江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后,拱墅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工作部署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会议下发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数字办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院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晓音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凝聚共识、增强意识,提升思想认识。数字检察是检察法律监督的重塑性变革,其目的是用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放大法律监督的规模和效果。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增强大数据战略意识,积极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法律监督路径。自觉将“数字意识”落到具体办案当中,结合重点工作和绩效评价,在每一起案件中思考:是否存在社会治理普遍性问题;是否存在其他条线的监督线索;是否可用大数据碰撞出类案线索。把数字办案的思路方法渗透到检察办案的“毛细血管”中。
二是明确目标、优化方法,提升办案质效。明确“争创数字办案示范院”“办出可复制典型案件”“完成省市院专项监督”的三大年度数字检察工作目标。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和“融合性”办案单元,运用“三查融合”、大数据碰撞等方法,系统整合业务、技术和综合部门人员,同频共振挖掘、筛查、研判线索。让更多的种子案件发芽发育,办出跨业务条线、跨场景的精品监督案件,放大法律监督的规模和效果。
三是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升数字检察办案能力。要加强发现线索的能力,在生动鲜活的办案一线,在社会治理的小切口中寻找线索。要加强获取数据的能力,坚持“缺啥补啥”和“另辟蹊径”的思路,充分借助公共数据、政法一体化数据、检察大数据,结合具体场景广搜博采,搭建拱墅检察专用数据仓。要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应用能力,掌握数据算子建模方法,让每一位案件承办人都能成为数据分析员。要加强数字检察理论研究能力,通过数字办案指引研学、数字办案骨干和“金点子”评选、数字办案建模大赛等活动,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数字办案创新。
摄影丨曹青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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