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跟踪贴靠、摆放花圈、泼洒污物……参与这些行为可能都是犯罪
2021年12月24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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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该法系统地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对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
明确相关概念
1.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
2.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
3. 什么是软暴力?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三条)
什么是“打财断血”
“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就是对涉黑恶犯罪财产全面调查、冻结、追缴、没收。加强反洗钱力度,对涉黑恶犯罪中涉嫌洗钱活动的,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将合力打击。
1. 全面调查财产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部分特殊财产经过法定程序,可以依法先行出售、变现或者变卖、拍卖。对于定罪量刑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三、四十五条)
2. 有关部门合力加强反洗钱力度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发现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可疑交易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经调查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七条)
3.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公安机关可以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查询与有组织犯罪相关的信息数据,提请协查与有组织犯罪相关的可疑交易活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回复。(《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二条)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 保障“打伞破网”
第五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当全面调查:
(一)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二)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三)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五)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六)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2.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
素材丨网络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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